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谁人不识君 作者:佚名
第七十四章 醉翁之意不在酒
“杀了也好,也算为民除害。”
李自归坐回座椅上,双臂交叉抱在胸前,带著一脸玩味笑容看向眼前的胡友轩。
胡友轩脖颈僵硬著抬头看向旁边的冷红楼,他可惹不起这尊冷麵杀神。
“弟妹,你是开玩笑的对吧……”
“嗯。”
冷红楼轻应了一声,她確实是开玩笑的。
只是她面无表情注视著胡友轩的时候,后者总觉得她连把自己的尸体埋在哪里都想好了。
“弟妹,別说我了,就连现在江湖上还活著的那些老傢伙们,有一个算一个,谁敢跟你动手啊。打不过你吧,面子保不住。可若是打贏了你,以你家这位爱妻如命的李大夫的性格,恐怕就得直接拆了人家的山门……”
冷红楼闻言后知后觉地微微偏头,像是在思考著什么。
“是这样么?怪不得天夫人之前请我去奉天鏢局喝茶,我想跟天老爷子比剑,他总是推脱,十次里也就有两次会与我动手,还明显是在放水,並未使用全力。”
“天上那老傢伙又不傻,他家的奉天鏢局就在西川府,他要是稍有不慎把你打伤,你看这小气鬼不把那老傢伙的苍龙剑撅折了……”
李自归无奈地摊了摊手,摆出一副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模样。
“行了,谁不知道我现在武功尽失,手无缚鸡之力,天老头要想把我弄死,跟捏死一只蚂蚁也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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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友轩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对对对,不会武功李玄鹤,天下无敌李自归。有空多把你的碧落和黄泉拿出来擦擦,別生锈了,说不准哪天还能用得上呢。你可別忘了,当初为了拿回你的碧落,本盗主可是……”
“是是是,盗主厉害,盗主真棒,盗主万岁。听了八百遍了,耳朵都起茧子了……”
“你……”
“行了,说点正事吧。你明知道红衣从你身边偷跑,却此时才来见我,应该是已经得知红衣已经从寧州府出发准备回家的消息了吧。不然把我的宝贝女儿弄丟了,你怎么敢来见我的。”
李自归气定神閒地抿著香茶,冷红楼则坐在了他旁边的一把圆凳上。
整个鹤归楼內都散发著一股浓郁的药香。
寻常药铺各种药材五味杂陈,並没有这般好闻。
胡友轩深深嗅著这股药香,隨后悠长地嘆了口气。
“你怎么知道红衣那丫头在寧州府的?”
“前些日子她派人送回来一个跛脚的姑娘,想来是想让我將其治好。那姑娘原本是寧州府一座青楼里的丫鬟,她不去寧州府,又如何与这跛脚姑娘相见,还送人家这种顺水人情。”
提起自家女儿,李自归都不禁感到有些头疼。
真是不让人省心啊……
胡友轩看向面前的夫妻二人,忽然忍不住笑了一下。
“红衣那丫头还挺心善的,也不知道隨谁……”
“那肯定是隨我娘子啊,好的地方都隨我娘子,坏的地方……我家的宝贝女儿哪里有坏的地方?只可惜如今她跟著你偷鸡摸狗误入歧途,哎……”
胡友轩知道李自归是在故意讥讽他,但是他也不在乎。
“若那丫头不是你的女儿,她是绝对学不到我的本事的。”
“若你不是胡友轩,她要是想学这种本事,我一定先让我家娘子杀了你。”
“等等,不应该是先打折那丫头的腿之类的吗……”
“我可捨不得。”
“行,算你狠。”
胡友轩朝著李自归竖起了一根大拇指,眼神中却满是鄙夷。
“红衣为什么去寧州府,你应该知道吧。那地方我虽然没去过,但是也没听说那里是块风水宝地,如果不是因为特別的原因,她应该不会去那里的吧。”
胡友轩想了想,旋即对著李自归和冷红楼提起了一个人。
“西北雪灵城里有个老傢伙叫尚终,他以前是道上有名的盗墓贼,后来年纪大了就金盆洗手不干了。他在盗界还有个外號叫狗鼻子,就是因为他的鼻子特別灵,比正常人灵很多。你听说过这个人吗?”
听到尚终的名字,李自归忽然想到了什么。
“他是不是有个特別红的酒糟大鼻子?”
“对,没错。你见过他?”
“我小的时候他到千兵山庄去,想请我爹按照图纸帮他打一套盗墓用的工具。因为材料精细,寻常铁匠根本动不了手。”
“原来如此。月初我收到他派人送给我的一封请柬,邀请我在本月中旬到雪灵城参加他的八十大寿。他以前也是道上鼎鼎有名的大人物,既然他尊我为盗主请我前去,刚巧我也閒来无事,那时红衣又正好在我身边,我就想著带那丫头去凑凑热闹……”
胡友轩说到此处忽然停顿了一下。
李红衣毕竟是个年轻姑娘,她会跟著胡友轩学那些易容变声的本事,本质上是因为她喜欢这些,单纯觉得好玩,胡友轩又跟李自归私交深厚,既然有这等机会,自然会对李红衣倾囊相授。
但是胡友轩带著李红衣出外拋头露面性质就不一样了,李红衣若是得到了群贼认可,以后就会被视为下一任盗主的有力竞爭者。
贼祖宗是没那么好当的,若是被有心之人盯上,只会给李红衣招来祸端,毕竟盗主的竞爭靠的是天下群贼比拼本事,他胡友轩当年就是靠著手上的本事技压群雄才让天下群贼心服口服奉其为主的。
“你也知道,干我们这一行的,大多都各怀本事心高气傲,彼此接触时就容易导致分赃不均,所以难以共事,平日里也很难凑齐这么多有头有脸的人物。上回我有印象的还是当年我召集群贼深夜入蛇窝呢,这个尚终当时也去了。我带著红衣去参加尚终的八十大寿,其实也是为了告诉这些到场的大小贼王,红衣是我的亲传弟子,以后出门在外谁若是遇见了她,也得看在我的面子上敬她三分。”
胡友轩的本意是为了李红衣好,他也希望自己盗主的身份能为李红衣提供些许庇护,也许以后哪天就能用得上。
胡友轩的耐心解释在李自归听来很没必要。
他既然会答应女儿跟著胡友轩学那些偷鸡摸狗的本事,自然是因为信得过这位挚友,所以他回应的语气很平淡。
“后来呢?”
“后来我才知道,尚终此番是有意叫我前往。所谓的八十大寿,不过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话至此处,胡友轩眉头紧锁。
第七十四章 醉翁之意不在酒
“杀了也好,也算为民除害。”
李自归坐回座椅上,双臂交叉抱在胸前,带著一脸玩味笑容看向眼前的胡友轩。
胡友轩脖颈僵硬著抬头看向旁边的冷红楼,他可惹不起这尊冷麵杀神。
“弟妹,你是开玩笑的对吧……”
“嗯。”
冷红楼轻应了一声,她確实是开玩笑的。
只是她面无表情注视著胡友轩的时候,后者总觉得她连把自己的尸体埋在哪里都想好了。
“弟妹,別说我了,就连现在江湖上还活著的那些老傢伙们,有一个算一个,谁敢跟你动手啊。打不过你吧,面子保不住。可若是打贏了你,以你家这位爱妻如命的李大夫的性格,恐怕就得直接拆了人家的山门……”
冷红楼闻言后知后觉地微微偏头,像是在思考著什么。
“是这样么?怪不得天夫人之前请我去奉天鏢局喝茶,我想跟天老爷子比剑,他总是推脱,十次里也就有两次会与我动手,还明显是在放水,並未使用全力。”
“天上那老傢伙又不傻,他家的奉天鏢局就在西川府,他要是稍有不慎把你打伤,你看这小气鬼不把那老傢伙的苍龙剑撅折了……”
李自归无奈地摊了摊手,摆出一副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模样。
“行了,谁不知道我现在武功尽失,手无缚鸡之力,天老头要想把我弄死,跟捏死一只蚂蚁也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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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友轩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对对对,不会武功李玄鹤,天下无敌李自归。有空多把你的碧落和黄泉拿出来擦擦,別生锈了,说不准哪天还能用得上呢。你可別忘了,当初为了拿回你的碧落,本盗主可是……”
“是是是,盗主厉害,盗主真棒,盗主万岁。听了八百遍了,耳朵都起茧子了……”
“你……”
“行了,说点正事吧。你明知道红衣从你身边偷跑,却此时才来见我,应该是已经得知红衣已经从寧州府出发准备回家的消息了吧。不然把我的宝贝女儿弄丟了,你怎么敢来见我的。”
李自归气定神閒地抿著香茶,冷红楼则坐在了他旁边的一把圆凳上。
整个鹤归楼內都散发著一股浓郁的药香。
寻常药铺各种药材五味杂陈,並没有这般好闻。
胡友轩深深嗅著这股药香,隨后悠长地嘆了口气。
“你怎么知道红衣那丫头在寧州府的?”
“前些日子她派人送回来一个跛脚的姑娘,想来是想让我將其治好。那姑娘原本是寧州府一座青楼里的丫鬟,她不去寧州府,又如何与这跛脚姑娘相见,还送人家这种顺水人情。”
提起自家女儿,李自归都不禁感到有些头疼。
真是不让人省心啊……
胡友轩看向面前的夫妻二人,忽然忍不住笑了一下。
“红衣那丫头还挺心善的,也不知道隨谁……”
“那肯定是隨我娘子啊,好的地方都隨我娘子,坏的地方……我家的宝贝女儿哪里有坏的地方?只可惜如今她跟著你偷鸡摸狗误入歧途,哎……”
胡友轩知道李自归是在故意讥讽他,但是他也不在乎。
“若那丫头不是你的女儿,她是绝对学不到我的本事的。”
“若你不是胡友轩,她要是想学这种本事,我一定先让我家娘子杀了你。”
“等等,不应该是先打折那丫头的腿之类的吗……”
“我可捨不得。”
“行,算你狠。”
胡友轩朝著李自归竖起了一根大拇指,眼神中却满是鄙夷。
“红衣为什么去寧州府,你应该知道吧。那地方我虽然没去过,但是也没听说那里是块风水宝地,如果不是因为特別的原因,她应该不会去那里的吧。”
胡友轩想了想,旋即对著李自归和冷红楼提起了一个人。
“西北雪灵城里有个老傢伙叫尚终,他以前是道上有名的盗墓贼,后来年纪大了就金盆洗手不干了。他在盗界还有个外號叫狗鼻子,就是因为他的鼻子特別灵,比正常人灵很多。你听说过这个人吗?”
听到尚终的名字,李自归忽然想到了什么。
“他是不是有个特別红的酒糟大鼻子?”
“对,没错。你见过他?”
“我小的时候他到千兵山庄去,想请我爹按照图纸帮他打一套盗墓用的工具。因为材料精细,寻常铁匠根本动不了手。”
“原来如此。月初我收到他派人送给我的一封请柬,邀请我在本月中旬到雪灵城参加他的八十大寿。他以前也是道上鼎鼎有名的大人物,既然他尊我为盗主请我前去,刚巧我也閒来无事,那时红衣又正好在我身边,我就想著带那丫头去凑凑热闹……”
胡友轩说到此处忽然停顿了一下。
李红衣毕竟是个年轻姑娘,她会跟著胡友轩学那些易容变声的本事,本质上是因为她喜欢这些,单纯觉得好玩,胡友轩又跟李自归私交深厚,既然有这等机会,自然会对李红衣倾囊相授。
但是胡友轩带著李红衣出外拋头露面性质就不一样了,李红衣若是得到了群贼认可,以后就会被视为下一任盗主的有力竞爭者。
贼祖宗是没那么好当的,若是被有心之人盯上,只会给李红衣招来祸端,毕竟盗主的竞爭靠的是天下群贼比拼本事,他胡友轩当年就是靠著手上的本事技压群雄才让天下群贼心服口服奉其为主的。
“你也知道,干我们这一行的,大多都各怀本事心高气傲,彼此接触时就容易导致分赃不均,所以难以共事,平日里也很难凑齐这么多有头有脸的人物。上回我有印象的还是当年我召集群贼深夜入蛇窝呢,这个尚终当时也去了。我带著红衣去参加尚终的八十大寿,其实也是为了告诉这些到场的大小贼王,红衣是我的亲传弟子,以后出门在外谁若是遇见了她,也得看在我的面子上敬她三分。”
胡友轩的本意是为了李红衣好,他也希望自己盗主的身份能为李红衣提供些许庇护,也许以后哪天就能用得上。
胡友轩的耐心解释在李自归听来很没必要。
他既然会答应女儿跟著胡友轩学那些偷鸡摸狗的本事,自然是因为信得过这位挚友,所以他回应的语气很平淡。
“后来呢?”
“后来我才知道,尚终此番是有意叫我前往。所谓的八十大寿,不过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话至此处,胡友轩眉头紧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