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5章 突如其来的紧张
“我们的小雪这么漂亮,在学校里,有不少男生追吧?”
听到莫凡的调侃,周沐雪俏脸一红,她羞涩的看了莫凡一眼,娇嗔道:“莫哥哥,你笑话我!那些男生我才看不上呢!一个个故作成熟,其实相当幼稚!”
“哈哈哈,你这標准还挺高啊!”
莫凡把准备好的礼物拿了出来,递给女孩,周沐雪欣喜的接过锦盒,打开一看,是一条紫翡翠项炼。
黄金炼身上镶嵌著一颗紫色的翡翠,顏色非常纯净,看不到瑕疵,在灯火的照耀下,散发著迷人的光芒。
“谢谢莫哥哥!”
女孩非常兴奋的抱著莫凡亲了一下,上了大学以后,接触到了更加自由开放的风气,女孩行事作风明显大胆了起来。
她们这所大学,因为美女学生多,在松江这边的大学城是非常有名的,不少外校的男生来她们学校找女朋友。
再加上她们学校国外留学生非常多,风气相对比较开放,在大学里谈恋爱的不在少数。
跟周沐雪玩得好的几个女生基本都有男朋友,耳闻目染之下,她的性格也转变不少,面对莫凡虽然还不敢表露藏在內心的想法,但行为上却是大胆了不少。
小秋下班后回到出租房,从包里掏出锦盒,轻轻打开,看著那对精致的耳钉,发了好一会儿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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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表情极为丰富,时而高兴,时而沮丧,明显內心比较复杂。
她小心的拿起耳钉,戴在了耳垂上,对著镜子照了半天,不自觉思想又开了小差。
秦秀嵐回来看到她在洗手台前发愣,当即就走了过去。
“小秋,你干什么呢?咦?这对耳钉挺漂亮,你买的?”
“啊!没什么!”
小秋根本没注意到室友回来,此时她红著脸,像是心神被人看穿了一样,神色有些慌张。
“嗯?不对劲,你脸红什么?看你的样子,怎么像发春了?”
秦秀嵐一眼就看出了小秋的不自然,当即调侃道。
“哪有!嵐姐你瞎说什么!你才发,发春呢!”
女孩脸色更红了一些,出言狡辩道,只是语气明显没有什么底气,发虚。
“呵呵,这对耳钉不是你买的吧?是不是某个男人送的?”
秦秀嵐比较了解小秋,虽然这几个月她的穿著打扮变化非常大,但很少买饰品,更不会戴著首饰对镜子发呆,明显是有问题。
“嵐姐你瞎说什么!我回房了!”
被室友一下说中了,小秋眼神有些慌乱,顿时有些待不住了,想逃回房间。
“呵呵,这有什么好害羞的,来!跟姐说说,我帮你分析分析!”
“没有的事!嵐姐你让开!”
“我猜是你老板送你的,对不对?”
自从知道小秋的老板是平凡之路后,秦秀嵐对小秋就异常羡慕,这种她梦寐以求的改变命运的机会,小秋就这样轻易得到了。
几个月来,眼看著小秋一点点的蜕变,成为了人人羡慕的上位者,魔都精英女白领,她自然是相当的羡慕,甚至有些嫉妒。
从平时的閒谈中,小秋对她老板的那点小心思秦秀嵐自然是察觉到了。
对此她也能理解,毕竟是那么才华横溢的一个大人物,换做是她,可能早就主动出击了。
见小秋红著脸不吭声,秦秀嵐便知道她猜对了,心中又是一阵羡慕嫉妒。
“小秋,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你们老板是多少女人的梦中情人,我要是你,早就主动表白了,哪还会像你这么矜持!”
“嵐姐,你再说我就不理你了!”
小秋还是承受不住室友的调侃,跑回了自己的房间,关上房门,她捂著红得发烫的俏脸,不知在想什么。
吃完晚饭,周沐雪拉著莫凡双排起来,玩了两三个小时的游戏,直到付晓芸催促,她才恋恋不捨的结束。
深夜,女孩又鬼使神差的走出了房间,在外面待了好久才回房间。
第二天一大早,周沐雪没精打采的起来,显然昨晚没睡好,反观付晓芸则是气色非常好,皮肤水润散发著光泽。
吃过早饭,女孩骑著自行车去上学,学校里禁止骑电动车,只能用自行车代步,当然也有个別有钱骚包的学生,会开车来学校。
和付晓芸一起来到公司,莫凡並没有上去,而是坐上卫刚开的宾利离开了。
私人会所,依然是在一处僻静的室外咖啡座,唐妍正在跟刘菲菲喝著咖啡,这次是应某电商的邀请,刘菲菲来参加其盛典活动。
刘菲菲昨晚参加完活动,在酒店住了一晚,一大早就被唐妍给拉了过来。
“糖糖,你一大早拉我来这里,到底有什么事?”
“上次不是跟你提过,要介绍平凡之路给你认识,等会他就来了!”
“啊!你別开玩笑!”
“我可没有开玩笑,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多么优美的诗词啊!菲菲,你心里真的不想?”
刘菲菲沉默了,白皙嫩滑的俏脸上透著一抹红晕,对於平凡之路这个人,要说不欣赏,不好奇,那就有点违心了。
但一想到对方那风流倜儻的作风,她又有些接受不了。
关键是这也太突然了,她都没什么准备便被拉了过来,刘菲菲突然觉得自己今天的衣服太隨意了,妆容似乎也有些不够精致,都怪糖糖也没说清楚,就急匆匆的把她拉来。
她对平凡之路这个人的感觉有些矛盾,虽然无法接受对方的花心,但真的要见到他时,又希望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示出来。
那人的才华真是让人钦佩和仰视,不仅他写的歌刘菲菲比较喜欢,她更喜欢的还是他在古诗词方面的造诣。
尤其是那首《鹊桥仙》,真的是字字珠璣,意境优美,她最为喜欢。
结尾那句“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简直是太令人惊艷了,这得有多么惊人的才华才能写出这么意境高远的诗句啊!
莫名的,刘菲菲突然感觉自己有点紧张,心跳也加快了,她也感觉到了自己的状態不对,她在娱乐圈快二十年,还是第一次因为见一个人而紧张。
她虽然控制著自己,但仍然会不自觉的去想这个平凡之路到底是什么人?他长得什么样子?
听到莫凡的调侃,周沐雪俏脸一红,她羞涩的看了莫凡一眼,娇嗔道:“莫哥哥,你笑话我!那些男生我才看不上呢!一个个故作成熟,其实相当幼稚!”
“哈哈哈,你这標准还挺高啊!”
莫凡把准备好的礼物拿了出来,递给女孩,周沐雪欣喜的接过锦盒,打开一看,是一条紫翡翠项炼。
黄金炼身上镶嵌著一颗紫色的翡翠,顏色非常纯净,看不到瑕疵,在灯火的照耀下,散发著迷人的光芒。
“谢谢莫哥哥!”
女孩非常兴奋的抱著莫凡亲了一下,上了大学以后,接触到了更加自由开放的风气,女孩行事作风明显大胆了起来。
她们这所大学,因为美女学生多,在松江这边的大学城是非常有名的,不少外校的男生来她们学校找女朋友。
再加上她们学校国外留学生非常多,风气相对比较开放,在大学里谈恋爱的不在少数。
跟周沐雪玩得好的几个女生基本都有男朋友,耳闻目染之下,她的性格也转变不少,面对莫凡虽然还不敢表露藏在內心的想法,但行为上却是大胆了不少。
小秋下班后回到出租房,从包里掏出锦盒,轻轻打开,看著那对精致的耳钉,发了好一会儿愣。
(请记住 101 看书网超顺畅,????????????.??????任你读 网站,观看最快的章节更新)
她的表情极为丰富,时而高兴,时而沮丧,明显內心比较复杂。
她小心的拿起耳钉,戴在了耳垂上,对著镜子照了半天,不自觉思想又开了小差。
秦秀嵐回来看到她在洗手台前发愣,当即就走了过去。
“小秋,你干什么呢?咦?这对耳钉挺漂亮,你买的?”
“啊!没什么!”
小秋根本没注意到室友回来,此时她红著脸,像是心神被人看穿了一样,神色有些慌张。
“嗯?不对劲,你脸红什么?看你的样子,怎么像发春了?”
秦秀嵐一眼就看出了小秋的不自然,当即调侃道。
“哪有!嵐姐你瞎说什么!你才发,发春呢!”
女孩脸色更红了一些,出言狡辩道,只是语气明显没有什么底气,发虚。
“呵呵,这对耳钉不是你买的吧?是不是某个男人送的?”
秦秀嵐比较了解小秋,虽然这几个月她的穿著打扮变化非常大,但很少买饰品,更不会戴著首饰对镜子发呆,明显是有问题。
“嵐姐你瞎说什么!我回房了!”
被室友一下说中了,小秋眼神有些慌乱,顿时有些待不住了,想逃回房间。
“呵呵,这有什么好害羞的,来!跟姐说说,我帮你分析分析!”
“没有的事!嵐姐你让开!”
“我猜是你老板送你的,对不对?”
自从知道小秋的老板是平凡之路后,秦秀嵐对小秋就异常羡慕,这种她梦寐以求的改变命运的机会,小秋就这样轻易得到了。
几个月来,眼看著小秋一点点的蜕变,成为了人人羡慕的上位者,魔都精英女白领,她自然是相当的羡慕,甚至有些嫉妒。
从平时的閒谈中,小秋对她老板的那点小心思秦秀嵐自然是察觉到了。
对此她也能理解,毕竟是那么才华横溢的一个大人物,换做是她,可能早就主动出击了。
见小秋红著脸不吭声,秦秀嵐便知道她猜对了,心中又是一阵羡慕嫉妒。
“小秋,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你们老板是多少女人的梦中情人,我要是你,早就主动表白了,哪还会像你这么矜持!”
“嵐姐,你再说我就不理你了!”
小秋还是承受不住室友的调侃,跑回了自己的房间,关上房门,她捂著红得发烫的俏脸,不知在想什么。
吃完晚饭,周沐雪拉著莫凡双排起来,玩了两三个小时的游戏,直到付晓芸催促,她才恋恋不捨的结束。
深夜,女孩又鬼使神差的走出了房间,在外面待了好久才回房间。
第二天一大早,周沐雪没精打采的起来,显然昨晚没睡好,反观付晓芸则是气色非常好,皮肤水润散发著光泽。
吃过早饭,女孩骑著自行车去上学,学校里禁止骑电动车,只能用自行车代步,当然也有个別有钱骚包的学生,会开车来学校。
和付晓芸一起来到公司,莫凡並没有上去,而是坐上卫刚开的宾利离开了。
私人会所,依然是在一处僻静的室外咖啡座,唐妍正在跟刘菲菲喝著咖啡,这次是应某电商的邀请,刘菲菲来参加其盛典活动。
刘菲菲昨晚参加完活动,在酒店住了一晚,一大早就被唐妍给拉了过来。
“糖糖,你一大早拉我来这里,到底有什么事?”
“上次不是跟你提过,要介绍平凡之路给你认识,等会他就来了!”
“啊!你別开玩笑!”
“我可没有开玩笑,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多么优美的诗词啊!菲菲,你心里真的不想?”
刘菲菲沉默了,白皙嫩滑的俏脸上透著一抹红晕,对於平凡之路这个人,要说不欣赏,不好奇,那就有点违心了。
但一想到对方那风流倜儻的作风,她又有些接受不了。
关键是这也太突然了,她都没什么准备便被拉了过来,刘菲菲突然觉得自己今天的衣服太隨意了,妆容似乎也有些不够精致,都怪糖糖也没说清楚,就急匆匆的把她拉来。
她对平凡之路这个人的感觉有些矛盾,虽然无法接受对方的花心,但真的要见到他时,又希望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示出来。
那人的才华真是让人钦佩和仰视,不仅他写的歌刘菲菲比较喜欢,她更喜欢的还是他在古诗词方面的造诣。
尤其是那首《鹊桥仙》,真的是字字珠璣,意境优美,她最为喜欢。
结尾那句“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简直是太令人惊艷了,这得有多么惊人的才华才能写出这么意境高远的诗句啊!
莫名的,刘菲菲突然感觉自己有点紧张,心跳也加快了,她也感觉到了自己的状態不对,她在娱乐圈快二十年,还是第一次因为见一个人而紧张。
她虽然控制著自己,但仍然会不自觉的去想这个平凡之路到底是什么人?他长得什么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