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8章 造饭?
“恰恰相反,”韩笑摇头一笑,“最易寻的,便是此地。”
“为何?”
“道理再明白不过——”韩笑指尖轻轻一点地图,“离岸太远的岛,消息往来不便;能容上千人长久棲身的岛,本就不多;若再圈定台州以北,真正稳妥可用的,屈指可数。”
所以本官才把排查圈定在这片海域,而且可以断定——那些人藏身的岛屿,离岸绝不会超过半日航程!
密探挑眉:“还是情报不足?”
“正是!”韩笑霍然起身,唇角微扬,隨即沉声下令:“立刻飞鸽传书冯喜,命他率皇家三军即刻开拔,逐岛清剿,一个不留!”
“遵命!”密探应得乾脆,脚却像钉在原地,纹丝未动。
韩笑眸光一敛:“有话直说。”
密探略一迟疑,压低声音:“大人,冯公公可是御马监掌印太监,天子跟前第一等红人,咱们这道令,他真肯接?”
韩笑眼底掠过一道锐光,语气篤定:“他必听!”
“只要他还想往上走一步,就绝不敢怠慢本官的信。”
他敢这般断言,是因早摸透了冯喜的脾性。
和多数內侍一样,冯喜嘴甜腿勤、惯会逢迎;但与旁人不同的是,此人確有几分真本事——否则天子也不会將皇家三军交他统带,走海路南下平乱。
须知皇家三军,是天子亲手攥著的铁腕私兵,比龙驤、虎驤两卫更得信任,也更难驾驭。
若冯喜领著这支精锐兜一圈回来,连根叛旗都没揪出来,那他御马监掌印太监的乌纱,怕是要连夜捲铺盖滚蛋了。
果然,松江府东北海面,蛇山岛上。
冯喜已率数千甲士在此扎营。鸽信一到,他连茶盏都未放下,便挥袖下令:起锚!扬帆!向南搜岛!
他懂韩笑的心思,韩笑也懂他的软肋。
若搁往常,两人少不得你来我往、暗中较劲。
可眼下风急浪高,容不得半点扯皮。
身为內侍,冯喜比谁都清楚——自己今日的权柄,全繫於圣心所向。
一句话:皇上信你,你才有分量。
所有太监的荣辱,皆悬於天子一念之间。
正因如此,冯喜行事比韩笑更拼、更慎、更不敢懈怠。
不单是他,宫里出来的,个个都绷著一根弦——生怕哪天被皇帝记上一笔“办事疲懒”,那便是万劫不復。
故而见韩笑信中措辞如刀、字字如令,冯喜心里纵有千般不悦,仍咬牙点头,调转船头,朝南疾驰而去……
韩笑在松江府接到冯喜回函后,目光便转向整个江南的乱局。
赴任前,沈凡亲授密旨:首恶者,格杀勿论!
何谓“杀”?没人比这位锦衣卫指挥使更清楚。
锦衣卫立衙之初,明面上是缉察奸佞,暗地里,本就是执刃於影的利爪。
刺杀,是刻进骨子里的老本行。
这些年虽少动刀,但手艺,未必生锈。
至於锦衣卫在各地布下的暗线密网,连韩笑自己都说不清究竟有多少——只知多如牛毛。
尤其江南这等膏腴之地,州州府府,暗桩不下数十。
有人终其一生未亮身份:或是吆喝叫卖的货郎,或是往来商旅的驼队掌柜,或是坐堂问诊的郎中,甚至,是某座深宅大院里的粗使家丁。
若无紧急差遣,他们便如尘入土,活得寻常,死得无声;而锦衣卫的身份,往往由父传子、子传孙,代代隱伏,静待號令。
沈三,便是这样一人。
他是吴县周府的三等家丁,日子过得混混沌沌。
直到老父咽气前夜,才颤著手把一枚黑铁腰牌塞进他掌心,哑声道:“周家灶房第三口缸底下……埋著你的命。”
然而,沈老爹枯瘦的手抖得厉害,从枕下摸出一枚乌沉沉的铁牌,塞进沈三掌心。
就这样,沈三稀里糊涂地成了锦衣卫安插在周家的一枚暗钉。
上线是谁?
怎么接头?
这些关节,沈三一概不知。
只因沈老爹刚把牌子递过来,喉头一哽,便断了气,再没来得及吐出半个字。
沈三等啊等,一等就是好几年,始终不见半个人影登岛寻他。
这期间,他靠著嘴甜腿勤、眼活心细,硬是混进了周家二房,当上了三少爷的贴身书童。
起初他还盘算著,跟著这位主子,少说也能吃香喝辣、风光几载。
谁知不到半年,周家竟举族迁往海外一座荒岛,连根拔起,不留痕跡。
既然是三少爷的书童,沈三自然被裹挟著一道漂洋过海,登了岸。
日日面朝无边无际的灰蓝海水,他百无聊赖,像被钉在了咸腥的风里。
从前在陆上,他替少爷跑腿逛青楼,搂过胭脂扑粉的姑娘,也尝过温在铜炉里的花雕、堆满描金盘的炙肉;可到了这岛上,除了海风颳脸、浪声催眠,就只剩自己乾瞪眼。
至於那位三少爷?
早被几房叔伯簇拥著钻进密室议事去了,哪还记得有个书童叫沈三?
不过耳濡目染之下,沈三也零零碎碎听出些端倪——
造饭?
这词儿听著软塌塌的,却让几位长辈压低嗓门、面色铁青,反覆推敲了整整三天。
那一刻,沈三心头猛地一撞:自己可是锦衣卫的暗桩!是扎进反贼肚腹里的一根刺!
他开始暗中打探、四处试探,想揪出那个该死的顶头上司。
可翻遍岛上的帐册、盯烂每条小径,依旧一无所获。
或许有人会问:一个穷小子,怎会对朝廷死心塌地?
其实不为別的——沈三清楚得很,“造饭”二字背后,不是锅碗瓢盆,而是刀光血影。稍有闪失,人头就得滚进咸水沟;更怕的是,哪天被推出来顶缸,连喊冤的机会都没有。
这种事,在世家大族里,比海潮还寻常。
还有一层心思,沈三藏得更深:他受够了跪著递茶、趴著擦鞋的日子。
他也想挺直腰杆,让人低头看自己一眼。
如今手握锦衣卫身份,那点火苗便烧得噼啪作响,烫得心口发疼。
毕竟,千挑万选才入得了锦衣卫的门槛,哪是寻常人能沾边的?
再者,听老辈人讲,那一千锦衣卫,穿飞鱼服、佩绣春刀,连巡抚见了都得抖三抖,府衙大门还没跨进,便已跪伏在地……沈三光是想想,脊梁骨都酥麻三分。
可眼下倒好,困在这座孤岛,身份不敢露,话不敢多说,连咳嗽都得捂著嘴。
稍有不慎,被人识破底细,怕是连骨头渣子都要被剁碎餵鱼。
谁让他一脚踏进了反贼的老巢呢?
这天,沈三又蔫头耷脑踱到海边,望著浪头髮愣,顺手捡起几块石子,一下下往水里砸。
他闷,是因为前几日三少爷乘船出海办事,一去数日。
“为何?”
“道理再明白不过——”韩笑指尖轻轻一点地图,“离岸太远的岛,消息往来不便;能容上千人长久棲身的岛,本就不多;若再圈定台州以北,真正稳妥可用的,屈指可数。”
所以本官才把排查圈定在这片海域,而且可以断定——那些人藏身的岛屿,离岸绝不会超过半日航程!
密探挑眉:“还是情报不足?”
“正是!”韩笑霍然起身,唇角微扬,隨即沉声下令:“立刻飞鸽传书冯喜,命他率皇家三军即刻开拔,逐岛清剿,一个不留!”
“遵命!”密探应得乾脆,脚却像钉在原地,纹丝未动。
韩笑眸光一敛:“有话直说。”
密探略一迟疑,压低声音:“大人,冯公公可是御马监掌印太监,天子跟前第一等红人,咱们这道令,他真肯接?”
韩笑眼底掠过一道锐光,语气篤定:“他必听!”
“只要他还想往上走一步,就绝不敢怠慢本官的信。”
他敢这般断言,是因早摸透了冯喜的脾性。
和多数內侍一样,冯喜嘴甜腿勤、惯会逢迎;但与旁人不同的是,此人確有几分真本事——否则天子也不会將皇家三军交他统带,走海路南下平乱。
须知皇家三军,是天子亲手攥著的铁腕私兵,比龙驤、虎驤两卫更得信任,也更难驾驭。
若冯喜领著这支精锐兜一圈回来,连根叛旗都没揪出来,那他御马监掌印太监的乌纱,怕是要连夜捲铺盖滚蛋了。
果然,松江府东北海面,蛇山岛上。
冯喜已率数千甲士在此扎营。鸽信一到,他连茶盏都未放下,便挥袖下令:起锚!扬帆!向南搜岛!
他懂韩笑的心思,韩笑也懂他的软肋。
若搁往常,两人少不得你来我往、暗中较劲。
可眼下风急浪高,容不得半点扯皮。
身为內侍,冯喜比谁都清楚——自己今日的权柄,全繫於圣心所向。
一句话:皇上信你,你才有分量。
所有太监的荣辱,皆悬於天子一念之间。
正因如此,冯喜行事比韩笑更拼、更慎、更不敢懈怠。
不单是他,宫里出来的,个个都绷著一根弦——生怕哪天被皇帝记上一笔“办事疲懒”,那便是万劫不復。
故而见韩笑信中措辞如刀、字字如令,冯喜心里纵有千般不悦,仍咬牙点头,调转船头,朝南疾驰而去……
韩笑在松江府接到冯喜回函后,目光便转向整个江南的乱局。
赴任前,沈凡亲授密旨:首恶者,格杀勿论!
何谓“杀”?没人比这位锦衣卫指挥使更清楚。
锦衣卫立衙之初,明面上是缉察奸佞,暗地里,本就是执刃於影的利爪。
刺杀,是刻进骨子里的老本行。
这些年虽少动刀,但手艺,未必生锈。
至於锦衣卫在各地布下的暗线密网,连韩笑自己都说不清究竟有多少——只知多如牛毛。
尤其江南这等膏腴之地,州州府府,暗桩不下数十。
有人终其一生未亮身份:或是吆喝叫卖的货郎,或是往来商旅的驼队掌柜,或是坐堂问诊的郎中,甚至,是某座深宅大院里的粗使家丁。
若无紧急差遣,他们便如尘入土,活得寻常,死得无声;而锦衣卫的身份,往往由父传子、子传孙,代代隱伏,静待號令。
沈三,便是这样一人。
他是吴县周府的三等家丁,日子过得混混沌沌。
直到老父咽气前夜,才颤著手把一枚黑铁腰牌塞进他掌心,哑声道:“周家灶房第三口缸底下……埋著你的命。”
然而,沈老爹枯瘦的手抖得厉害,从枕下摸出一枚乌沉沉的铁牌,塞进沈三掌心。
就这样,沈三稀里糊涂地成了锦衣卫安插在周家的一枚暗钉。
上线是谁?
怎么接头?
这些关节,沈三一概不知。
只因沈老爹刚把牌子递过来,喉头一哽,便断了气,再没来得及吐出半个字。
沈三等啊等,一等就是好几年,始终不见半个人影登岛寻他。
这期间,他靠著嘴甜腿勤、眼活心细,硬是混进了周家二房,当上了三少爷的贴身书童。
起初他还盘算著,跟著这位主子,少说也能吃香喝辣、风光几载。
谁知不到半年,周家竟举族迁往海外一座荒岛,连根拔起,不留痕跡。
既然是三少爷的书童,沈三自然被裹挟著一道漂洋过海,登了岸。
日日面朝无边无际的灰蓝海水,他百无聊赖,像被钉在了咸腥的风里。
从前在陆上,他替少爷跑腿逛青楼,搂过胭脂扑粉的姑娘,也尝过温在铜炉里的花雕、堆满描金盘的炙肉;可到了这岛上,除了海风颳脸、浪声催眠,就只剩自己乾瞪眼。
至於那位三少爷?
早被几房叔伯簇拥著钻进密室议事去了,哪还记得有个书童叫沈三?
不过耳濡目染之下,沈三也零零碎碎听出些端倪——
造饭?
这词儿听著软塌塌的,却让几位长辈压低嗓门、面色铁青,反覆推敲了整整三天。
那一刻,沈三心头猛地一撞:自己可是锦衣卫的暗桩!是扎进反贼肚腹里的一根刺!
他开始暗中打探、四处试探,想揪出那个该死的顶头上司。
可翻遍岛上的帐册、盯烂每条小径,依旧一无所获。
或许有人会问:一个穷小子,怎会对朝廷死心塌地?
其实不为別的——沈三清楚得很,“造饭”二字背后,不是锅碗瓢盆,而是刀光血影。稍有闪失,人头就得滚进咸水沟;更怕的是,哪天被推出来顶缸,连喊冤的机会都没有。
这种事,在世家大族里,比海潮还寻常。
还有一层心思,沈三藏得更深:他受够了跪著递茶、趴著擦鞋的日子。
他也想挺直腰杆,让人低头看自己一眼。
如今手握锦衣卫身份,那点火苗便烧得噼啪作响,烫得心口发疼。
毕竟,千挑万选才入得了锦衣卫的门槛,哪是寻常人能沾边的?
再者,听老辈人讲,那一千锦衣卫,穿飞鱼服、佩绣春刀,连巡抚见了都得抖三抖,府衙大门还没跨进,便已跪伏在地……沈三光是想想,脊梁骨都酥麻三分。
可眼下倒好,困在这座孤岛,身份不敢露,话不敢多说,连咳嗽都得捂著嘴。
稍有不慎,被人识破底细,怕是连骨头渣子都要被剁碎餵鱼。
谁让他一脚踏进了反贼的老巢呢?
这天,沈三又蔫头耷脑踱到海边,望著浪头髮愣,顺手捡起几块石子,一下下往水里砸。
他闷,是因为前几日三少爷乘船出海办事,一去数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