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杀最狠的人
武侠诸天:开局复制小李飞刀 作者:佚名
第72章 杀最狠的人
第72章 杀最狠的人
只见剑光一闪!
胜负已分!
夺情剑的剑尖抵住了吕凤先的喉咙。
而吕凤先的食指和中指,还差一寸才能夹住夺情剑的剑身。
贏和输!
生与死!
虽然这差了一寸,但这一寸就是贏输和生死的差距!
感受著喉咙传来的冰冷触感,吕凤先的表情变得无比难看起来。
从林仙儿三人的角度来看,他只慢了阿飞一点点。
但他知道,自己要慢的更多一些。
从夺情剑的剑尖触碰到他的喉咙,到他反应过来,停下右手,这中间还有著一些时间。
如果阿飞没有在剑尖触碰到他喉咙的那一刻就停手。
当他的手指距离夺情剑只剩一寸的时候,夺情剑已经彻底刺穿了他的喉咙。
换句话说,阿飞提前停住了夺情剑等他,才有了他的手指只差夺情剑一寸的这个结果。
吕凤先维持著双指想要夹住夺情剑的姿態,雕塑般一动不动,內心波涛汹涌,一时之间有些难以接受这个事实。
阿飞没有理会他,收剑回鞘,淡淡道:“从现在开始,你的命是我的了!”
听到他的话,吕凤先放下右手,双手负后,视死如归的看著他。
“动手吧!”
说完,他就闭上了双眼。
他的確是一个很自负的人,但他不是一个输不起的人。
哪怕赌注是自己的性命。
只要输了,他一样会认赌服输,毫无怨言。
闭上双眼的吕凤先不自觉的回忆起了过去的人生。
七岁时就拿著比自己还要高的银戟练习戟法————
凭藉银戟闯荡江湖,打响了“银戟温侯”的名声————
被百晓生排在兵器谱第五时的不甘————
毁掉成名的银戟,淡出江湖,苦练右手————
虽然接受了输给阿飞的结局,但吕凤先多少还是有些不甘心。
重出江湖前,他本以为自己可以凭藉苦练十年的右手,一一击败李寻欢、上官金虹、
天机老人等人,成为名副其实的天下第一。
现在,他发现自己想的有些太美好了。
人生中的重要场景如同走马灯一样在吕凤先的脑海中迅速走过。
然后,他就意识到了不对劲。
他將记忆深刻的事情都回忆了一遍。
但阿飞却迟迟没有动手。
吕凤先睁开双眼,发现阿飞一脸淡定的站在自己面前,完全没有出手夺走他性命的想法。
“是要我自尽吗?”
吕凤先皱眉道。
“我不会杀你。”
“你还欠我五千两银子没给呢。”
阿飞回道。
额————
吕凤先愣住了。
过了几秒,他继续说道:“我死后,你派人去吕家一趟,会有人把五千两银子给你。
“”
阿飞摇了摇头,淡淡道:“我不会派人去吕家,你自己回去拿,然后让人送过来。”
“另外,我也不会杀你。”
“因为我要你永远欠著我,永远记得你的命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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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没等吕凤先回答,阿飞就转身朝著大厅走去。
从一开始,他就没打算要吕凤先的命。
不然的话,他不会特意留手,只让夺情剑抵住吕凤先的喉咙,没有刺下去。
吕凤先並不是什么十恶不赦的人。
在原著中,他唯一的污点就是在林仙儿的挑拨下,杀死了失身给自己的林铃铃。
而现在,他只不过是一个骄傲自负的傢伙罢了。
看著阿飞离去的背影,吕凤先的身体不自觉的颤抖了起来。
就在阿飞即將回到林仙儿三人面前时,他大声说道:“我不会永远欠著你,从今天开始,我给你卖命十年。”
“十年后,我会再一次挑战你。”
听到吕凤先的话,阿飞转头看了他一眼,耸了耸肩,缓缓说道:“卖命十年吗,这个提议不错,我同意了。”
对於吕凤先这样的人来说,让他卖命十年,並不比杀了他轻多少。
因为在卖命的这十年里,他將彻底放下自己的自尊,任由阿飞驱使。
半个月后。
——
晚上。
后院臥房。
丁白云满脸潮红的趴在阿飞身上,柔声道:“你打算什么时候去丁家庄提亲?”
在一个月明星稀的夜晚,蓄谋已久的她偷偷来到阿飞的臥房,爬上了阿飞的床。
阿飞本想让她穿上衣服回去。
但他低估了丁白云的决心。
作为一个心理和生理都很健康的男人,他最后还是让丁白云留下了。
然后,他就发现丁白云不只一早就在馋自己的身子,而且还提前做足了准备,跟林仙儿学习了大量技巧。
阿飞抚摸著她的如云秀髮,缓缓说道:“明年吧。”
“为什么要明年?”
“你是不是不想娶我?”
丁白云立刻皱起了眉头。
“不是不想,只是今年不太合適。”
阿飞回道。
“怎么不合適了?”
丁白云不解的问道。
“金钱帮还没覆灭,我现在就跑去丁家庄求情,只会让丁家庄成为金钱帮的打击目標。”
阿飞一脸认真的看著丁白云。
“可是明年金钱帮也不会覆灭啊?”
丁白云继续说道。
“不!”
“金钱帮今年肯定会覆灭!”
阿飞回道。
虽然上官金虹没有来找他的报仇,他也没有继续去找金钱帮的麻烦,但他和上官金虹迟早会有一战。
他本来是想做一个围观群眾,现场见证一下李寻欢和上官金虹的巔峰一战。
但认真想了一下,他还是决定將上官金虹留给自己解决。
原著中已经说的很明白了。
李寻欢不是上官金虹的对手。
要不是上官金虹不信邪,非要赌一下自己是否可以避开例不虚发的小李飞刀,李寻欢一早就被他弄死了。
跟做一个围观群眾亲眼见证李寻欢和上官金虹的战斗相比,由他亲手解决掉上官金虹明显要更好一点。
別的不说,干掉上官金虹后,他就可以將“杀最狠的人”这个成就拿到手。
用最好的剑,骑最快的马,睡最美的妞!
他现在已经达成了三个成就。
再加上“杀最狠的人”的这个成就,他在这个世界也算是功成名就,不虚此行了。
第二天中午。
在丁白云的服侍下穿戴好衣物,阿飞和丁白云从臥房出来,朝著后院大厅走去。
他们刚从臥房出来没多久,就遇见了林仙儿。
林仙儿没有任何迟疑,立刻来到阿飞面前,迅速说道:“龙啸云和龙小云回来兴云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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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杀最狠的人
第72章 杀最狠的人
只见剑光一闪!
胜负已分!
夺情剑的剑尖抵住了吕凤先的喉咙。
而吕凤先的食指和中指,还差一寸才能夹住夺情剑的剑身。
贏和输!
生与死!
虽然这差了一寸,但这一寸就是贏输和生死的差距!
感受著喉咙传来的冰冷触感,吕凤先的表情变得无比难看起来。
从林仙儿三人的角度来看,他只慢了阿飞一点点。
但他知道,自己要慢的更多一些。
从夺情剑的剑尖触碰到他的喉咙,到他反应过来,停下右手,这中间还有著一些时间。
如果阿飞没有在剑尖触碰到他喉咙的那一刻就停手。
当他的手指距离夺情剑只剩一寸的时候,夺情剑已经彻底刺穿了他的喉咙。
换句话说,阿飞提前停住了夺情剑等他,才有了他的手指只差夺情剑一寸的这个结果。
吕凤先维持著双指想要夹住夺情剑的姿態,雕塑般一动不动,內心波涛汹涌,一时之间有些难以接受这个事实。
阿飞没有理会他,收剑回鞘,淡淡道:“从现在开始,你的命是我的了!”
听到他的话,吕凤先放下右手,双手负后,视死如归的看著他。
“动手吧!”
说完,他就闭上了双眼。
他的確是一个很自负的人,但他不是一个输不起的人。
哪怕赌注是自己的性命。
只要输了,他一样会认赌服输,毫无怨言。
闭上双眼的吕凤先不自觉的回忆起了过去的人生。
七岁时就拿著比自己还要高的银戟练习戟法————
凭藉银戟闯荡江湖,打响了“银戟温侯”的名声————
被百晓生排在兵器谱第五时的不甘————
毁掉成名的银戟,淡出江湖,苦练右手————
虽然接受了输给阿飞的结局,但吕凤先多少还是有些不甘心。
重出江湖前,他本以为自己可以凭藉苦练十年的右手,一一击败李寻欢、上官金虹、
天机老人等人,成为名副其实的天下第一。
现在,他发现自己想的有些太美好了。
人生中的重要场景如同走马灯一样在吕凤先的脑海中迅速走过。
然后,他就意识到了不对劲。
他將记忆深刻的事情都回忆了一遍。
但阿飞却迟迟没有动手。
吕凤先睁开双眼,发现阿飞一脸淡定的站在自己面前,完全没有出手夺走他性命的想法。
“是要我自尽吗?”
吕凤先皱眉道。
“我不会杀你。”
“你还欠我五千两银子没给呢。”
阿飞回道。
额————
吕凤先愣住了。
过了几秒,他继续说道:“我死后,你派人去吕家一趟,会有人把五千两银子给你。
“”
阿飞摇了摇头,淡淡道:“我不会派人去吕家,你自己回去拿,然后让人送过来。”
“另外,我也不会杀你。”
“因为我要你永远欠著我,永远记得你的命是我的。
l
说完,没等吕凤先回答,阿飞就转身朝著大厅走去。
从一开始,他就没打算要吕凤先的命。
不然的话,他不会特意留手,只让夺情剑抵住吕凤先的喉咙,没有刺下去。
吕凤先並不是什么十恶不赦的人。
在原著中,他唯一的污点就是在林仙儿的挑拨下,杀死了失身给自己的林铃铃。
而现在,他只不过是一个骄傲自负的傢伙罢了。
看著阿飞离去的背影,吕凤先的身体不自觉的颤抖了起来。
就在阿飞即將回到林仙儿三人面前时,他大声说道:“我不会永远欠著你,从今天开始,我给你卖命十年。”
“十年后,我会再一次挑战你。”
听到吕凤先的话,阿飞转头看了他一眼,耸了耸肩,缓缓说道:“卖命十年吗,这个提议不错,我同意了。”
对於吕凤先这样的人来说,让他卖命十年,並不比杀了他轻多少。
因为在卖命的这十年里,他將彻底放下自己的自尊,任由阿飞驱使。
半个月后。
——
晚上。
后院臥房。
丁白云满脸潮红的趴在阿飞身上,柔声道:“你打算什么时候去丁家庄提亲?”
在一个月明星稀的夜晚,蓄谋已久的她偷偷来到阿飞的臥房,爬上了阿飞的床。
阿飞本想让她穿上衣服回去。
但他低估了丁白云的决心。
作为一个心理和生理都很健康的男人,他最后还是让丁白云留下了。
然后,他就发现丁白云不只一早就在馋自己的身子,而且还提前做足了准备,跟林仙儿学习了大量技巧。
阿飞抚摸著她的如云秀髮,缓缓说道:“明年吧。”
“为什么要明年?”
“你是不是不想娶我?”
丁白云立刻皱起了眉头。
“不是不想,只是今年不太合適。”
阿飞回道。
“怎么不合適了?”
丁白云不解的问道。
“金钱帮还没覆灭,我现在就跑去丁家庄求情,只会让丁家庄成为金钱帮的打击目標。”
阿飞一脸认真的看著丁白云。
“可是明年金钱帮也不会覆灭啊?”
丁白云继续说道。
“不!”
“金钱帮今年肯定会覆灭!”
阿飞回道。
虽然上官金虹没有来找他的报仇,他也没有继续去找金钱帮的麻烦,但他和上官金虹迟早会有一战。
他本来是想做一个围观群眾,现场见证一下李寻欢和上官金虹的巔峰一战。
但认真想了一下,他还是决定將上官金虹留给自己解决。
原著中已经说的很明白了。
李寻欢不是上官金虹的对手。
要不是上官金虹不信邪,非要赌一下自己是否可以避开例不虚发的小李飞刀,李寻欢一早就被他弄死了。
跟做一个围观群眾亲眼见证李寻欢和上官金虹的战斗相比,由他亲手解决掉上官金虹明显要更好一点。
別的不说,干掉上官金虹后,他就可以將“杀最狠的人”这个成就拿到手。
用最好的剑,骑最快的马,睡最美的妞!
他现在已经达成了三个成就。
再加上“杀最狠的人”的这个成就,他在这个世界也算是功成名就,不虚此行了。
第二天中午。
在丁白云的服侍下穿戴好衣物,阿飞和丁白云从臥房出来,朝著后院大厅走去。
他们刚从臥房出来没多久,就遇见了林仙儿。
林仙儿没有任何迟疑,立刻来到阿飞面前,迅速说道:“龙啸云和龙小云回来兴云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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