狗血的还有绝情谷的公孙绿萼。
    当初杨过带人去平了绝情谷,把公孙止给废了。顺便把裘千尺救了出来,而公孙绿萼也因此爱上了杨过。她嫁给了杨过做妾室,说是妾室,但其实杨过对她很好,和郭芙、陆无双也没什么区別。
    当时公孙止被杨过废掉了武功,后面裘千尺被救了出来,她先是折磨了公孙止一番,然后就把他给杀了,最后还把公孙绿萼许配给了杨过,裘千尺则留在了绝情谷。
    再后来,裘千尺跟裘千仞相认了。
    那时裘千仞已经成了一名將军,镇守一方。兄妹相见,抱头痛哭。
    裘千仞之所以成了將军,那是因为沈清砚知道裘千仞的本事,便特意把他从一灯大师那里要了过来。
    一灯大师当时有点捨不得,说:“慈恩已经皈依,如今是佛门弟子……”
    沈清砚打断他。
    “大师,慈恩大师是顶尖高手。放在您身边吃斋念佛,太浪费了。不如让他去我军中效力,拯救天下苍生,岂不是更好?这样他既能赎罪,又能积累功德。”
    一灯大师想了想,觉得有道理,就放人了。
    裘千仞倒也没辜负期望,这些年立了不少战功。
    ……
    忽必烈的事,是最有意思的。
    当初他被封为归义郡王,放在蒙古草原上帮忙管理那些牧民。他干得很不错,牧民们渐渐归心,草原上再也没出过乱子。
    后来,沈清砚把他叫来,说要派他去非洲。
    忽必烈一愣。
    “非洲?”
    沈清砚点了点头。
    “非洲,那里地广人稀,正需要能臣干吏去经营,你去不去?”
    忽必烈想了想,问了一句话。
    “陛下,非洲的地界,是比蒙古草原大吗?”
    沈清砚笑了。
    “不错,大很多。”
    忽必烈眼睛一亮,当即跪下。
    “臣愿往!”
    沈清砚看著忽必烈,暗道。
    这人,是真想得开。
    ……
    那些熟悉的面孔,一个个都成了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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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的走了,有的老了,有的远在天涯。
    沈清砚有时候会想,活著太久,其实也是一件寂寞的事。
    看著身边的人一个个离去,看著熟悉的面孔慢慢变少,心里总会有些空落落的。
    但好在,还有她在。
    他转过身,看向身边。
    小龙女静静立著,一袭白衣,清冷如霜。
    四十多年过去了,她的脸上没有一丝皱纹,依旧是当年模样。她站在那里的样子,和他第一次见到她时,一模一样。
    沈清砚伸出手,握住她的手。
    那只手微凉,却让他心中一片温暖。
    “龙儿。”
    小龙女看著他。
    “嗯。”
    沈清砚笑了。
    “还好有你在。”
    不远处,程英坐在另一张石凳上,手中捧著一卷书。她也依旧是一身青衫,温婉如水,眉眼间带著淡淡的笑意。她和小龙女习武天赋都不错,再加上有沈清砚经常开“小灶”,所以青春常驻对她们来说也不算难。
    另外还有几个年轻的妃子,或站或坐,说说笑笑。
    这些年,沈清砚又纳了一些年轻妃子,都是朝中大臣的女儿,性子温顺,不爭不抢。她们聚在一起,倒也和睦。
    不过这些年,除了启明十二年到启明十八年又出生了六个孩子,后面他就再也没有让妃嬪生孩子了。
    因为他觉得孩子已经够多了,他做父亲也做过癮了。
    前头那几个,他还能一个个亲自教、亲自带,能记住他们每个人的性子、喜好、小时候闹过的笑话。要是再生一堆,他这点精力分下去,对后面的孩子不公平,关爱少了,陪伴少了,那生出来是图什么呢?
    够了。
    他收回思绪,目光落在花园里。
    阳光正好,洒了一地碎金。
    而最引人注目的,是那只趴在阳光下的大雕。
    神鵰。
    不,现在该叫它“神鵰老祖”了。
    四十多年过去,在沈清砚每日灵力蕴养的洗炼下,这雕早就不是当年那只雕了。
    说是“每日”,其实一天也没落下。
    早起一缕真气渡过去,晚间再梳理一遍,年深日久,那些灵力在神鵰体內积攒下来,渐渐沉淀、融合,最后竟也养出了一丝属於自己的根基。
    如今的神鵰,已经能自行运转体內那缕微薄的灵力。
    虽然效果远不如沈清砚亲自帮忙来得快,就像两三岁小孩自己吃饭和被人餵饭的区別,能吃,但费劲。
    可这毕竟是从“靠人养”到“自己活”的跨越。沈清砚发现这一点的时候,著实惊讶了一阵子,然后笑著摸了摸它的脑袋,说。
    “成精了。”
    神鵰的体型又比当年大了好几圈,站在那里足有一丈多高,血气爆发的情况下,身形还能变的更大一些。寻常人见了,怕是要嚇得腿软。
    羽毛漆黑如墨,在阳光下泛著金属般的光泽,每一片羽毛都像是精心打磨过的黑玉,根根分明,层层叠叠,披在身上如同一件墨色的战甲。
    一双眼睛不再是普通的鸟眼,而是透著一种通人性的清明。目光深邃,好似能看透人心。有时候沈清砚和它对视,会觉得这雕在想事情,想什么,他不知道,但那眼神里分明有內容。
    最神异的是它的头顶,长出了一撮金色的羽冠。不是普通的一撮毛,而是根根竖起,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像是戴了一顶王冠。
    神鵰似乎也知道自己这撮毛好看,每次有人夸它,它就昂起头,把那撮金毛亮给人看。
    沈清砚曾经试过它的实力。
    寻常的江湖一流高手,在它面前走不过三招。那一双铁爪,能轻易抓碎青石,若是抓在人身上,怕是骨头都要碎成渣。那一对翅膀扇动起来,能掀起狂风,丈许之內站不住人。
    真要论起来,它的实力已经堪比当年五绝那个层次的顶尖高手。
    更重要的是,这雕血气依旧旺盛。
    几十年过去,没有丝毫衰败的跡象。羽毛依旧油亮,眼神依旧锐利,飞起来依旧快得像一道黑色的闪电。
    沈清砚估摸著,以它现在的状態,少说还能再活几十年。
    日行数千里,对它来说轻轻鬆鬆。
    清晨从临安出发,晌午能到岭南吃荔枝;傍晚从岭南起身,入夜能回临安看月亮。那些年沈清砚带著妃子们游山玩水,神鵰就是最可靠的脚力,有时候它飞在天上引路,有时候它驮著人翻山越岭。
    沈清砚看著眼前的神鵰,心里却忽然冒出一个念头。
    前世的那些电影里,西方巨龙展翼遮天,爪裂山石,翼起狂风,应该也不过如此吧。
    甚至还不如。
    毕竟那些巨龙是特效做出来的,是假的。
    而眼前这雕,是真的。
    此刻,神鵰正懒洋洋地趴著晒太阳,偶尔睁开眼睛看一眼周围,然后又闭上。那神態,像极了养老的老太爷。
    神鵰见沈清砚走来,睁开眼睛,“咕”了一声,算是打过招呼。
    沈清砚笑著走过去,伸手摸了摸它的脑袋。
    “今天太阳好,多晒晒。”
    神鵰舒服地眯起眼,往他手心里蹭了蹭。
    小龙女抬起头,看了沈清砚一眼。
    “允桓走了?”
    沈清砚点头。
    “走了。”
    他在小龙女身边坐下,听著琴声,看著满院的阳光,忽然觉得,这样的日子,真好。
    这些年,沈清砚带著小龙女、程英,还有几个宠爱的妃子,走遍了天南海北。
    前世,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社畜,每天为了生活奔波。
    那些视频中的名山大川,那些诗词歌赋里的风景名胜,他只能在手机里看看图片,然后在梦里想想。
    这辈子,他走了个遍。
    他们去过泰山,在玉皇顶上看了日出。那天云海翻腾,金光万丈,小龙女站在他身边,衣袂飘飘,美得像画中人。
    他们去过黄山,在迎客松前驻足良久。神鵰站在旁边的悬崖上,引来无数游人惊嘆,以为是仙禽下凡。
    他们去过西湖,在断桥上听雨。程英撑著油纸伞,轻声念著“山外青山楼外楼”,那画面美得像一首诗。
    他们去过塞北,看过大漠孤烟直。他们去过江南,看过小桥流水人家。他们去过蜀中,看过峨眉云海。他们去过岭南,看过荔枝红了又红。
    每到一处,沈清砚都会在当地住上一阵子。
    有时候是三五天,有时候是半个月。
    若是喜欢,就多住些时日;若是不喜欢,抬腿就走。
    自在得很。
    那些妃子们跟著他游山玩水,一个个都开了眼界。以前在深闺里,哪见过这些?
    如今跟著皇上,天南地北地走,也算是这辈子值了。
    有时候,沈清砚会带著她们去一些偏远的地方。
    深山老林,荒郊野岭。
    別人去了是受罪,他去了是享受。
    因为那些地方,往往藏著最美的风景。
    有一次,他们在大兴安岭深处发现了一片无人知晓的湖泊。湖水碧蓝如玉,四周是原始森林,没有任何人跡。他们在湖边扎营,住了整整七天。
    白天钓鱼,晚上看星星。
    神鵰在湖面上盘旋,惊起一群水鸟。
    小龙女坐在湖边,赤著脚,轻轻拨动水面。
    那一刻,沈清砚觉得,这就是他想要的生活。
    前世在写字楼里加班到深夜的时候,哪敢想这些?
    如今,他都拥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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