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7章 秦家回来了
资本家千金重生,虐渣下乡撩村霸 作者:佚名
第347章 秦家回来了
院子里的景象,多少有些萧瑟。
儘管秦建国在回来前就託了老关係,花了大价钱请人来清理过,但那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荒凉,是怎么也遮掩不住的。
半人高的杂草是被割去了,留下一地枯黄的草茬子,像瘌痢头一样难看。以前苏静珠最爱的那几株名贵月季,早就枯死在不知哪个寒冬,只剩下几根乾枯发黑的枝丫,张牙舞爪地指向天空。
两个小傢伙却不管这些。
在他们眼里,这地方大得惊人,简直就是童话书里的城堡。
“哇——!”
秦书瑶撒开许默的手,像只花蝴蝶一样衝进了院子,小皮鞋踩在枯草上发出脆响,“哥哥快来!这里好大呀!比我们在京都住的房子还要大!”
秦屿川虽然矜持些,但也忍不住迈著小短腿跟了上去,乌溜溜的大眼睛里满是新奇。
秦水烟站在台阶下。
她没急著进去。
那双漂亮的眸子,缓缓扫过眼前这栋红砖洋房。墙体上的爬山虎叶子已经红透了,像血一样铺满了半面墙。二楼阳台的雕花栏杆锈跡斑斑,以前她最喜欢坐在那里喝下午茶,看楼下花匠修剪草坪。
那时候,岁月静好。
那时候,她还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
“进去吧。”
许默走到她身后,宽厚的手掌轻轻搭在她的肩头。他的掌心很热,源源不断地传递著力量。
秦水烟回过神,侧头对他笑了笑,“走,带你看看我以前的闺房。”
推开厚重的入户木门。
一股子陈旧的霉味混合著灰尘的气息,扑面而来。
屋里很空。
原本铺著波斯地毯的客厅,此刻只剩下光禿禿的水曲柳地板,走上去会发出空洞的迴响。墙壁上还能看到一个个长方形的印记,那是以前掛名人字画留下的痕跡,如今那些画早就进了黑市,换成了当初秦建国手里的船票和美金。
当年事发突然。
秦家的红星纺织厂卖给公家以后,剩下的那些金条、袁大头,要么在深夜的黑市里换成了那一叠叠粮票和路费,要么就被秦建国缝在破棉袄里,那是他在国外立足的本钱。
能带走的,都带走了。
也就剩下这栋搬不走的老宅,像个被遗弃的老人,在风雨里屹立不倒,死守著最后的体面。
“这就是妈妈长大的地方吗?”
秦书瑶跑了一圈回来,仰著小脸,有些困惑地看著空荡荡的大厅,“可是……怎么什么都没有呀?”
秦水烟蹲下身。
她伸手帮女儿理了理有些乱的刘海,眼神温柔却深邃。
“以前有的。”
她轻声说,指著角落里那个空荡荡的位置,“那里以前放著一架德国进口的钢琴,妈妈小时候不想练琴,就会躲在钢琴底下哭。那边以前有个巨大的留声机,外婆最喜欢放周璇的歌。”
她站起身,牵起两个孩子的手。
目光坚定。
“现在没有了,是因为妈妈把它们弄丟了。不过没关係,以后妈妈和爸爸,会一点一点把它们都买回来。”
她看向许默,红唇微扬,带著一股子不服输的傲气。
“这里,以后也是你和哥哥,一起长大的地方。”
许默看著她。
“嗯。”
许默沉声应道,目光扫视著这空旷的大厅,“明天我们一起去买家具。最好的。”
他们会把这个家,重新填满。
***
秦家回来了。
这个消息就像长了翅膀一样,一夜之间传遍了整个霞飞路,甚至传到了隔壁几条弄堂。
在这个刚刚改革开放的年头,人们对於“海外关係”极其敏感,又极其艷羡。
当年秦建国变卖家產连夜跑路,那是眾所周知的。那时候大家都缩著脖子做人,谁也不敢提秦家半个字,生怕沾上一星半点的晦气。人人都说,秦厂长这次是栽了,指不定死在哪条阴沟里了。
可谁能想到?
这老东西不但没死,还活得比谁都滋润!
那天从机场回来的计程车,不少人都看见了。
那气派。
那行头。
秦建国那一身羊毛大衣,一看就是高级货,那是友谊商店里都买不到的款式。还有他那个女婿,高大威猛,一看就是个不好惹的主。最让人眼红的是那两个小娃娃,长得跟年画似的,穿的衣服连见都没见过,手里拿的巧克力那是带洋文的!
“发了!肯定是发了大財了!”
弄堂口的自来水龙头旁,几个正在洗菜的阿婆凑在一起,压低了声音嚼舌根。
“我听说是去了美国!那是啥地方?那是遍地黄金的地方!”
“怪不得!你看秦家那老宅,前两天就开始往里搬东西了。好傢伙,大卡车一车一车地拉,那沙发,那是真皮的吧?还有那个大彩电,我看比百货大楼橱窗里那个还要大!”
“嘖嘖嘖,这秦建国也就是命好。以前是资本家,现在摇身一变,成华侨了!这世道……”
羡慕的,嫉妒的,想巴结的。
各种各样的目光,像探照灯一样聚焦在秦家老宅。
秦建国很享受这种目光。
甚至可以说是沉醉其中。
这半个月来,秦家的门槛都快被踏破了。
以前那些避之唯恐不及的老邻居,突然就热络了起来,提著两包红糖、一篮鸡蛋就上门来敘旧。还有以前生意场上那些断了联繫的老朋友,也不知从哪听到了风声,一个个腆著脸凑上来,一口一个“秦兄”,叫得那叫一个亲热。
秦建国来者不拒。
他是典型的好了伤疤忘了疼。
或者说,他在外面憋屈了太久,太需要这种眾星捧月的感觉来证明自己还活著,还活得很好。
他每天穿著那身笔挺的中山装,头髮梳得油光鋥亮,口袋里揣著那包大前门都看不上的“三五”牌香菸,见人就发。
“哎哟,老张啊!好久不见!来来来,抽根洋菸!”
“那是!我在美国的时候,那也是……”
他吹起牛来不打草稿,把在那边刷盘子的日子,硬生生说成了叱吒风云的商业传奇。
许默不管这些。
他就像个沉默的影子,每天忙著修缮老宅。修水管,换灯泡,给两个孩子做鞦韆。对於老丈人的高调,他只是默默地看在眼里,只要不触碰到底线,他都隨老头子高兴。
但秦水烟不一样。
她太了解自己这个亲爹了。
给点阳光就灿烂,给点洪水就泛滥。
第347章 秦家回来了
院子里的景象,多少有些萧瑟。
儘管秦建国在回来前就託了老关係,花了大价钱请人来清理过,但那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荒凉,是怎么也遮掩不住的。
半人高的杂草是被割去了,留下一地枯黄的草茬子,像瘌痢头一样难看。以前苏静珠最爱的那几株名贵月季,早就枯死在不知哪个寒冬,只剩下几根乾枯发黑的枝丫,张牙舞爪地指向天空。
两个小傢伙却不管这些。
在他们眼里,这地方大得惊人,简直就是童话书里的城堡。
“哇——!”
秦书瑶撒开许默的手,像只花蝴蝶一样衝进了院子,小皮鞋踩在枯草上发出脆响,“哥哥快来!这里好大呀!比我们在京都住的房子还要大!”
秦屿川虽然矜持些,但也忍不住迈著小短腿跟了上去,乌溜溜的大眼睛里满是新奇。
秦水烟站在台阶下。
她没急著进去。
那双漂亮的眸子,缓缓扫过眼前这栋红砖洋房。墙体上的爬山虎叶子已经红透了,像血一样铺满了半面墙。二楼阳台的雕花栏杆锈跡斑斑,以前她最喜欢坐在那里喝下午茶,看楼下花匠修剪草坪。
那时候,岁月静好。
那时候,她还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
“进去吧。”
许默走到她身后,宽厚的手掌轻轻搭在她的肩头。他的掌心很热,源源不断地传递著力量。
秦水烟回过神,侧头对他笑了笑,“走,带你看看我以前的闺房。”
推开厚重的入户木门。
一股子陈旧的霉味混合著灰尘的气息,扑面而来。
屋里很空。
原本铺著波斯地毯的客厅,此刻只剩下光禿禿的水曲柳地板,走上去会发出空洞的迴响。墙壁上还能看到一个个长方形的印记,那是以前掛名人字画留下的痕跡,如今那些画早就进了黑市,换成了当初秦建国手里的船票和美金。
当年事发突然。
秦家的红星纺织厂卖给公家以后,剩下的那些金条、袁大头,要么在深夜的黑市里换成了那一叠叠粮票和路费,要么就被秦建国缝在破棉袄里,那是他在国外立足的本钱。
能带走的,都带走了。
也就剩下这栋搬不走的老宅,像个被遗弃的老人,在风雨里屹立不倒,死守著最后的体面。
“这就是妈妈长大的地方吗?”
秦书瑶跑了一圈回来,仰著小脸,有些困惑地看著空荡荡的大厅,“可是……怎么什么都没有呀?”
秦水烟蹲下身。
她伸手帮女儿理了理有些乱的刘海,眼神温柔却深邃。
“以前有的。”
她轻声说,指著角落里那个空荡荡的位置,“那里以前放著一架德国进口的钢琴,妈妈小时候不想练琴,就会躲在钢琴底下哭。那边以前有个巨大的留声机,外婆最喜欢放周璇的歌。”
她站起身,牵起两个孩子的手。
目光坚定。
“现在没有了,是因为妈妈把它们弄丟了。不过没关係,以后妈妈和爸爸,会一点一点把它们都买回来。”
她看向许默,红唇微扬,带著一股子不服输的傲气。
“这里,以后也是你和哥哥,一起长大的地方。”
许默看著她。
“嗯。”
许默沉声应道,目光扫视著这空旷的大厅,“明天我们一起去买家具。最好的。”
他们会把这个家,重新填满。
***
秦家回来了。
这个消息就像长了翅膀一样,一夜之间传遍了整个霞飞路,甚至传到了隔壁几条弄堂。
在这个刚刚改革开放的年头,人们对於“海外关係”极其敏感,又极其艷羡。
当年秦建国变卖家產连夜跑路,那是眾所周知的。那时候大家都缩著脖子做人,谁也不敢提秦家半个字,生怕沾上一星半点的晦气。人人都说,秦厂长这次是栽了,指不定死在哪条阴沟里了。
可谁能想到?
这老东西不但没死,还活得比谁都滋润!
那天从机场回来的计程车,不少人都看见了。
那气派。
那行头。
秦建国那一身羊毛大衣,一看就是高级货,那是友谊商店里都买不到的款式。还有他那个女婿,高大威猛,一看就是个不好惹的主。最让人眼红的是那两个小娃娃,长得跟年画似的,穿的衣服连见都没见过,手里拿的巧克力那是带洋文的!
“发了!肯定是发了大財了!”
弄堂口的自来水龙头旁,几个正在洗菜的阿婆凑在一起,压低了声音嚼舌根。
“我听说是去了美国!那是啥地方?那是遍地黄金的地方!”
“怪不得!你看秦家那老宅,前两天就开始往里搬东西了。好傢伙,大卡车一车一车地拉,那沙发,那是真皮的吧?还有那个大彩电,我看比百货大楼橱窗里那个还要大!”
“嘖嘖嘖,这秦建国也就是命好。以前是资本家,现在摇身一变,成华侨了!这世道……”
羡慕的,嫉妒的,想巴结的。
各种各样的目光,像探照灯一样聚焦在秦家老宅。
秦建国很享受这种目光。
甚至可以说是沉醉其中。
这半个月来,秦家的门槛都快被踏破了。
以前那些避之唯恐不及的老邻居,突然就热络了起来,提著两包红糖、一篮鸡蛋就上门来敘旧。还有以前生意场上那些断了联繫的老朋友,也不知从哪听到了风声,一个个腆著脸凑上来,一口一个“秦兄”,叫得那叫一个亲热。
秦建国来者不拒。
他是典型的好了伤疤忘了疼。
或者说,他在外面憋屈了太久,太需要这种眾星捧月的感觉来证明自己还活著,还活得很好。
他每天穿著那身笔挺的中山装,头髮梳得油光鋥亮,口袋里揣著那包大前门都看不上的“三五”牌香菸,见人就发。
“哎哟,老张啊!好久不见!来来来,抽根洋菸!”
“那是!我在美国的时候,那也是……”
他吹起牛来不打草稿,把在那边刷盘子的日子,硬生生说成了叱吒风云的商业传奇。
许默不管这些。
他就像个沉默的影子,每天忙著修缮老宅。修水管,换灯泡,给两个孩子做鞦韆。对於老丈人的高调,他只是默默地看在眼里,只要不触碰到底线,他都隨老头子高兴。
但秦水烟不一样。
她太了解自己这个亲爹了。
给点阳光就灿烂,给点洪水就泛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