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后。
    东北的深秋,已经带著凛冽的寒意。
    山林的叶子落了大半,剩下的那些在枝头瑟瑟发抖,隨时准备隨风飘零。
    清晨的霜冻越来越重,踩上去嘎吱作响,呼出的气在眼前凝成白雾。
    王默站在一处山岗上,望著远处那片已经被冰雪覆盖的战场。
    一个月前,那里还是透天窟窿。
    一个月前,那里还有五六十个个比壑山的精锐,还有隱藏在暗处的无数嘍囉。
    现在什么都没有了。
    只有一座京观,孤零零地立在那里,在风雪中沉默。
    那座京观不大,和之前在山西筑的那两座比起来,小得多。
    但它很精致,一颗颗脑袋码得整整齐齐,最上面那颗,是若狭庄兵卫的。
    那个文静的傢伙,此刻正张著嘴,瞪著眼,望著灰濛濛的天空,像是在问:为什么是我?
    ——
    一个月前的那场围剿,彻底把所有停留在华夏地界的比壑山忍眾全部歼灭了。
    一个不剩。
    这个结果,连唐炳文都没想到。
    他知道王默强,知道有王默在,这一战胜算很大。但他没想到,胜算能大成这样。
    原本的计划是,王默正面硬刚,唐门和吕家的人在外围堵截,防止有漏网之鱼逃窜。
    按照正常逻辑,就算王默再强,一个人面对五六十个比壑山精锐,也不可能全歼。
    总会有那么一两个,趁著混乱逃出来,躲进那些错综复杂的洞穴里。
    唐门的人就在外面等著他们。
    可结果呢?
    一个都没出来。
    一个都没有。
    那些比壑山的人,全死在了那片平地上。
    等唐炳文带著人进去的时候,只看见满地尸体,只看见那股还没完全消散的红色雾气,只看见王默正蹲在地上,一颗一颗地码著脑袋。
    若狭庄兵卫的脑袋在最上面。
    二力居士那具傀儡,被拆成了几块,扔在一旁。
    五六十个比壑山精锐,一个不剩。
    还有那些隱藏在暗处的嘍囉——唐门的人后来搜遍了整个透天窟窿,找到了十几具尸体。
    有的死在洞穴深处,有的死在岩石后面,有的死在逃跑的路上。
    每一个都是一刀毙命,每一个都死得乾脆利落。
    没有人知道王默是怎么找到他们的。
    但所有人都知道,那些小嘍囉,一个都没跑掉。
    ——
    唐炳文当时站在那里,看著那座刚筑到一半的京观,沉默了许久。
    他身后,吕慈也沉默著。
    两人就那么站著,看著王默一颗一颗地码脑袋,动作很慢,很稳,像是在做一件很平常的事。
    那些脑袋上的表情,有惊恐,有狰狞,有绝望,有不甘。
    但王默看都不看,只是机械地重复著“拿起来,放上去,压一压”的动作。
    京观越码越高。
    最后,他把若狭庄兵卫的脑袋放在最上面,拍了拍手上的灰,站起身,打量了一下自己的作品,满意地点了点头。
    “还行。”
    他说。
    然后他转过身,看向唐炳文和吕慈。
    “完事了?”
    唐炳文点了点头。
    “完事了。”
    王默嗯了一声,没再多说什么。
    唐炳文看著他,忽然开口:
    “王先生,你这京观……做得挺熟练的。”
    王默看了他一眼,嘴角微微上扬。
    “做多了,就熟了。”
    唐炳文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是啊。”
    他说。
    “做多了就熟了。”
    两人都没再说话。
    吕慈站在一旁,看著那座京观,看著那些比壑山的人脑袋,看著那个站在京观旁边、身上连一滴血都没沾上的白色身影——
    他心里忽然涌起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痛快。
    当然痛快。大哥的仇,终於报了。比壑山这帮畜生,终於全死了。他应该高兴,应该痛快。
    可除了痛快,还有一种別的情绪。
    敬畏。
    不是恐惧,是敬畏。
    这个人,太强了。
    强到让他觉得,自己这辈子可能都追不上。
    但同时,他心里还涌起另一个念头——
    为什么这个人,不姓吕?
    如果吕家有这么一个狠人……
    他摇了摇头,把这个念头甩开。
    ——
    事后,眾人分道扬鑣。
    唐门的人回了四川,吕慈带著人回了吕家,廖鬍子和关石花回了他们那间小院。
    王默没有跟他们任何人走。
    他只是站在那座京观旁边,看著他们离开。
    唐炳文走的时候,回头看了他一眼。
    那个白色的身影,站在寒风里,一动不动。
    他看了几秒,然后转身,继续走。
    他有一种感觉——
    以后,还会见面的。
    ——
    王默又开始了他的杀戮。
    一个月来,他走遍了东北的山林、平原、村镇。
    哪里有鬼子,他就去哪里。哪里有该杀的人,他就去哪里。
    伴隨著自身实力的越来越强,他的杀人方式也在慢慢变化。
    遇到小股鬼子的时候,他越来越喜欢用刀。
    蛭丸在手,一刀一个。那种刀锋切开血肉的感觉,那种人头飞起的瞬间,让他觉得——
    爽。
    不是残忍,不是变態,就是单纯的爽。
    看著那些畜生脸上从狰狞变成惊恐,从惊恐变成绝望,再从绝望变成一片空白——那种变化,比任何东西都让他觉得痛快。
    当然,遇到大队鬼子的时候,他还是会用机枪。
    没办法,现在的主流武器还是栓动步枪,打一枪拉一下栓,太慢了。
    像加兰德那种半自动步枪,在战场上还是比较稀少的。
    他空间里倒是有几支缴获的,但子弹不多,捨不得用。
    机枪就不一样了。
    九二式,歪把子,捷克式——他空间里堆了一大堆。子弹更是海量,足够他突突几万个鬼子。
    而且有【精准(金)】加持,机枪同样可以做到枪枪致命。
    噠噠噠,一梭子下去,一排鬼子倒下。
    每一个都是脑袋开花。
    每一个都是当场毙命。
    这种效率,用刀比不了。
    所以他的打法很简单:大队鬼子,机枪扫;小股鬼子,刀砍;落单的,顺手就杀了,用什么武器看心情。
    ——
    一个月下来,他杀了多少人?
    他没细算。
    但大概的数字,他心里有数。
    从穿越到现在,死在他手里的鬼子,差不多有七八万了。
    七八万。
    这个数字,说出来能把人嚇死。
    要知道,一场大型战役,双方加起来也就死个几万人。
    他一个人,就杀了七八万。
    如果加上那些土匪、恶霸、汉奸、还有那些帮鬼子做事的杂碎——
    现在他手里的人命,应该超过十万了。
    十万人斩。
    这个称號,在古代,只有那些杀神级別的將领才能拥有。
    白起坑杀四十万,那是作为统帅,是下令,不是亲手杀。
    而他,是亲手杀的。
    一个一个,亲手杀的。
    每一颗脑袋,都是他砍下来的。
    每一具尸体,都是他打倒的。
    这份杀业,古今罕见。
    可他不在乎。
    那些人,该杀。
    那些鬼子,踏上这片土地的那一刻,就该死。
    那些汉奸,背叛自己同胞的那一刻,就该死。
    那些土匪恶霸,欺压百姓、无恶不作的那一刻,就该死。
    他杀他们,不是因为他喜欢杀人,是因为他们该死。
    该死的人死了,他不会有任何心理负担。
    ——
    这一天傍晚,王默又杀完一队鬼子。
    那是十几个出来扫荡的小队,被他堵在一个山坳里,全砍了。
    他蹲在地上,把那十几颗脑袋码成一堆。
    不是京观,就是隨便堆一下。
    然后他站起身,甩了甩刀上的血,看著那堆脑袋,沉默了片刻。
    远处,夕阳正在落山。
    天边的云被染成橙红色,像是烧起来一样。
    他站在那里,看著那轮落日,忽然想起一件事。
    离抗战胜利,还有好几年。
    还有好几年的鬼子要杀。
    还有好几年的路要走。
    但是他知道,这条路终会走通的。
    他收回目光,把蛭丸扛在肩上,转身,迈步,向著下一个目標的方向走去。
    身后,那堆脑袋在夕阳的余暉里,泛著暗红色的光。
    风一吹,血腥味飘散开来。
    但王默已经走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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