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禎重振大明 作者:佚名
    第1112章 徵信体系,催科外包
    债务公司的设立,让很多官员高兴,也让一些官员不满。
    他们认为事情不应该这个样子,朝廷不应该从一无所有的流民身上索债。
    朱由检看出他们的意思,在会议结束之后,特意留下刘理顺。问他道:
    “顺天府的议会,现在办得如何了?”
    “能不能代行国会的权力?”
    刘理顺斟酌一番,回道:
    “代行国会权力还不行,需要和其他衙门继续磨合关係。”
    “但是顺天府的民眾和官吏,已经接受议会。”
    “民眾对议会很热心,官吏虽然不满议会干涉,却也认为议会可以代表民意。”
    这就是好的开始,朱由检点头道:
    “那就继续完善。”
    “朕需要顺天府议会儘快把责任担起来,通过《货幣法案》。”
    “代金券的发行不能再拖了,朝廷需要更多钱。”
    刘理顺也知道朝廷的现状,財政一直处於紧张之中。
    但他不明白的是,朝廷明明通过售卖辽河套的土地拿到一笔银子,为何现在还是这么缺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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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向皇帝说道:
    “陛下,臣听说辽河套土地售卖,朝廷收穫两千四百万。”
    “有此收入,应当不急於发行代金券。”
    “也不需要从民眾那里收债。”
    朱由检摇了摇头,说道:
    “这两千四百万两的收入不是常例,是花光了就没有了。”
    “再说了,东北开发、功臣安置、安南战事、海军造舰、运河秋操……这些都要花钱。”
    “尤其是今年朝廷换届,要调动不少官员,还增加了一些职位。这些没有先例的事情,都需要预留经费。”
    两千四百万两银子看似很多,其实却只是朝廷一年的岁入。
    而且这种意外之財,最好消耗在额外事情上。免得官员们把这项收入当做常例,大手大脚花费。
    发行代金券,才是真正的扩大財源。朝廷能从中源源不断获得收益。
    刘理顺也知道正常收入和额外收入的区別,对皇帝的解释勉强接受。
    但是对於皇帝让大臣入股债务公司,从流民身上收债,他实在忍受不了,认为是违背仁义:
    “流民一无所有,朝廷要做的是安置,而非在身上增加债务。”
    “朝廷应该做的,是去救助他们。”
    朱由检之前也是这么做的,但是他现在觉得太慢。
    以现在每年不到一百万的移民数量,什么时候才能把两千万、甚至三千万人迁出去?
    按照最坏的情况估算,北方受灾最严重的省份,都需要迁出三成人。
    以目前这个速度,根本无法完成。
    而且他拿出来的金花银,也承担不了这个花费。
    所以,他必须让移民变成有利可图的事情,让官吏一起努力。
    让官吏入股债务公司,让移民身上负债,说穿了就是为此。
    他需要让官吏更主动些,积极迁徙流民。
    当然,向刘理顺解释得话不能这么直接,他问刘理顺道:
    “欠债还钱,是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如果流民迁徙到海外就不用还债了,借钱给他们的债主怎么办?”
    刘理顺一时语塞,因为他不能说允许欠债不还。
    那不符合道义,也会让民间秩序大乱。
    他只能秉承仁义理念,向皇帝道:
    “欠债还钱,固然天经地义。”
    “但是对流民的帮扶,也是应有之义。”
    “陛下当以仁德之心,减免他们的负债。”
    朱由检听得有些无语,因为这件事確实是他提出来的。
    否则流民身上的债务,在朝廷根本不会提起。
    不提起就可以当作不存在,自己特意提了,倒显得自己不仁德,在逼流民还债。
    为了避免这个误解,他当即道:
    “朕之所以设立债务公司,就是为了重组流民身上的债务,让他们不用背负高利贷。”
    “卿是贫苦家庭出身,应该知道民间最大的负担除了地租外,就是沉重的负债。”
    “那些有閒钱的大户,趁著贫民青黄不接、遭遇意外时,用高额的利息,让贫民身上背债。”
    “很多贫民的土地,就是因此被他们拿去抵债了。”
    “这是朝廷严厉禁止的,民间何曾禁绝?”
    按照《大明律》的规定:凡私放钱债及典当財物,每月取利並不得过三分,年月虽多,不过一本一利。
    这是朱由检规定月利率超过3%、年利率超过36%、总利率超过100%的利息属於高利贷,朝廷不予支持的来源。
    但是民间执行时,向来不够严格,而且有很多办法规避。
    例如九出十三归,明面上利息並不高,实际因为借十元只给九元、预先扣除利息,利率就变得直线上升,已经变成了高利贷。
    对这种事情,朝廷根本没法禁止。落在纸面上的,和实际利息不一。
    刘理顺出身民间,当然是知道这种情况的。
    但是他心里还有幻想,向皇帝道:
    “罪犯尚且能赦免,臣以为陛下可下赦令,赦免流民的欠债。”
    朱由检听得都笑了,向他道:
    “罪犯是朝廷抓捕的,朕当然能代表朝廷赦免。”
    “但是流民的欠债可不是欠朝廷的,你说那些债主会不会听旨意?”
    “卿是政务官员,不要太过天真。”
    “朕的旨意不是谁都会听,更何况这样的旨意根本下不去。”
    刘理顺这下沉默了,他虽然有些理想和天真,这几年地方官员做下来,却也知道政策执行的不容易。
    以他现在的见识,不难猜到这样的旨意即使下发,也没有多少债主听从。
    更何况,以朝堂大臣刚才在会议上的表现,他们根本不会认同免债。
    皇帝就算写了旨意,內阁也不会副署,那样的中旨根本没有任何效力,甚至不能下发出去。
    放弃幻想的他,深刻认识到大臣也有私心,乡间士绅更是。
    关乎利益的事情,不是皇帝下一道旨就能解决。
    ——
    让刘理顺认识现实后,朱由检才劝他道:
    “债务公司固然是有坏处,但是也要看到它的优点。”
    “你说,是遍布乡间的地主好管,还是三十家债务公司好管?”
    “御史是盯著债务公司方便,还是盯著所有放贷的地主方便?”
    这是显而易见的,刘理顺道:
    “乡间地主眾多,当然是债务公司更好管。”
    “陛下的意思……”
    有些琢磨出皇帝的想法,刘理顺道:
    “陛下的意思是盯著三十家债务公司,能够更容易禁止高利贷?”
    朱由检哈哈一笑,点头道:
    “正是如此!”
    “你在国会制定债务法案时,可以规定所有被认定为高利贷的债务,都可以申请债务重组,转给债务公司。”
    “这样是不是能更容易禁绝高利贷?”
    刘理顺听得一喜,对皇帝由衷佩服——
    竟然能想出这样的方法,禁绝民间高利贷。
    可以想像,这个措施一出,民间那些欠下高额债务的,都可以申请债务重组,重新计算利息。
    债务公司在科道官员、议员的监督下,必然不能像民间乡绅那样赤裸裸地提高利息,否则他们就面临吊销许可证的危险。
    可以说,皇帝这一招,是让债务公司和士绅斗,降低民眾负债。
    而且债务公司还会入彀,因为他们能获得更多收益。
    为何会发生这个现象呢?刘理顺心中似有灵光闪过,却又想不出来。
    这时,朱由检又解释道:
    “想要禁绝高利贷,就必须要让官府站在民眾一边。”
    “这是理想中的情况,实际却非常难。因为放贷的地主和大户,有更多钱財和资源让官府偏向他们。”
    “所以朕设立允许官吏入股的债务公司,让债务公司负责债务重组,和放贷的地主大户打官司。”
    “你们说,官府在债务公司和地主大户之间,会偏向谁?”
    这是显而易见的,由官吏组成的官府,当然会偏向他们入股的债务公司。
    皇帝这个做法,其实是让债务公司,承担和地主大户对垒的责任。
    既然如此,债务公司在其中赚点收益,不是应该的吗?
    刘理顺更加认识到债务公司的积极意义。
    只是,这样一来,债务公司和民眾都受益,是谁受损了呢?
    刘理顺刚才心中闪过的灵光,如今清晰起来:
    『是债主!』
    『放贷的地主大户,在这中间最吃亏。』
    『一旦被认定为高利贷,被迫债务重组,他们就別想获得利息。』
    『甚至连本金都要打折,有可能收不回来。』
    『皇上这是让官吏吃大户啊!而非是吃流民。』
    恍然醒觉,刘理顺明白了事情的弔诡之处:
    明明债务公司要向民眾收债,但是实际受损最多的,却是大户而非民眾。
    欠下高利贷的民眾,能藉助债务公司免於高利贷的盘剥。
    他们其实是受益者。
    这让刘理顺一时间陷入茫然,不知道为何会变成这样子?
    有问题就问皇帝,刘理顺当场问了出来。
    朱由检想了一下,指著西苑的池塘道:
    “有一句俗话说: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
    “如果把大臣看作大鱼,大户看作小鱼,民眾看作虾米。”
    “你说债务公司成立前,大鱼和小鱼都在吃什么?”
    是在一起吃虾米!
    刘理顺很快得出这个结论。
    以前官府和大户经常沆瀣一气,吃掉作为民眾的虾米。
    皇帝设立债务公司后,事情反而变了,债务公司吃下大户的放贷,然后才向民眾这个虾米索债。
    这才是正常的顺序,而非大鱼和小鱼联合起来,一起去吃虾米。
    皇帝在这中间,分配的是大臣和大户的利益。
    明白过来的刘理顺,对债务公司的设立不再反对。
    反而还积极道:
    “臣以为债务公司还应有特殊的权力,例如强制討债。”
    “对於民间的暴力逼债、典当妻女等行为,应当严格监督。”
    “这类行为应和高利贷一样,纳入违法借贷,列入债务重组范围。”
    “如果经营范围內出现这样的事情而不问,说明当地债务公司不合格,应当评估许可。”
    利用债务公司,打击这些行为。
    朱由检点头认可,认为可以增加债务公司的作用。
    最好把金融方面的黑恶全部集中到债务公司,更方便朝廷监管。
    他向刘理顺道:
    “债务公司应该对债主也是有益的,方便开展业务。”
    “债主固然会被债务公司盯著无法展开违法借贷,却也不用担心欠债人逃亡,本金都无法收回。”
    “对欠债不还的老赖,债主也可以转卖债务,交给债务公司收回。”
    “还有议会道德委员会要建立诚信档案,和债务公司、钱庄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完善徵信体系。”
    “凡是欠债逾期、违法借贷的,都应该有记录,方便评估当事人的诚信,降低借贷风险。”
    这都是在完善金融秩序,在一个完备的秩序中,合法经营的从业者,能获得更高收益。
    刘理顺对此也不再排斥了,一一答应下来。
    而且他还提出一个办法,让朱由检陷入深思:
    “陛下,臣以为拖欠官府的赋税,也可以看作债务。”
    “对於无力缴纳的贫困家庭积欠,官府可酌情减免。”
    “但是能缴纳却故意拖欠的,臣以为这种催缴积欠的工作,可以让债务公司承担。”
    “如果他们仍拒不缴纳,那就强制破產,由债务公司接收產业,把拖欠者强制移民海外。”
    这个提议,是朱由检没有想到的。
    他之前定的是纳税服役是公民的基本义务、拖欠赋税冻结公民身份。
    但是这个办法在重製礼乐后或许能深入人心,现在很多人並不怎么在乎公民身份。
    清理积欠这件事,只能逼著官员去做,纳入他们的政绩考核范围。
    不过催科向来被视为暴政,很多自命清高的官员不愿为。
    如今,刘理顺的提议,则展示了另一种可能:
    官府可以把积欠打包给债务公司,让他们去向大户催债。
    甚至,还能让债务公司清查赋税。发现偷税漏税的情况后,他们同样可以去收债。
    这对大明的赋税徵收工作,將是一次完善,能够极大地减少偷税漏税——
    相比官府,在民间活动的债务公司,更清楚各家有多少家底、应该缴纳多少赋税。
    他们的手段也更多,很多官府不方便做的,他们都可以做出来。
    所以,朱由检答应了刘理顺的提议,让他在顺天府试点。
    只要转运朝廷的赋税不变少,顺天府可以將积欠催收外包,交给债务公司。(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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