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马斯·摩根最近很苦恼。
    用他的话来说,他是哥谭市为数不多的正派人,勤勤恳恳地混帮派,上班、工作,按点下班,从不加班。
    就算是帮派火併,到了下班的点,他也说溜就溜,绝不让自己为该死的资本家发光发热,哪怕多一秒的时间。
    什么?你说加班费?
    黑帮可不管那些。
    別说黑帮了,就算是哥谭市数一数二的大企业,也很少有人尊重劳动法。
    所以,那么认真干什么呢?
    工作来工作去,努力来努力去,最后也只是让这些该死的资本家手上多一把法拉利的钥匙而已。
    至於下班后,他也是一个非常有情调的男人。
    他坚持享受独身主义,每晚自娱自乐。
    一杯红酒、一根蜡烛、一段舒缓放鬆的蓝调,足够让他忘却一整天的烦恼。
    同样,他也足够谨慎、足够小心,不得罪任何一个人。也致力於不沾任何一点无辜的鲜血。
    毫不夸张地来说,虽然他是土生土长的哥谭人,但他迄今为止除了混帮派之外,没做过任何出格的事情。
    他今年30岁,手上甚至连人命都没有沾过一条。
    这全赖於他谨慎的作风。
    就连他的居住地点也是他精心挑选,小心谨慎的踩过点后才確定下来的。
    虽然这间公寓在东区,但是位置足够偏,不会有人头脑发热想要来他这干点什么大事,因此附近相对来说治安良好。
    就连邻居也是托马斯打探好的,楼上楼下都不住人,这里简直就是托马斯下班后的世外桃源。
    不过,他这处隱秘又安静的居所在最近有了一些不完美的地方。
    楼上搬来了个怪傢伙。
    那傢伙每天深居简出,早出晚归,这就算了,毕竟哥谭人人都有秘密。
    但是那傢伙每天都在楼上乒桌球乓的,不知道捣鼓些什么玩意。
    武器、弹药,还是些其他更不妙的东西?
    托马斯越猜越害怕,但这毕竟也是隱私。
    於是托马斯也忍了下来。
    直到近几天,那傢伙先是见了个人。
    上门拜访的那个人,托马斯从猫眼中观察过。
    打著西装繫著领带,手里还拿著个手杖,看起来不是什么好惹的角色。
    但说是公司狗,看起来又不太像。
    不过托马斯凭藉著自己丰富的生存经验,能够断定,这傢伙危险的很。
    所以住在他楼上的那个男人到底惹了什么事?
    为什么他在见过那个危险傢伙之后,固定在每天深夜的邦邦邦的敲击声,变成了24小时循环?!
    这是噪音!噪音啊!
    就算是哥谭,你也给我遵循低分贝的原则!不许吵到邻居啊!!
    托马斯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托马斯很担心。
    他担心对方惹上了什么麻烦,而这个麻烦会不会威胁到他的小命?
    可千万別说托马斯杞人忧天,在哥谭,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人命可是最不值钱的东西!
    於是托马斯在犹豫了几天后,终於下定了决心,他要自己亲眼看看楼上的那个傢伙到底在捣鼓些什么鬼玩意?
    於是这天下班后,托马斯回到家后,反常的没有打开蓝调,为自己倒上一杯红葡萄酒,而是握著枪。警车叔叔的从自己的阳台翻了出去,爬到了楼上一层。
    对方的窗户锁的很严,不过这难不倒混跡在道上的托马斯。
    他熟练地撬开了锁,翻进了楼上的公寓里。
    最开始一切都很平常,家里看起来很整洁,桌上摆了些瓶瓶罐罐的东西。
    托马斯鬆了口气。
    但很快,他发现了像火鸡一样被存放在疑似冰柜的箱子里的白人女性。
    对方脸色苍白,看起来好像死了。
    但只要仔细地观察,就会发现她胸口有微弱的起伏。
    草!!!
    托马斯简直嚇了一大跳。
    疯子!那傢伙是疯子!
    他把一个活生生冻在了冰柜里!
    变態!可怕!
    这是什么?!
    是他的爱好?!还是他的x癖?!
    里面的人是受害者?!还是他的爱人?!
    不不不!
    绝不可能是他的爱人!
    这傢伙是个冰恋狂!
    饶是托马斯觉得自己见多了大世面,还是嚇得六神无主,差点尿裤子。
    他衝出了公寓,溜回了自己家里。
    然后,他做了一个对每个哥谭人来说都相当愚蠢的举动。
    他颤颤巍巍地拿起电话,报了警。
    “这里是哥谭警局,请问有什么紧急情况?”
    “我、我楼上有人非法囚禁!他把一个女人冻在冰柜里!那女人还活著!”
    “先生,请提供地址和您的姓名。”
    托马斯报出地址,但他犹豫一下,用了假名。
    “约翰·史密斯,你们快派人来!那傢伙可能是个变態杀手!”
    “巡逻车已在路上,请待在安全位置,不要接近嫌疑人。”
    电话掛断。
    托马斯瘫在沙发上,浑身发抖。
    他看了眼墙上的钟,现在显示是晚上九点十七分。
    巡逻车到东区边缘,最快也要十五分钟。
    托马斯一手握著枪,一边透过猫眼,紧盯著走廊。
    他要保证那傢伙彻彻底底被抓住,不能波及到自己。
    5分钟后,走廊內响起了凌乱的脚步声。
    是警察到了?!
    托马斯抬头看了一眼表,现在显示的时间是9:23分。
    不对!时间不对!
    这不是警察!
    那这些人是谁?!
    透过猫眼,他看见四个穿黑衣的男人衝上楼,动作粗暴地开始撬门。
    这不是不是警察的作风,就算是哥谭市的警察,也会先敲门再警告,至少不会像这群人一样直接撬锁。
    不对劲!太不对劲了!
    第六感在托马斯耳边疯狂预警。
    要拦吗?怎么拦?
    托马斯握紧了自己手中的枪。
    他想起了楼上那个像火鸡一样被关到冰柜里的女人。
    这群傢伙显然是衝著楼上的人来的,那个女人怎么办?他们要杀她那个女人吗!灭口?!
    嘖!晦气!
    他狠狠给了自己一巴掌。
    “托马斯·摩根你这个婊子养的好奇鬼!现在怎么办?”
    怎么办?怎么办?
    衝上去阻止他们?
    托马斯摇了摇头,我可还没有活够呢!
    但是不阻止?
    那女人遇上楼上住户那个变態已经够倒霉的了,如果还要因此丟掉性命……
    托马斯咬咬牙,他衝到公寓窗边,朝下面来了一枪。
    砰!!!
    枪声在寂静的雨夜格外刺耳。
    然后他掏出mp3丟下去,放了一段警笛的音频。
    楼上,撬锁的动静停了。
    有人从楼梯间窗户探头往下看。
    “草!谁开的枪?是警察?!有警察来了?!警察怎么会来?!”
    “老板交代的事情还没做完。”
    “做个屁!快走!博伊尔给的钱,不够咱们跟条子拼命的!”
    “撤!!!”
    杂乱的脚步声远去。
    托马斯贴在门上,听到那伙人衝下楼,消失在夜色里。
    他鬆口气,瘫坐在地,这才发现后背全湿了。
    两分钟后,真正的警笛声由远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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