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你攻略男主,你把他发展成同志 作者:佚名
    第101章 A市见闻(下)(7500字大章)
    a市,老城区·步行街。
    车子虽然停在了外围,但那股喧囂的声浪隔著两条街都能听见。
    这其实並非真正意义上的贫民窟,而是a市为了发展旅游业特意保留和翻修过的老街。
    对於阿晴这种本地老油条来说,带外地富婆来这儿是绝对不会错的標准流程:既有那种所谓的“市井烟火气”,治安又好,关键是……这里的消费虽然比不上cbd,但也足够宰一顿狠的。
    “宋小姐,您慢点,这边人多。”
    阿晴一边在前面开路,一边在心里暗自嘀咕。
    这些日子因为《第二人生》的爆火,连带著a市的旅游业都疯了,这条平时就热闹的老街,现在更是挤得跟早高峰的地铁似的。
    宋若雪走在人群中,整个人依然被那种沉沉的暮气笼罩著。
    墨镜遮住了她红肿的眼睛,口罩挡住了她苍白的脸色。
    她就像一个游离在世界之外的幽灵,被动地被阿晴牵引著,在拥挤的人潮中穿行。
    她没有像阿晴担心的那样嫌弃这里的脏乱和拥挤。
    相反,这种过分饱和的感官刺激——汗味、油烟味、甚至是大声的叫骂声,都在一点点衝击著她麻木的神经,让她確信自己还活著。
    她看著路边一个卖糖画的老人,周围围了一圈嘰嘰喳喳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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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看著一对年轻的情侣共喝一杯奶茶,笑得没心没肺。
    这里的人,虽然穿著廉价的衣服,虽然为了几十块钱討价还价,但他们的表情是生动的,眼神是聚焦的。
    “宋小姐?”
    阿晴见宋若雪盯著一栋不远处的大楼发呆,赶紧凑过来介绍,试图活跃一下这死气沉沉的气氛。
    “您看那个,那是咱们顾氏传媒的老楼。”
    宋若雪顺著她的手指看去。
    在一片花花绿绿的招牌中,佇立著一栋並不算高,甚至有些显旧的红砖大楼。
    它只有十几层,风格带著上个世纪的硬朗和严谨,在一眾新建的摩天大楼背景下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但大楼外墙上那个巨大的顾氏徽章,却擦得鋥亮,透著一股不容忽视的威严。
    “顾氏的传媒总部……怎么会在这儿?”
    宋若雪声音沙哑地问了一句。
    按照商业逻辑,这种核心部门早就该搬进cbd的玻璃幕墙大厦里了。
    “这就不知道了,反正我小时候它就在这儿。”
    阿晴挠了挠头,隨口说道。
    “听老辈人说,这是顾家老爷子当年发家的地方,也就是顾家的『祖宅』之一。虽然现在分公司开遍了全球,但这栋楼一直没拆,也没搬,只是每隔几年翻修一下。”
    “不过这楼虽然老,里面的人可厉害著呢。”
    阿晴突然压低了声音,一脸八卦地说道。
    “您知道前几个月那个大新闻吧?就是咱们顾总和那位……火种公司夏总的緋闻照片。”
    宋若雪的手指微微蜷缩了一下。她当然知道这件事,当时那张照片还让她嫉妒得发狂。
    “那个拍照片的狗仔团队,现在就在这栋楼里上班呢!”
    阿晴绘声绘色地讲起了那个在a市街头巷尾流传的“民间传说”。
    “当时那几个狗仔拍完照,怕被顾总收拾,连夜跑去s市找了『风暴眼』。结果s市那边虽然发了新闻,反手就把人给绑了送回来了。”
    “大家都以为这几个人死定了,甚至有人看见他们是被黑布蒙著头押进顾总办公室的。”
    “结果您猜怎么著?”
    阿晴感嘆道,“咱们顾总,盯著那几张偷拍照看了一会儿,居然笑了。”
    “不仅没罚他们,还夸他们技术过硬,直接给收编了!现在听说那是顾氏传媒的摄影团队,工资高得嚇人!”
    “大家都说,顾总这是爱屋及乌,看在那张照片把他未婚妻拍得好看的份上,才放过他们的。这就是爱情啊,多霸气,多深情!”
    阿晴讲得眉飞色舞,满眼都是对这种“霸总文学”照进现实的嚮往。
    但宋若雪听著,墨镜后的眼神却微微闪动了一下。
    深情?爱屋及乌?
    或许有,但绝不是主要原因。
    顾夜寒身边的安保力量,是全球顶级的“黑鳞卫”精锐。
    能在那种严防死守的情况下,不仅拍到了正脸,还能全身而退把照片带到s市……
    这说明那几个狗仔的潜入、侦查和反侦察能力,已经到了令人髮指的地步。
    当时负责安保的顾家高层,恐怕嚇出的冷汗都能洗澡了。
    顾夜寒夸的不是照片好看。
    他夸的是这几个人才,居然能绕过他的防线。
    对於这种“技术人才”,与其杀了泄愤,不如收为己用,去对付別的敌人。
    这才是顾夜寒。
    绝对的理性,绝对的务实。
    在他眼里,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可利用的资源。
    哪怕是被冒犯了,只要你有价值,他就能容得下你。
    “確实……”
    宋若雪低声回应了一句,声音轻得像是一声嘆息。
    “是个很厉害的人。”
    她收回目光,不再看那栋代表著权力和理性的楼。
    她紧了紧身上的外套,看著眼前喧闹的人群,感觉那种彻骨的寒意,稍微散去了一些。
    “走吧,再逛逛。”
    越往里走,路越窄,那股子喧囂的人气儿简直像热浪一样扑面而来。
    到处都是拖著行李箱、举著自拍杆的游客,操著各种口音大声说笑。
    空气里瀰漫著烤魷鱼的孜然味、劣质香水的味道,还有汗液发酵的酸味。
    宋若雪被裹挟在人群中,不仅要避开路人的背包,还要忍受这种过分亲密的社交距离。
    就就在这时,前面人群突然传来一声尖叫。
    “啊!我的手机!抓小偷啊!”
    只见一个贼眉鼠眼的瘦小男人,手里攥著一部刚得手的手机,像条泥鰍一样正准备钻进旁边的小巷。
    周围的外地游客顿时乱作一团,有的惊恐后退,有的举起手机试图录像。
    然而,就在那个小偷刚跑出不到五米。
    “嗡——”
    头顶上方,那些缠绕得像蜘蛛网一样的电线上,每隔十几米就掛著的一个不起眼的黑色球体,突然转动。一道红色的雷射束,精准地打在了小偷的背上。
    紧接著,两个穿著黑色战术背心、臂章上印著顾氏集团徽章的安保人员,就像是早就蹲在旁边的npc一样,瞬间从人群中闪出。
    动作乾净利落,一人封路,一人擒拿。
    “啪!”
    小偷甚至没来得及反抗,就被反剪双臂,按在了墙上。
    “轻点轻点!大哥!我是老三巷的二狗啊!”
    小偷齜牙咧嘴地叫唤,语气里却没什么恐惧,反而透著一股懊恼。
    “闭嘴。二狗是吧?这周第几次了?”
    安保人员熟练地给他戴上扎带,不仅没生气,反而像是抓到了个逃课的学生。
    “带走。送去城南那个物流园卸三天货,抵罚款。”
    另一个安保人员捡起手机还给那个惊魂未定的女游客,“女士,您的手机。抱歉惊扰了,请继续游玩。”
    整个过程不超过三十秒。
    游客们还在震惊於这堪比电影的抓捕速度。
    旁边的糖葫芦摊位上,那大爷却只是看了一眼表,头都没抬,顺手从旁边卖臭豆腐的老板那儿拿过十块钱。
    “二十八秒。拿来吧你,我就说这小子跑不出那条巷口。”
    臭豆腐老板骂骂咧咧地掏出钱:“晦气!这扒手不行啊,上周那个好歹还撑到了安保车来。”
    阿晴见状,凑到宋若雪耳边,压低声音笑道:
    “让您见笑了。这帮人啊,其实也不是穷疯了。就是閒的,非得挑战一下顾总的天眼系统。”
    “道上有个说法,谁能在老街偷完全身而退,那才叫本事。结果您也看到了,基本都是给顾家的物流园送免费劳动力的。”
    宋若雪墨镜后的眼睛微微眯了一下。
    她看著那个被安保押走、还在跟路边熟人打招呼的小偷,又看著周围那些拿抓小偷当彩票买的商贩。
    没有严刑拷打,没有断手断脚,甚至还有一种诡异的和谐?
    “宋小姐,这儿人太多太吵了。”
    阿晴一边费力地在前面开路,一边回头大声说道,对於刚才的小插曲她连眼皮都没抬一下。在a市,顾总的安保比警察好使,这是常识。
    她看了一眼宋若雪那苍白的脸色,趁机推出了自己的“私藏路线”。
    “看您好像有点累了,正好饭点也到了。我知道这附近有家特別地道的老店,只有咱们本地人才知道,环境清净,汤也养人。咱们去那儿歇歇脚?”
    宋若雪確实被这吵闹声震得脑仁疼,闻言点了点头:“好,听你的。”
    “得嘞,这边走!”
    阿晴带著她七拐八拐,钻进了一条相对僻静的巷弄,瞬间將主街的喧囂隔绝在身后。
    巷子尽头,掛著一块被烟燻火燎得发黑、以此彰显年份的木匾——【老张记·古法瓦罐汤】。
    “这家店可有些年头了,是我们这儿真正的老字號。”
    阿晴一边介绍,一边不动声色地给了门口正在摇蒲扇的中年老板一个眼神。
    那眼神的意思很明確:大肥羊,带点丧。
    老板是个看起来慈眉善目的胖子,穿著一身唐装,手里盘著两颗核桃。
    他並没有像外面的小贩那样热情吆喝,而是稳稳地坐在那儿,直到两人走近了,才微微抬了抬眼皮。
    那一双眼睛,极毒。
    他像扫描仪一样,瞬间扫过了宋若雪全身。
    loro piana的羊绒套装,没有明显的logo,但那垂坠感骗不了人;
    手腕上空空如也,没有戴表,也没有戴首饰,但这反而说明她不需要靠这些外物来彰显身价;
    最关键的是,她虽然戴著墨镜,但那紧绷的下頜线和微微下垂的嘴角,透著一股生人勿近的冷硬。
    “是个大主顾,但……是个碎了的大主顾。”
    老板在心里下了判断。
    老板在心里下了判断。这种有钱又伤心的主儿,最需要的不是饭,是“话疗”。
    “二位,里面请。”
    老板站起身,没有像招待普通游客那样满脸堆笑,而是收敛了表情,透出一股子世外高人的沉稳和从容。
    他没有把她们领到喧闹的大堂,而是径直带进了一个掛著竹帘、燃著檀香的雅致小包间。
    坐定后,老板没有递菜单,而是慢条斯理地洗茶、冲茶。
    滚烫的水冲入紫砂壶,激起一阵苦涩的茶香。
    “姑娘,先喝口茶,压压惊。”
    老板推过去一杯茶色深沉的液体。
    “这是我自己炒的苦丁,不值钱,但能清心火。”
    宋若雪犹豫了一下,端起茶杯抿了一口。
    苦。
    极度的苦涩在舌尖炸开,那种直衝天灵盖的涩味,瞬间让她一直浑浑噩噩的大脑,居然有了一丝清醒。
    “苦吗?” 老板观察著她的神色,轻声问道。
    “苦。” 宋若雪放下杯子,声音沙哑。
    “苦就对了。”
    老板笑了笑,但他没有急著推销,而是像个老朋友聊天一样,拋出了第一块探路石。
    “我看您这身行头,不像是会来咱们这种巷弄里吃饭的人。s市来的吧?”
    宋若雪的手指微微一顿。
    她没有说话,只是隔著墨镜,略带惊讶地看了老板一眼,然后微微点了点头。
    老板心中暗道一声:“成了。”
    其实哪有什么未卜先知。
    老板在心里嘿嘿一笑。他刚才借著倒茶的功夫,早就把这位“肥羊”从头到脚扫了一遍。
    第一,这姑娘脚上那双看起来不起眼的运动鞋,鞋底边缘有一圈特殊的蓝色防偽標,那是s市“云端区”那个顶级商场里最近才上的限量款,a市根本没货。
    第二,她走路的姿势。a市的富人哪怕再有钱,走路也是带风的,习惯了在这个混杂的城市里穿行。
    但这姑娘走路小心翼翼,每一步都像是怕踩死地上的蚂蚁,这种长期生活在无尘环境里养出来的、对地面下意识的疏离感,除了s市那帮住在真空罩子里的人,没別人了。
    第三,就算蒙错了也无所谓。如果她说不是,老板早就备好了下一句词:“那就是我有眼不识泰山了,看您这身贵气,我还以为是那座水晶城里出来的仙女呢。”——反正高帽子一戴,谁都爱听。
    当然,这话绝不能明说。
    面对宋若雪那带著探究的目光,老板脸上的笑容变得更加高深莫测,透著一股子通透的禪意。
    “您別怪我多嘴。”
    老板指了指门外喧闹的街道,又指了指宋若雪身上。
    “咱们a市的水土,养出的人都带著一股子燥气,那是烟火熏出来的。但您不一样。”
    他给宋若雪续了一杯茶,语气悠然。
    “您身上太净了,净得就像s市那种滤过水的空气。这种净气儿,哪怕您换了衣服,戴了墨镜,在这个泥沙俱下的地界儿里,也是藏不住的。”
    宋若雪没有说话,只是微微点了点头。
    “s市好啊,乾净,规矩。” 老板感嘆了一句,隨即话锋一转,眼神变得锐利了几分。
    “但那地方,太要把人绷著了。人活一口气,若是那口气顺不过来,锦衣玉食也是嚼蜡。”
    他指了指宋若雪面前那杯没喝完的苦茶。
    “您今天肯跟著这小导游钻进我这破店,说明您不想去那些体面的地方演戏了。您累了,想找个没人的地儿,卸卸妆,我说得对吗?”
    宋若雪垂下眼帘,看著杯中起伏的茶叶。
    这话,確实说到了她心里。
    她在s市的豪宅里,面对管家和佣人,甚至面对父母,都得端著大小姐的架子;但在a市这个没人认识她的破巷子里,她確实感到了久违的放鬆。
    见宋若雪没反驳,老板知道,第一步“建立共情”成了。
    他身体微微前倾,声音压得更低,语气里带上了一丝悲悯。
    “姑娘,我看人看了几十年。这世道,有钱人有有钱人的劫,穷人有穷人的难。”
    “但这劫数啊,分两种。”
    他伸出两根手指。
    “一种是伤了皮肉,那是疼在面上,眉头是皱的;一种是伤了心神,那是疼在骨子里,眼神是空的。”
    他直视著宋若雪墨镜后的眼睛,仿佛能看穿她的偽装。
    “您进门到现在,一句话没说,但这满身的暮气,挡都挡不住。”
    “这不像是破財,破財的人急躁;这也不像是失恋,失恋的人幽怨。”
    “您这感觉……像是丟了什么比命还重要的东西,或者是……送走了什么不想送的人?”
    宋若雪放在膝盖上的手,无声地攥紧了衣角。
    墨镜后,她的睫毛颤动了一下。
    她想起了小草,想起了那座孤坟。
    没想到,在这个充满烟火气的苍蝇馆子里,竟然被人一眼看穿了心底的荒凉。
    老板看著她的反应,心中大定。“冷读术”满分。
    其实他什么都不知道,但他知道,像这种状態的富家女,除了情伤就是丧亲,往严重了说准没错。
    “看来是被我这个糙人说中了。”
    老板嘆了口气,並没有继续追问那个人是谁,这是行规,也是智慧——留白才能让人脑补,追问反而显得市侩。
    “人生嘛,就像这瓦罐里的汤。”
    他指了指墙上掛著的一排排被烟燻黑的瓦罐。
    “刚下锅的时候,水是水,肉是肉,生分得很,甚至还带著血腥气。得用文火,慢慢熬。”
    “熬得骨肉分离,熬得面目全非,熬到最后,水肉交融,看不出原来的样子了,这才有了滋味。”
    “痛苦也是一样。您现在觉得过不去,那是火候没到。等熬久了,这苦味儿融进命里,也就变成了回甘。”
    这番话,听起来云山雾罩,充满了一种廉价的、似是而非的“市井哲学”。
    但对於此刻刚刚经歷丧妹之痛、心神不寧、急需一个解释来安放痛苦的宋若雪来说,却莫名地顺耳。
    见宋若雪微微低下了头,肩膀鬆弛了下来,老板知道,火候到了。
    该收网了。
    “姑娘,既然来了,也是缘分。”
    老板站起身,拍了拍衣襟,脸上露出一丝为难又决绝的神色,仿佛在做一个违背祖宗的决定。
    “本来,我是不卖那道汤的。”
    “那是用三十六种安神补气的老药材,按照古法,熬了整整七七四十九个小时的药膳。本来……是留给我那个刚过世的老母亲供奉用的,我自己都捨不得喝。”
    他压低了声音,神神秘秘地说道,语气里充满了诱惑:
    “但这汤有个名字,叫孟婆引。”
    “听说,喝了能定魂,能安神,能让人……暂时忘却这红尘里的苦处。”
    “看您这心气儿不顺,这汤,或许是为您准备的。”
    “您……要不要试试?”
    阿晴在旁边听得眼皮直跳。
    好傢伙,上次带人来还是“强身健体龙虎汤”,这次就变成“孟婆引”了?这老板编故事的能力又精进了啊!
    宋若雪终於摘下了墨镜。
    那一双红肿的眼睛暴露在空气中,並没有老板预想中的感激涕零,也没有什么“大彻大悟”的激动。
    有的只是一种平静的、带著一丝疲惫的瞭然。
    她是宋家的大小姐,从小泡在各种顶级补品和药膳里长大。
    什么“三十六种老药材”,什么“七七四十九小时”,这种话术骗骗暴发户或者文青还行。真要是放了那么多药材,那汤还能入口吗?怕不是比中药还苦。
    她很清楚,这就是看人下菜碟。老板是在卖汤,更是在卖这个“忘忧”的概念。
    若是放在以前,有人敢拿这种低级话术糊弄她,她大概会觉得被冒犯,甚至会觉得这是一种智商上的侮辱。
    但现在……
    她看著老板那张写满了悲天悯人、实则眼底藏著精明的脸,看著旁边阿晴紧张得手心里全是汗、生怕她翻脸的样子。
    她没有生气。
    她只是觉得……挺正常的。
    大家都得吃饭,都得活下去。老板编故事是为了多赚点钱,阿晴带路是为了拿回扣。
    而且,那句“苦味儿融进命里,就变成了回甘”,虽然是编的,但也確实顺耳。
    “好。”
    宋若雪开口了,声音虽然沙哑,但很平静。
    “那就来一罐这个孟婆引。”
    老板眼中精光一闪,但他没有像普通商贩那样露出市侩的笑容,他只是微微頷首,维持著那副世外高人的做派,沉稳地说道:
    “那是自然。您稍坐,汤在火上,正是时候。”
    说完,他双手背在身后,迈著方步,不疾不徐地去了后厨。
    不一会儿,汤端上来了。
    盛在紫砂瓦罐里,揭开盖子,热气腾腾。
    汤色清亮如茶,香气扑鼻。
    宋若雪拿起勺子尝了一口。
    入口鲜香醇厚,確实好喝。
    但这绝对不是什么药膳。这纯粹就是火候到位的排骨汤,加了点提鲜的乾贝和用来装点门面的党参茯苓。好喝是因为厨师的手艺好,火候足,跟那通“药膳”的鬼话半毛钱关係没有。
    但宋若雪没有停。
    那股滚烫的热流顺著食道滑下去,確实缓解了她胃部的痉挛,也驱散了身上残留的、来自那个破庙的阴冷。
    她一口一口地喝著,直到瓦罐见底。
    “结帐。”
    她放下勺子。
    老板走了过来,报出了一个数字:“承惠,8888。”
    旁边正在喝水的阿晴差点喷出来,瞪大了眼睛看著老板,心想您这宰得也太狠了吧?
    宋若雪却连眉毛都没动一下。
    她拿出手机,直接扫码付款。
    隨著“叮”的一声到帐提示,老板脸上的高人面具终於鬆动了一点,露出了一丝满意的微笑。
    “姑娘是个识货的人。” 老板拱了拱手,“这汤……”
    “汤不错。”
    宋若雪打断了他,一边戴上墨镜,一边淡淡地说道。
    “火候很足,师傅的手艺很好。不过下次党参可以少放两片,掩盖了肉本身的鲜味。”
    她站起身,看著老板僵住的脸,语气平静。
    “还有,故事讲得也不错,挺顺耳的。”
    老板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了。
    他愣愣地看著眼前这个年轻女人。
    原来人家什么都懂,那是行家。
    人家没拆穿,纯粹是不在乎。
    “您……”
    老板这次的腰弯得比任何一次都低,那股子装出来的高人范儿彻底没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被看穿后的尷尬。
    “您慢走。”
    走出店门,阿晴看著手机里刚刚转过来的高额提成,高兴得合不拢嘴,但又有点心虚地看著宋若雪。
    “宋小姐……那家店是不是太贵了?其实味道也就那样……”
    “挺好的。”
    宋若雪打断了她,紧了紧身上的风衣。
    “至少,它是热的。”
    她站在喧闹的街头,回望了一眼那个掛著“老字號”的招牌小店。
    被宰了吗?是的。
    但这碗热汤下肚,她確实感觉活过来了一点。
    在这个陌生的城市,有人愿意费尽心思编个故事来哄你花钱,某种意义上,也算是一种另类的服务吧。
    宋若雪转过头,透过墨镜,目光直直地落在阿晴身上。
    “阿晴。”
    “哎,在呢!” 阿晴连忙应道,“您还想逛哪儿?前面有个古戏台,也是咱们这儿的……”
    “明天,別带我来这种地方了。”
    宋若雪的声音很平静,却透著一股不容拒绝的力量。
    “我想看真正的老街区。”
    “不是这种卖纪念品和高价汤的旅游街。”
    “是那些没有游客,没有霓虹灯,甚至连路灯都不一定亮的地方。是像你这样的人,真正生活、睡觉、过日子的地方。”
    阿晴脸上的笑容僵住了。
    她张了张嘴,眼神有些游移,尷尬地挠了挠头。
    “宋小姐,那种地方……又破又挤,甚至还有点脏,路也不好走,还没什么好吃的……”
    她原本是好心,觉得像宋若雪这种富家千金,嘴上说著要看“真实”,真把她带去那种污水横流、掛满万国旗(晾晒衣物)的城中村,恐怕十分钟都待不下去就要投诉她。
    “我知道。”
    宋若雪摘下墨镜,露出了那双虽然红肿、却异常清明的眼睛。
    她看著阿晴,一字一句地说道:
    “但我没在开玩笑。”
    “我是认真的。”
    阿晴看著她的眼睛,愣了好几秒。
    她从没见过这种眼神。不是猎奇,不是居高临下的审视,而是一种想要確认什么的执著。
    “……行吧。”
    阿晴嘆了口气,收起了那副职业导游的油滑劲儿,有些无奈,又有些服气地点了点头。
    “既然您不怕脏鞋,那明天早上五点,我带您去看看a市是怎么醒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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