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野鸡(三更求追读)
五爷愣了两秒,隨后哈哈大笑起来:
“东娃儿,自信是好事,但自信过了头,可是会闹笑话的!”
不是他瞧不起陈向东,实在是弹弓这玩意儿看著简单,但真要用来打猎物,难度可一点都不小。
陈家湾的小孩子,一大半都玩过弹弓,可真正能凭本事而非运气就用弹弓打著东西的,十个里头都找不出一个。
陈向东虽然从小进过山,但以前也是玩过弹弓的,结果呢?好像麻雀都没打到过一次吧。
“五爷,你就说敢不敢赌嘛?”陈向东笑嘻嘻地问。
五爷没有回答,而是敛去笑容,肃然道:
“东娃儿,撵山最忌讳的就是自大。”
“你能一天背下草药知识,不代表你能立刻用弹弓打到猎物,这靠的是手上功夫,不是脑子好使就行的。”
“五爷,这些我都晓得,”陈向东依旧笑著,“我就是想试试,万一我真天赋异稟呢?並且这个赌无论输贏,对你我都没损失。”
五爷:“……”
好像是这个理儿。
陈向东输了,那就知道天高地厚了,以后也就会老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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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要是自己输了,无非是带陈向东去打把枪。
“行吧,”五爷笑著说道,“不过我得再加两个限制条件。”
“第一,你必须用弹弓打到野鸡、野兔这种猎物,麻雀那种可不作数。”
“第二,你只能在白天去打,並且去的时候,得让你大哥跟著你。”
陈向东哭笑不得,他就知道五爷没那么容易答应打赌。
虽然野鸡、野兔体型比麻雀大得多,听起来似乎比麻雀更好打,实则不然。
首先,野鸡、野兔这种野物极其机警,很难接近。
其次,野鸡羽毛厚实,野兔肌肉紧致,必须精准命中脖子、头部才行。
后世的弹弓,弓架用的是不锈钢、鈦合金,皮筋用的是回弹效率高的扁皮筋,皮兜是超纤皮,弹丸是钢珠。
这种弹弓,有效距离远,瞄准精度高,杀伤力也强,並且使用起来也相对简单。
但现在的弹弓呢?
弓架是山上的y形树杈。
皮筋多是自行车的气门芯,医院的压脉带都算是奢侈品了。
至於皮兜,要么是粗帆布,要么是轮胎的內胎皮。
而弹丸就更別提了,基本都是路边捡的石子儿,或者是用粘土和水搓成圆球,再丟进灶膛里烧成的泥丸。
这样的弹弓,必须在比较近的距离內,命中野鸡、野兔的致命部位,才能將其猎杀。
若是打在它们的躯干上,它们即便受了伤,也能挣扎著钻进草丛,根本抓不住。
不仅如此,五爷还规定只能在白天去打。
这是因为晚上野鸡野兔的警惕性相对下降,更容易狩猎。
可以说,五爷这两个限制条件一加,直接將陈向东赌贏的概率无限拉低。
“怎么样,还赌吗?”五爷露出老奸巨猾的笑容。
“当然,试试唄,反正输了也不亏。”陈向东自信点头。
赌约达成,两人走出里屋,帮忙准备午饭。
晌午相当丰盛,一大盆干豇豆红烧肉,还有蒜苗炒腊肉,熗炒莲花白,五娘还杀了一只鸡,做成了土豆烧鸡和鸡汤。
这在年后的农村,不可谓不丰盛!
“来,东娃儿,咱爷俩喝一个。”
五爷端起酒杯,里面装的是自酿的苞谷酒,度数不低,闻著都冲鼻子。
若是喝进嘴里,更是入口辛辣,能顺著喉咙一直烧到胃里,不过细细回味,却能感受到一股粮食的醇香。
两世为人,陈向东很多年没喝过这种纯正的粮食酒了。
陈向东端起酒杯起身,將杯檐压低:
“五爷,这杯我敬你,感谢你这么多年对我家的帮衬,也感谢你愿意收我为徒,教我撵山的本事……”
陈向东发自肺腑,最后將杯中酒一饮而尽。
“好!”五爷哈哈大笑。
陈国栋是家里的老么,五爷一直很宠这个小弟,陈向东又是陈国栋的么儿,所以五爷也一直很喜欢陈向东。
此刻,他更是越看陈向东越喜欢。
“老汉,我也想喝。”
这时候,一道有些稚嫩的声音响起。
陈向东抬眼看去,那是一个十二三岁的男孩,个子足有一米六多,体型也很壮硕,不过最惹眼的,还是他额上的头髮旋。
老人说两个发旋的更聪明,但若是其中一个发旋长在额头上面,那就是倒旋,虽然聪明,但也调皮。
这名叫陈向飞的男孩,是五爷的儿子,还真就是个聪明却调皮的孩子。
“小娃儿喝个屁。”
五爷瞪了陈向飞一眼。
“吃饭!这么多菜堵不住你的嘴?”
一个女孩往陈向飞碗里夹了一块鸡肉。
她是陈向美,五爷的女儿,今年十五岁。
“我就是想喝,不行吗?”
陈向飞平时被陈向美管著只能忍著,但今天人多,他想著陈向美应该不敢拿他咋样,於是硬气起来。
“不行!”
陈向美眼睛一瞪,揪住陈向飞耳朵一拧。
陈向飞立刻“哎哟”一声,赶忙向陈向东求救:
“东哥救我!东哥救我!”
不同於陈向军家的两个侄儿,陈向飞和陈向美和陈向东一直都很亲近。
尤其是陈向飞,小时候很喜欢跟在陈向东屁股后面跑。
如今长大了,读书了,玩的时间少了,但还是一有时间就会去找陈向东。
“向美,这么多人看著,男人还是要面子的噻。”陈向东笑著劝说。
“他还是个小屁娃儿,算什么男人?”陈向美撇撇嘴,但还是鬆开了手。
“好了好了,都別闹了,好好吃饭。”
黄玉翠温柔笑著將两人拉到另一桌去了,以免打扰到陈向东他们吃饭。
陈向东看著这一幕,想到前世那些事,心里五味杂陈。
“东娃儿!东娃儿!”
五爷叫了两声,陈向东才回过神,开始听五爷讲一些撵山的规矩。
陈向东认真听著,期间见五爷酒杯空了,就赶忙给倒上。
“你不喝了蛮?小瑜不让你喝?”
五爷见陈向东没怎么喝酒,笑著调侃。
“五爷,我没有。”
沈知瑜慌乱地摆手,她在家里会叮嘱陈向东到了外面少喝酒,但在外面,为了陈向东的面子,她从不会说太多的话。
“五爷,和知瑜没关係,是下午我要去打野鸡的嘛。”
陈向东跟著解释。
“你今天下午就要去?”
原本有些醉了的五爷,此刻酒都醒了三分。
“对啊,反正都是试试,早试和晚试差不多嘛。”
陈向东说著,又给五爷把酒倒上。
“啥子意思喃?”
一直没怎么说话的陈向军开口了。
听了陈向东的解释,他顿时露出惊容,这不是胡闹吗?
“算了算了,”五爷摆摆手,“你要去就去嘛,不过你只有一次机会,今天下午没打到,可別耍赖哦。”
“没问题。”陈向东满口答应。
“好,”五爷点点头,“军娃儿,下午你带你弟弟去山上,帮他找找野鸡,至於他能不能打到,就看他的本事了,你可不能帮他。”
陈向军张了张嘴,最后却只嗯了一声,答应下来。
“大哥,走吧。”
吃完午饭,陈向东便兴奋地对陈向军说道。
这还是重生之后第一次打猎,他都有些迫不及待了。
“东娃儿,自信是好事,但自信过了头,可是会闹笑话的!”
不是他瞧不起陈向东,实在是弹弓这玩意儿看著简单,但真要用来打猎物,难度可一点都不小。
陈家湾的小孩子,一大半都玩过弹弓,可真正能凭本事而非运气就用弹弓打著东西的,十个里头都找不出一个。
陈向东虽然从小进过山,但以前也是玩过弹弓的,结果呢?好像麻雀都没打到过一次吧。
“五爷,你就说敢不敢赌嘛?”陈向东笑嘻嘻地问。
五爷没有回答,而是敛去笑容,肃然道:
“东娃儿,撵山最忌讳的就是自大。”
“你能一天背下草药知识,不代表你能立刻用弹弓打到猎物,这靠的是手上功夫,不是脑子好使就行的。”
“五爷,这些我都晓得,”陈向东依旧笑著,“我就是想试试,万一我真天赋异稟呢?並且这个赌无论输贏,对你我都没损失。”
五爷:“……”
好像是这个理儿。
陈向东输了,那就知道天高地厚了,以后也就会老实了。
101看书 101 看书网超便捷,????????????.??????隨时看 全手打无错站
而要是自己输了,无非是带陈向东去打把枪。
“行吧,”五爷笑著说道,“不过我得再加两个限制条件。”
“第一,你必须用弹弓打到野鸡、野兔这种猎物,麻雀那种可不作数。”
“第二,你只能在白天去打,並且去的时候,得让你大哥跟著你。”
陈向东哭笑不得,他就知道五爷没那么容易答应打赌。
虽然野鸡、野兔体型比麻雀大得多,听起来似乎比麻雀更好打,实则不然。
首先,野鸡、野兔这种野物极其机警,很难接近。
其次,野鸡羽毛厚实,野兔肌肉紧致,必须精准命中脖子、头部才行。
后世的弹弓,弓架用的是不锈钢、鈦合金,皮筋用的是回弹效率高的扁皮筋,皮兜是超纤皮,弹丸是钢珠。
这种弹弓,有效距离远,瞄准精度高,杀伤力也强,並且使用起来也相对简单。
但现在的弹弓呢?
弓架是山上的y形树杈。
皮筋多是自行车的气门芯,医院的压脉带都算是奢侈品了。
至於皮兜,要么是粗帆布,要么是轮胎的內胎皮。
而弹丸就更別提了,基本都是路边捡的石子儿,或者是用粘土和水搓成圆球,再丟进灶膛里烧成的泥丸。
这样的弹弓,必须在比较近的距离內,命中野鸡、野兔的致命部位,才能將其猎杀。
若是打在它们的躯干上,它们即便受了伤,也能挣扎著钻进草丛,根本抓不住。
不仅如此,五爷还规定只能在白天去打。
这是因为晚上野鸡野兔的警惕性相对下降,更容易狩猎。
可以说,五爷这两个限制条件一加,直接將陈向东赌贏的概率无限拉低。
“怎么样,还赌吗?”五爷露出老奸巨猾的笑容。
“当然,试试唄,反正输了也不亏。”陈向东自信点头。
赌约达成,两人走出里屋,帮忙准备午饭。
晌午相当丰盛,一大盆干豇豆红烧肉,还有蒜苗炒腊肉,熗炒莲花白,五娘还杀了一只鸡,做成了土豆烧鸡和鸡汤。
这在年后的农村,不可谓不丰盛!
“来,东娃儿,咱爷俩喝一个。”
五爷端起酒杯,里面装的是自酿的苞谷酒,度数不低,闻著都冲鼻子。
若是喝进嘴里,更是入口辛辣,能顺著喉咙一直烧到胃里,不过细细回味,却能感受到一股粮食的醇香。
两世为人,陈向东很多年没喝过这种纯正的粮食酒了。
陈向东端起酒杯起身,將杯檐压低:
“五爷,这杯我敬你,感谢你这么多年对我家的帮衬,也感谢你愿意收我为徒,教我撵山的本事……”
陈向东发自肺腑,最后將杯中酒一饮而尽。
“好!”五爷哈哈大笑。
陈国栋是家里的老么,五爷一直很宠这个小弟,陈向东又是陈国栋的么儿,所以五爷也一直很喜欢陈向东。
此刻,他更是越看陈向东越喜欢。
“老汉,我也想喝。”
这时候,一道有些稚嫩的声音响起。
陈向东抬眼看去,那是一个十二三岁的男孩,个子足有一米六多,体型也很壮硕,不过最惹眼的,还是他额上的头髮旋。
老人说两个发旋的更聪明,但若是其中一个发旋长在额头上面,那就是倒旋,虽然聪明,但也调皮。
这名叫陈向飞的男孩,是五爷的儿子,还真就是个聪明却调皮的孩子。
“小娃儿喝个屁。”
五爷瞪了陈向飞一眼。
“吃饭!这么多菜堵不住你的嘴?”
一个女孩往陈向飞碗里夹了一块鸡肉。
她是陈向美,五爷的女儿,今年十五岁。
“我就是想喝,不行吗?”
陈向飞平时被陈向美管著只能忍著,但今天人多,他想著陈向美应该不敢拿他咋样,於是硬气起来。
“不行!”
陈向美眼睛一瞪,揪住陈向飞耳朵一拧。
陈向飞立刻“哎哟”一声,赶忙向陈向东求救:
“东哥救我!东哥救我!”
不同於陈向军家的两个侄儿,陈向飞和陈向美和陈向东一直都很亲近。
尤其是陈向飞,小时候很喜欢跟在陈向东屁股后面跑。
如今长大了,读书了,玩的时间少了,但还是一有时间就会去找陈向东。
“向美,这么多人看著,男人还是要面子的噻。”陈向东笑著劝说。
“他还是个小屁娃儿,算什么男人?”陈向美撇撇嘴,但还是鬆开了手。
“好了好了,都別闹了,好好吃饭。”
黄玉翠温柔笑著將两人拉到另一桌去了,以免打扰到陈向东他们吃饭。
陈向东看著这一幕,想到前世那些事,心里五味杂陈。
“东娃儿!东娃儿!”
五爷叫了两声,陈向东才回过神,开始听五爷讲一些撵山的规矩。
陈向东认真听著,期间见五爷酒杯空了,就赶忙给倒上。
“你不喝了蛮?小瑜不让你喝?”
五爷见陈向东没怎么喝酒,笑著调侃。
“五爷,我没有。”
沈知瑜慌乱地摆手,她在家里会叮嘱陈向东到了外面少喝酒,但在外面,为了陈向东的面子,她从不会说太多的话。
“五爷,和知瑜没关係,是下午我要去打野鸡的嘛。”
陈向东跟著解释。
“你今天下午就要去?”
原本有些醉了的五爷,此刻酒都醒了三分。
“对啊,反正都是试试,早试和晚试差不多嘛。”
陈向东说著,又给五爷把酒倒上。
“啥子意思喃?”
一直没怎么说话的陈向军开口了。
听了陈向东的解释,他顿时露出惊容,这不是胡闹吗?
“算了算了,”五爷摆摆手,“你要去就去嘛,不过你只有一次机会,今天下午没打到,可別耍赖哦。”
“没问题。”陈向东满口答应。
“好,”五爷点点头,“军娃儿,下午你带你弟弟去山上,帮他找找野鸡,至於他能不能打到,就看他的本事了,你可不能帮他。”
陈向军张了张嘴,最后却只嗯了一声,答应下来。
“大哥,走吧。”
吃完午饭,陈向东便兴奋地对陈向军说道。
这还是重生之后第一次打猎,他都有些迫不及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