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偶遇魔女(求月票追读收藏)
孟菲斯,中南体育馆外。
暴雨已经停了,此时的密西西比河恢復了平日的寧静。
一家墨西哥taco店亮著昏黄的招牌灯,吸引著过往的客人。
今天,整座城市充满了活力,无数来自美国各地的人匯聚於此,想要在演唱会上一睹猫王的风采。
店內,西尔维斯特·史泰龙点了一份taco,正和他的大狗一起分享。
而他的双眼,则盯著掛在墙上的一台彩色电视机。
此刻,猫王的演唱会已经接近尾声,他唱的满头大汗,镶满水钻的连体衣在灯光下熠熠生辉。
一曲终了,伴隨著《cant help falling in love》的温柔旋律,猫王解下了脖子上那条被汗水浸透的丝巾,微笑著走向舞台边缘。
前排的女粉丝们瞬间陷入了疯狂,一双双伸出的手臂像是一片渴望的森林,尖叫声几乎要掀翻体育馆的顶棚。
他隨手一拋,丝巾在空中划出一道白色的弧线,落入人群之中。
演唱会终於落下了帷幕,接下来,是一场慈善募捐:给受到水灾侵害的地区募款。
“真他妈的帅。”
史泰龙笑著把一大块taco塞进嘴里,又掰了一块肉饼餵给脚边的布克斯:
“伙计,要是咱们也能有这待遇,你也不用跟著我在这里啃玉米饼了。”
布克斯呜咽了一声,似乎对这廉价的晚餐並无不满,亲昵地蹭了蹭主人的小腿。
这一路西行,一人一狗见到了太多从未见过的风景,也在广播里听到了洛杉磯的那场擂台赛。
决赛这一天,他们正好赶到了孟菲斯。
於是,史泰龙决定在这儿住上一晚,找家店看看打擂直播——而且,今天城里正好有猫王的演唱会,虽然买不起门票,近距离感受一下粉丝们狂热的氛围也是不错的。
只是,他万万没想到,在擂台上看到了那个指引自己前往洛杉磯的华人!
看著秦汉三脚踢飞了那个日本人,站在擂台中央,接受全场的欢呼,史泰龙只觉得自己也热血沸腾起来。
原来,他是布鲁斯·李的徒弟,怪不得,能一个人修理波利的整个帮派。
男人就该是这个样子!
史泰龙脑海中,那个名为“洛奇”的拳击手形象,变得越来越丰满。
擂台结束后,还有意外的惊喜:隔壁体育馆里那场轰动全美的演唱会,居然和擂台赛无缝衔接,出现在电视屏幕上!
这一晚,住的真是太值了。
这时,一阵风铃声响起,店门被推开了。
一对年轻的夫妇裹著棉服走了进来。
两人看起来很朴素,甚至可以说有些拮据——他们身上的衣服显然是二手货。
丈夫戴著一副厚厚的金丝眼镜,头髮乱糟糟的,像个鸟窝,神色间带著一丝拘谨;
妻子则显得兴奋许多,脸颊被寒风吹得通红,却掩盖不住眼里的光芒。
“我就说这次工会福利很值吧?”她一边搓著冻僵的手,一边在史泰龙隔壁的桌子坐下:“要是靠我们那点工资,哪怕攒上三年,也买不起猫王的票!”
“是啊,不枉费我们从缅因州一路跑到这儿来。”丈夫摘下满是雾气的眼镜擦拭著:“塔比莎,你看到猫王扔丝巾的那个动作了吗?全场的女人都疯了!”
他重新戴上眼镜,苦笑著自嘲道:“要是我也能懂得怎么討女人开心就好了,也许就能写出让编辑满意的故事,而不是一直收到退稿信。”
塔比莎点了两份最便宜的套餐,握住丈夫冰凉的手:“史蒂芬,別这么说。你很有才华,只是还没遇到欣赏你的人。”
“才华?”被称作史蒂芬的男人嘆了口气:“算了吧。女人的心思实在太难琢磨了。”
“那个叫嘉莉的高中女生,我写的完全不像一个拥有魔力的女巫,更像是一个只会哭鼻子的人偶。”
“我甚至不知道该让她在舞会上怎么表现,是该愤怒呢?还是该恐惧呢?也许我就该老老实实教书,而不是做什么当作家的美梦!”
就在这时,布克斯摇著尾巴,凑到了隔壁桌来,把它的大脑袋搁在了塔比莎的大腿上,发出了几声哼哼。
“哦!天哪!”
塔比莎被这只丑萌的大狗逗乐了,伸手挠了挠它的下巴:“你好啊,大傢伙!”
史泰龙赶紧拽了拽手中的狗绳:“抱歉,布克斯有点自来熟,尤其是对漂亮的女士。”
“没关係,它很可爱。”塔比莎笑著说道。
史泰龙將布克斯拉回身边,看了一眼那个满脸沮丧的眼镜男。
刚才的对话让他听出了一种熟悉的味道——他和自己是同类,都在梦想和现实的夹缝中挣扎著。
沉默了片刻,他开口道:“兄弟,虽然不知道你经歷了什么,但是这只狗的主人和我说过一句话,我觉得同样適合你。”
史蒂芬转头看向这个穿著防风夹克、满身肌肉的壮汉,有些疑惑:“什么话?”
“他说,生活不在於你出拳多重,而在於你能挨多重的拳头,还能继续向前。”史泰龙指了指自己:“看看我,一个来自地狱厨房的烂人。”
“但是,我写的故事被他看上了,还给了我一笔钱,让我去好莱坞找他。”
“所以,我觉得你应该再坚持一下。谁能知道未来会怎么样呢?”
说完,他站起身,对著夫妻二人告別,牵著布克斯推开店门,大步走进了孟菲斯的寒夜中。
“突突突——”
摩托车的轰鸣声响起,渐渐远去,被一长串呼啸而过的警笛声给淹没了。
史蒂芬看著那个消失在黑暗中的背影,良久,才低下了脑袋:“可是……那些稿子,已经被我扔进垃圾桶了。”
塔比莎突然笑了起来,眼里带著无限的温柔。
她从自己的旧帆布包里,小心翼翼的掏出几张被揉得皱巴巴的稿纸,平铺在桌面上。
“我把它们都捡回来了,而且,我都看过了。”
史蒂芬顿时瞪大了眼睛,看著那些熟悉的文字,眼眶有些发红。
“亲爱的,我觉得刚刚那个人说得对,你確实应该再试试。”塔比莎努力抚平纸张上的褶皱,就像是在抚平丈夫心头的自我怀疑。
“这是个很棒的故事开头。你不懂那个年纪的女孩在想什么?”她握住史蒂芬的手:“没关係!不就是女孩的心思吗?我来教你!我也曾经是个高中女生。”
“相信我,史蒂芬。只要你把嘉莉写活了,这会是一个震惊世界的故事!”
史蒂芬·金看著妻子那双充满信任的眼睛,某种被压抑已久的火焰,在他的心中重新点燃了。
“挨多重的拳头,还能继续向前吗……我懂了!”
暴雨已经停了,此时的密西西比河恢復了平日的寧静。
一家墨西哥taco店亮著昏黄的招牌灯,吸引著过往的客人。
今天,整座城市充满了活力,无数来自美国各地的人匯聚於此,想要在演唱会上一睹猫王的风采。
店內,西尔维斯特·史泰龙点了一份taco,正和他的大狗一起分享。
而他的双眼,则盯著掛在墙上的一台彩色电视机。
此刻,猫王的演唱会已经接近尾声,他唱的满头大汗,镶满水钻的连体衣在灯光下熠熠生辉。
一曲终了,伴隨著《cant help falling in love》的温柔旋律,猫王解下了脖子上那条被汗水浸透的丝巾,微笑著走向舞台边缘。
前排的女粉丝们瞬间陷入了疯狂,一双双伸出的手臂像是一片渴望的森林,尖叫声几乎要掀翻体育馆的顶棚。
他隨手一拋,丝巾在空中划出一道白色的弧线,落入人群之中。
演唱会终於落下了帷幕,接下来,是一场慈善募捐:给受到水灾侵害的地区募款。
“真他妈的帅。”
史泰龙笑著把一大块taco塞进嘴里,又掰了一块肉饼餵给脚边的布克斯:
“伙计,要是咱们也能有这待遇,你也不用跟著我在这里啃玉米饼了。”
布克斯呜咽了一声,似乎对这廉价的晚餐並无不满,亲昵地蹭了蹭主人的小腿。
这一路西行,一人一狗见到了太多从未见过的风景,也在广播里听到了洛杉磯的那场擂台赛。
决赛这一天,他们正好赶到了孟菲斯。
於是,史泰龙决定在这儿住上一晚,找家店看看打擂直播——而且,今天城里正好有猫王的演唱会,虽然买不起门票,近距离感受一下粉丝们狂热的氛围也是不错的。
只是,他万万没想到,在擂台上看到了那个指引自己前往洛杉磯的华人!
看著秦汉三脚踢飞了那个日本人,站在擂台中央,接受全场的欢呼,史泰龙只觉得自己也热血沸腾起来。
原来,他是布鲁斯·李的徒弟,怪不得,能一个人修理波利的整个帮派。
男人就该是这个样子!
史泰龙脑海中,那个名为“洛奇”的拳击手形象,变得越来越丰满。
擂台结束后,还有意外的惊喜:隔壁体育馆里那场轰动全美的演唱会,居然和擂台赛无缝衔接,出现在电视屏幕上!
这一晚,住的真是太值了。
这时,一阵风铃声响起,店门被推开了。
一对年轻的夫妇裹著棉服走了进来。
两人看起来很朴素,甚至可以说有些拮据——他们身上的衣服显然是二手货。
丈夫戴著一副厚厚的金丝眼镜,头髮乱糟糟的,像个鸟窝,神色间带著一丝拘谨;
妻子则显得兴奋许多,脸颊被寒风吹得通红,却掩盖不住眼里的光芒。
“我就说这次工会福利很值吧?”她一边搓著冻僵的手,一边在史泰龙隔壁的桌子坐下:“要是靠我们那点工资,哪怕攒上三年,也买不起猫王的票!”
“是啊,不枉费我们从缅因州一路跑到这儿来。”丈夫摘下满是雾气的眼镜擦拭著:“塔比莎,你看到猫王扔丝巾的那个动作了吗?全场的女人都疯了!”
他重新戴上眼镜,苦笑著自嘲道:“要是我也能懂得怎么討女人开心就好了,也许就能写出让编辑满意的故事,而不是一直收到退稿信。”
塔比莎点了两份最便宜的套餐,握住丈夫冰凉的手:“史蒂芬,別这么说。你很有才华,只是还没遇到欣赏你的人。”
“才华?”被称作史蒂芬的男人嘆了口气:“算了吧。女人的心思实在太难琢磨了。”
“那个叫嘉莉的高中女生,我写的完全不像一个拥有魔力的女巫,更像是一个只会哭鼻子的人偶。”
“我甚至不知道该让她在舞会上怎么表现,是该愤怒呢?还是该恐惧呢?也许我就该老老实实教书,而不是做什么当作家的美梦!”
就在这时,布克斯摇著尾巴,凑到了隔壁桌来,把它的大脑袋搁在了塔比莎的大腿上,发出了几声哼哼。
“哦!天哪!”
塔比莎被这只丑萌的大狗逗乐了,伸手挠了挠它的下巴:“你好啊,大傢伙!”
史泰龙赶紧拽了拽手中的狗绳:“抱歉,布克斯有点自来熟,尤其是对漂亮的女士。”
“没关係,它很可爱。”塔比莎笑著说道。
史泰龙將布克斯拉回身边,看了一眼那个满脸沮丧的眼镜男。
刚才的对话让他听出了一种熟悉的味道——他和自己是同类,都在梦想和现实的夹缝中挣扎著。
沉默了片刻,他开口道:“兄弟,虽然不知道你经歷了什么,但是这只狗的主人和我说过一句话,我觉得同样適合你。”
史蒂芬转头看向这个穿著防风夹克、满身肌肉的壮汉,有些疑惑:“什么话?”
“他说,生活不在於你出拳多重,而在於你能挨多重的拳头,还能继续向前。”史泰龙指了指自己:“看看我,一个来自地狱厨房的烂人。”
“但是,我写的故事被他看上了,还给了我一笔钱,让我去好莱坞找他。”
“所以,我觉得你应该再坚持一下。谁能知道未来会怎么样呢?”
说完,他站起身,对著夫妻二人告別,牵著布克斯推开店门,大步走进了孟菲斯的寒夜中。
“突突突——”
摩托车的轰鸣声响起,渐渐远去,被一长串呼啸而过的警笛声给淹没了。
史蒂芬看著那个消失在黑暗中的背影,良久,才低下了脑袋:“可是……那些稿子,已经被我扔进垃圾桶了。”
塔比莎突然笑了起来,眼里带著无限的温柔。
她从自己的旧帆布包里,小心翼翼的掏出几张被揉得皱巴巴的稿纸,平铺在桌面上。
“我把它们都捡回来了,而且,我都看过了。”
史蒂芬顿时瞪大了眼睛,看著那些熟悉的文字,眼眶有些发红。
“亲爱的,我觉得刚刚那个人说得对,你確实应该再试试。”塔比莎努力抚平纸张上的褶皱,就像是在抚平丈夫心头的自我怀疑。
“这是个很棒的故事开头。你不懂那个年纪的女孩在想什么?”她握住史蒂芬的手:“没关係!不就是女孩的心思吗?我来教你!我也曾经是个高中女生。”
“相信我,史蒂芬。只要你把嘉莉写活了,这会是一个震惊世界的故事!”
史蒂芬·金看著妻子那双充满信任的眼睛,某种被压抑已久的火焰,在他的心中重新点燃了。
“挨多重的拳头,还能继续向前吗……我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