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罗夏的转变
他抬起头,看著对面那张脸。
这个平时大大咧咧、满嘴屠龙梦想的傢伙,此刻表情难得的很认真。
威伦没看他,继续自顾自说道:
“那天接委託的时候,我觉得你说的很对,『活著才有机会』,我不想因为说实话,让卡特跑去送死。”
“我也不能因为卡特是我的朋友,就拉著你一起去帮卡特杀了那个狼人。”
罗夏一时不知道说什么。
这不是他认识的威伦。
他认识的威伦,是那个第一次见面就被哥布林追得鸡飞狗跳、第二天就敢拉著他去端巢穴的愣头青。
是那个会为了不让哥布林威胁村庄、寧愿做白工也要斩草除根的理想主义者。
这样的人,什么时候学会了“不说实话”?
罗夏低头看著鞋底那摊已经乾涸的鸡屎,忽然觉得有点烦躁。
不是对威伦,也不是对这件事。
是对自己。
他发现自己不喜欢威伦变成这样。
也不希望威伦变成这样。
他想起那天晚上在篝火边,威伦问他“理想主义者是什么意思”,他隨口说“就是那些明知希望渺茫,仍会选择冲向巨龙的勇士”。
那时候他只是在敷衍。
但现在罗夏才发现,他喜欢的就是那个会冲向巨龙的傻子。
儘管他鲁莽,儘管他不自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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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只要和这种人待在一起,才能让罗夏觉得这世界也没那么糟糕。
他希望威伦能继续当那个『理想主义者』。
“威伦。”罗夏开口。
威伦抬起头。
“我们明天早上再去一趟。”
“啊?”
“清晨去。”罗夏说,“天刚亮的时候,没那么危险。”
“我们趁那个时候把它宰了,然后把尸体带回来,告诉卡特实话。”
威伦愣住了。
他看著罗夏,眼睛里的疑惑比震惊还多。
“罗夏...你不像是会说这种话的人。”
罗夏没回答。
他知道威伦说得对。
按照他的性子,这种事应该直接放弃。
毕竟委託完成了,钱拿到了,剩下的关他什么事?那狼人爱杀谁杀谁,反正死的不是他老婆。
但他说出口的,却是“我们去把它宰了”。
罗夏忽然意识到,或许自己在不知不觉间,就被威伦影响了。
想到这一点的罗夏,忽然笑了一下。
也没那么坏。
他指了指威伦身上:“在此之前,你先去把自己弄乾净,这一身血,走哪儿都像刚杀了人。”
威伦低头看了看自己,衣服上东一块西一块的血跡,有些已经干了,变成暗红色,有些还湿著,散发著淡淡的血腥味。
確实挺嚇人的。
罗夏又抬起脚,看了一眼鞋底那坨已经蹭得乱七八糟的鸡屎。
“顺便帮我想办法把这玩意儿弄乾净。”
威伦忍不住笑了一下。
两人转身往旅馆走去。
...
第二天清晨。
清晨的森林笼罩在薄雾中,叫人看不真切。
罗夏打了个哈欠,踩著鬆软的落叶往前走。
今天又是没吃早饭的一天。
特意起这么早,是因为狼人属於受诅咒的生物,白天会找地方躲起来,晚上才出来活动。
罗夏挑了清晨这个时间段,正好卡在它们回巢和彻底沉睡之间的空档。
不得不说,陪艾米利亚在图书馆泡的那半个月,確实没白费,极大的提升了他的知识水平。
两人为了不打草惊蛇,走得很慢,脚下落叶的沙沙声压到最低。
没走多久,罗夏又感应到了那股熟悉的波动,这程度比昨天更强。
同时,一股腐臭的味道,从前方隱隱约约地传来。
两人躲到一棵粗壮的树后,探出半个脑袋。
昨天那片空地就在眼前。
骸骨还在原地,那堆狼尸也还在原地。
唯一与眾不同的是,有一头庞然大物正背对著他们,趴在狼尸堆大快朵颐。
从背影来看,即使佝僂著身子,身高也接近两米,灰黑色的毛髮纠结成綹,沾满了泥污和血跡。
是狼人。
它在啃食那些狼尸。
那狼人进食的声音,在寂静的林间显得格外刺耳。
这个吧唧嘴的进食声,再搭配上啃食的画面,大概是罗夏穿越以来见过最噁心的一幕了,他吃自助餐都没这么狼吞虎咽过。
这么好的偷袭机会可不能放过。
罗夏轻轻地伸手触碰腰间的单手剑,从【魔法背包】里把火球术的图標拖出来,轻轻按进法术栏位,同时卸掉了【风刃术】。
现在的法杖栏位:【量子纠缠】+【火球术】+【仗灵】。
自古毛多弱火。
玩了这么多年游戏,这点道理他还是懂的。
“准备好了吗?要上了。”他压低声音。
身旁的威伦点点头,手已经按在剑柄上。
罗夏抬起手。
构筑术式,念咒。
一发火球术呼啸而出,正中狼人的后背。
轰!
火焰炸开,狼人发出一声悽厉的吼叫,整个身子往前一扑,跌倒在狼尸堆里,它趴在地上拼命翻滚,想压灭背上的火焰。
一秒后。
单手剑红光匯聚,法棍出手了。
第二颗火球激射而出。
但这次狼人仿佛提前察觉到了一般,猛地往旁边一滚,堪堪躲开。
然而火球消失的位置,三颗较小的火球凭空浮现,拖著灼热的轨跡向它飞去。
狼人措手不及,只能举起手臂格挡。
火焰再次在它身上炸开。
“狮子斩——!”
高空中传来一声暴喝。
威伦趁狼人注意力被火球吸引的瞬间,已经跃至半空,双手握剑,拧腰蓄力,一剑劈下。
剑刃带著千钧之势砸落。
但那狼人竟然在千钧一髮之际侧身一滚,剑锋擦著它的肩膀砍进地面。
狼人怒吼著扑向威伦,后者拔剑后退,两人缠斗在一起。
罗夏和法棍躲在远处,时不时补上一发火球。
威伦的剑很难命中。
即使砍中了,剑刃也被它厚实的肌肉卡住,只能留下皮外伤。
更令人气愤的是,狼人只躲闪,不攻击。
它像在戏弄威伦一样,每次扑击都点到即止,然后迅速后撤。
好灵敏...
罗夏在心里暗骂一声。
但或许狼人要玩脱了,它一边应付威伦的剑,一边分神躲避远处的火球,体力正在飞速消耗。
连罗夏都能听见它越来越粗重的喘息声。
终於,它一个踉蹌,被威伦逼到绝境。
下一刻,它转身就跑。
即使硬挨了罗夏一发火球,也头也不回地衝进林间。
威伦提剑就要追。
“別追!”罗夏喊住他。
威伦脚步一顿,回头看他。
罗夏喘了口气,从树后走出来:“它跑不了,那一串脚印还在,我们循著脚印找过去就行。”
这时候还追的话,就是在送。
毕竟那么多电影都演过了,头铁继续追击的人基本上都领了盒饭。
...
这个平时大大咧咧、满嘴屠龙梦想的傢伙,此刻表情难得的很认真。
威伦没看他,继续自顾自说道:
“那天接委託的时候,我觉得你说的很对,『活著才有机会』,我不想因为说实话,让卡特跑去送死。”
“我也不能因为卡特是我的朋友,就拉著你一起去帮卡特杀了那个狼人。”
罗夏一时不知道说什么。
这不是他认识的威伦。
他认识的威伦,是那个第一次见面就被哥布林追得鸡飞狗跳、第二天就敢拉著他去端巢穴的愣头青。
是那个会为了不让哥布林威胁村庄、寧愿做白工也要斩草除根的理想主义者。
这样的人,什么时候学会了“不说实话”?
罗夏低头看著鞋底那摊已经乾涸的鸡屎,忽然觉得有点烦躁。
不是对威伦,也不是对这件事。
是对自己。
他发现自己不喜欢威伦变成这样。
也不希望威伦变成这样。
他想起那天晚上在篝火边,威伦问他“理想主义者是什么意思”,他隨口说“就是那些明知希望渺茫,仍会选择冲向巨龙的勇士”。
那时候他只是在敷衍。
但现在罗夏才发现,他喜欢的就是那个会冲向巨龙的傻子。
儘管他鲁莽,儘管他不自量力。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 101 看书网伴你读,101??????.?????超贴心 】
可只要和这种人待在一起,才能让罗夏觉得这世界也没那么糟糕。
他希望威伦能继续当那个『理想主义者』。
“威伦。”罗夏开口。
威伦抬起头。
“我们明天早上再去一趟。”
“啊?”
“清晨去。”罗夏说,“天刚亮的时候,没那么危险。”
“我们趁那个时候把它宰了,然后把尸体带回来,告诉卡特实话。”
威伦愣住了。
他看著罗夏,眼睛里的疑惑比震惊还多。
“罗夏...你不像是会说这种话的人。”
罗夏没回答。
他知道威伦说得对。
按照他的性子,这种事应该直接放弃。
毕竟委託完成了,钱拿到了,剩下的关他什么事?那狼人爱杀谁杀谁,反正死的不是他老婆。
但他说出口的,却是“我们去把它宰了”。
罗夏忽然意识到,或许自己在不知不觉间,就被威伦影响了。
想到这一点的罗夏,忽然笑了一下。
也没那么坏。
他指了指威伦身上:“在此之前,你先去把自己弄乾净,这一身血,走哪儿都像刚杀了人。”
威伦低头看了看自己,衣服上东一块西一块的血跡,有些已经干了,变成暗红色,有些还湿著,散发著淡淡的血腥味。
確实挺嚇人的。
罗夏又抬起脚,看了一眼鞋底那坨已经蹭得乱七八糟的鸡屎。
“顺便帮我想办法把这玩意儿弄乾净。”
威伦忍不住笑了一下。
两人转身往旅馆走去。
...
第二天清晨。
清晨的森林笼罩在薄雾中,叫人看不真切。
罗夏打了个哈欠,踩著鬆软的落叶往前走。
今天又是没吃早饭的一天。
特意起这么早,是因为狼人属於受诅咒的生物,白天会找地方躲起来,晚上才出来活动。
罗夏挑了清晨这个时间段,正好卡在它们回巢和彻底沉睡之间的空档。
不得不说,陪艾米利亚在图书馆泡的那半个月,確实没白费,极大的提升了他的知识水平。
两人为了不打草惊蛇,走得很慢,脚下落叶的沙沙声压到最低。
没走多久,罗夏又感应到了那股熟悉的波动,这程度比昨天更强。
同时,一股腐臭的味道,从前方隱隱约约地传来。
两人躲到一棵粗壮的树后,探出半个脑袋。
昨天那片空地就在眼前。
骸骨还在原地,那堆狼尸也还在原地。
唯一与眾不同的是,有一头庞然大物正背对著他们,趴在狼尸堆大快朵颐。
从背影来看,即使佝僂著身子,身高也接近两米,灰黑色的毛髮纠结成綹,沾满了泥污和血跡。
是狼人。
它在啃食那些狼尸。
那狼人进食的声音,在寂静的林间显得格外刺耳。
这个吧唧嘴的进食声,再搭配上啃食的画面,大概是罗夏穿越以来见过最噁心的一幕了,他吃自助餐都没这么狼吞虎咽过。
这么好的偷袭机会可不能放过。
罗夏轻轻地伸手触碰腰间的单手剑,从【魔法背包】里把火球术的图標拖出来,轻轻按进法术栏位,同时卸掉了【风刃术】。
现在的法杖栏位:【量子纠缠】+【火球术】+【仗灵】。
自古毛多弱火。
玩了这么多年游戏,这点道理他还是懂的。
“准备好了吗?要上了。”他压低声音。
身旁的威伦点点头,手已经按在剑柄上。
罗夏抬起手。
构筑术式,念咒。
一发火球术呼啸而出,正中狼人的后背。
轰!
火焰炸开,狼人发出一声悽厉的吼叫,整个身子往前一扑,跌倒在狼尸堆里,它趴在地上拼命翻滚,想压灭背上的火焰。
一秒后。
单手剑红光匯聚,法棍出手了。
第二颗火球激射而出。
但这次狼人仿佛提前察觉到了一般,猛地往旁边一滚,堪堪躲开。
然而火球消失的位置,三颗较小的火球凭空浮现,拖著灼热的轨跡向它飞去。
狼人措手不及,只能举起手臂格挡。
火焰再次在它身上炸开。
“狮子斩——!”
高空中传来一声暴喝。
威伦趁狼人注意力被火球吸引的瞬间,已经跃至半空,双手握剑,拧腰蓄力,一剑劈下。
剑刃带著千钧之势砸落。
但那狼人竟然在千钧一髮之际侧身一滚,剑锋擦著它的肩膀砍进地面。
狼人怒吼著扑向威伦,后者拔剑后退,两人缠斗在一起。
罗夏和法棍躲在远处,时不时补上一发火球。
威伦的剑很难命中。
即使砍中了,剑刃也被它厚实的肌肉卡住,只能留下皮外伤。
更令人气愤的是,狼人只躲闪,不攻击。
它像在戏弄威伦一样,每次扑击都点到即止,然后迅速后撤。
好灵敏...
罗夏在心里暗骂一声。
但或许狼人要玩脱了,它一边应付威伦的剑,一边分神躲避远处的火球,体力正在飞速消耗。
连罗夏都能听见它越来越粗重的喘息声。
终於,它一个踉蹌,被威伦逼到绝境。
下一刻,它转身就跑。
即使硬挨了罗夏一发火球,也头也不回地衝进林间。
威伦提剑就要追。
“別追!”罗夏喊住他。
威伦脚步一顿,回头看他。
罗夏喘了口气,从树后走出来:“它跑不了,那一串脚印还在,我们循著脚印找过去就行。”
这时候还追的话,就是在送。
毕竟那么多电影都演过了,头铁继续追击的人基本上都领了盒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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