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林樾。
    樾,声生不息,如同老家的黄河水。
    我出生在黄河臂弯里一片泛白的盐碱地上。
    土坯房,冬天漏风,夏天漏雨。
    爹娘的脸,像被碱水泡过的树皮,沟壑里刻满了累。
    穷,是糊在身上的第二层皮,洗不掉,甩不脱。
    十岁那年,雨刚停,我光著脚丫子踩进泥地里拨拉麦穗。
    脚底板裂了口子,碱土钻进去,疼得钻心。
    隔壁二丫穿著城里亲戚给的粉裙子,站在田埂上喊:“林樾,你脚咋跟老树皮似的?脏死了!”
    我猛地缩回脚,恨不得钻进泥里去。
    那天的风,又湿又重,带著黄河的土腥味。
    它没吹走我的羞臊,却像把什么东西,一颗硬邦邦、带著土腥气的种子,摁进了我心窝子里。
    家里常揭不开锅,但爹总会咬著菸袋锅子对我说:“樾儿,念书。念书才有出路。”
    一旁的煤油灯芯跳动著,像只快累死的萤火虫。
    我趴在炕沿上,把借来的旧课本翻得起了毛边儿。
    书里的字,是另一个世界的光。
    念著“黄河之水天上来”,窗外的河水声好像没那么吵了;念著“大鹏一日同风起”,胸口那点憋屈也散了些。
    我把月亮读缺了又读圆,油灯熬干了又添上便宜的煤油。
    流水不爭先,爭的是滔滔不绝。
    我懂了,走出去,得像黄河水,认准了海,就闷头往前淌,不急那一时半刻的浪花。
    镇上老师拿著我几乎满分的卷子,手直抖:“这孩子,是块璞玉!不能埋在这碱窝子里!”
    去县城中学那天,娘把一卷用手帕包了又包的毛票塞进我补丁摞补丁的包袱。
    我背著包袱,像背著整个碱滩的重量,没敢回头。
    黄河在身后吼著,像在给我壮胆,又像在哭。
    县城中学像个花花世界。
    我穿著娘纳的千层底,裤脚还沾著干泥点,站在光洁的瓷砖地上,生怕把它踩脏了。
    食堂里,我缩在角落啃冷馒头就咸菜疙瘩。
    城里女生端著香喷喷的肉菜走过。
    她们嘰嘰喳喳,像一群羽毛鲜亮的鸟,而我,是只灰扑扑的土麻雀。
    现在的我,已经不会再因自己的出身而感到自卑。
    我曾被父亲高高举过头顶,所以到哪都不应低人一等。
    有一次,我的破钢笔漏墨,弄脏了前桌张丽的新裙子。
    她尖叫著跳起来:“林樾!你这乡巴佬!赔得起吗你?!”
    周围的鬨笑声像针,扎得我满脸通红,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我张了张嘴,却发不出声音。
    那晚,我在熄灯后的水房里,就著冷水洗了把脸,对著模糊的镜子,第一次那么清晰地看见自己眼里的怯懦。
    我攥紧了拳头,指甲掐进掌心。
    盐碱滩女儿的骨头硬,硌碎牙也得往下咽。
    我知道,心里的种子要破土,得靠自己的汗,一滴一滴往下砸。
    那张来自金陵大学录取通知书,像块烧红的烙铁,烫得整个碱滩都知道了。
    爹娘脸上的褶子,第一次笑成了花。
    火车开动时,汽笛声盖过了黄河的呜咽。
    我扒著车窗,看著爹娘的身影越来越小,最后变成地平线上的两个黑点。
    金陵,我来了。
    金陵郡真大啊。高楼像山一样压过来,车流像河一样淌过去。
    我突然想起书中一句话:
    “人既要被繁华震撼过,又要被质朴感动过,这两种体会之间,丈量著一个生命能够拥有的宽度。”
    我站在鼓楼广场,看著庄严的城楼,忽然觉得,黄河边的土坯房和这里,都是我生命不可或缺的坐標。
    世界很大,我的心,也该装得下这份辽阔。
    读书,给了我翅膀。而让我真正飞起来的,是山。
    大二那年,学校登山社招新。
    海报上,皑皑雪山,湛蓝天空,一个身影站在山巔,渺小又无比强大。
    鬼使神差地,我报了名。
    第一次攀岩训练,我笨手笨脚,手心磨破了皮,火辣辣地疼。
    但当我的手指死死抠住岩点,身体悬空,拼尽全力向上挪动一寸时,一种从未有过的力量感从脚底板直衝头顶。
    谁能想到,一个在黄河边碱滩上、连像样山头都没见过的丫头片子,血液里会奔涌著对高山的渴望?
    书本让我看到天,登山,让我亲手去够那天!
    训练是扒皮抽筋的苦。
    零下几十度的冰壁上,风像刀子割脸。
    冻僵的手指不听使唤,脚上的旧登山靴磨得脚踝血肉模糊。
    每次精疲力竭,躺在冰冷的雪地上喘气,眼前总会浮现出十岁那年泥泞的麦田,想起张丽刻薄的脸。
    但奇怪的是,当汗水流进眼睛,模糊了视线,那些曾让我夜不能寐的委屈和愤怒,似乎也隨著汗水流走了一些。
    流水不爭先,爭的是滔滔不绝。
    登山,拼的不是一时之勇,是日復一日的死磕,是筋疲力尽后还能再挪一步的韧性。
    这感觉,像极了当年在煤油灯下啃书本的劲头。
    凭著这股劲头,我被特招进了国家登山队。
    一次高海拔拉练,突遇暴风雪。
    能见度骤降,寒风卷著雪粒子抽在脸上。队友失散了,我独自被困在一处陡峭的冰壁下。氧气稀薄,寒冷像无数细针扎进骨髓。
    恐惧攫住了我,死亡的阴影从未如此之近。
    就在意识快要模糊时,我死死抓住胸前掛著的一块小石头。
    那是离家时,爹从黄河滩上捡的,他说黄河石硬气,能护著我。
    指尖传来冰冷的触感,奇蹟般地让我稳住了心神。
    我想起了黄河水,它遇山绕行,遇石冲刷,却从未停下奔向大海的脚步。
    我深吸一口刺骨的寒气,凭著那股在碱滩和书本里磨出来的死磕劲儿,一寸一寸,硬是挪到了避风处。
    当队友找到我时,我几乎成了个冰坨子,但心是滚烫的。
    站在安全处回望那片吞噬一切的白色,一种前所未有的豁达涌上心头。
    天地如此广大,个人的恩怨得失,何其渺小?
    那些曾欺负我、嘲笑我的人,他们的刻薄,何尝不是被狭隘的环境挤压出的戾气?
    他们或许也曾是某种不公的受害者,內心的扭曲无处安放,才倾泻到更弱小的我身上。
    我不再恨他们了。
    恨太沉重,像背著一座山。
    我渐渐明白过来,这种人性的恶,往往扎根於制度性的贫瘠土壤。
    从某种角度看,他们也是被无形枷锁困住的可怜人。
    这份理解,不是宽恕,而是站在更高处,看清了人性挣扎的复杂脉络,是放过自己,也看清了世界。
    唯一遗憾的是,那日的冻伤,让我从此远离了登山这项运动。
    之后,我回归了校园生活。
    所幸国家队的伤残津贴,让我不再需要勤工俭学。
    忘了是哪一天,音乐和舞蹈找上了我,为我续上了登山的魂。
    从此,登山鞋变成舞鞋,呼啸的风声变成了交响乐。
    再后来,我加入了四季,改名林知春,一炮而红。
    长安郡的古城楼上,我们完成了第一次出道演出。
    城楼下是欢呼吶喊的人群,身边是我的新队友们。
    识月是西北富商之女,虽不受待见,但从小吃喝用度不愁。
    念荷是公司高层之女,虽自幼丧母,但父亲始终相伴身边。
    晓冬是北平世家嫡女,虽其父早亡,但一路族中长辈扶持。
    命运是座环流岛。
    我们起点不同,终点不同,但此刻,长安的风同时在我们身上吹拂,城楼下的掌声一起为我们而鸣……
    再后来,我们开始跑通告。
    大家时而分开,时而聚集。直到那天,念荷说要去参加一档节目,时间是一个月。
    她什么都没说,但我知道,这个叫週游的男人一定对她有著特殊意义。
    不得不说,週游確实很有魅力。
    情商高,有才华,会讲故事……与之接触下来,甚是令人心动。
    念荷是个好女孩,他……的確算得上是良配。
    於是,我决定將自己的心思藏起来,用对待工作的態度与之相处。
    离开节目后,我们各奔东西。我带著识月继续行程,以为我们不会再见面了。
    直到今晚,我从识月这里看到了这个故事。
    故事从一个叫“冯帆”的登山爱好者开始。
    和我一样,冯帆也离开了他此生最爱的登山项目——这是他对自己的惩罚。
    直到外星人到来,冯帆有了一次登上“海上高山”的机会。
    歷经万难,他终於登上了那座“山峰”。
    在与外星人交流的过程中,冯帆发现,这个来自地心世界的文明,也曾试图攀登一座高峰……
    听他说“文明探索像独自攀冰壁”,我突然想起暴风雪里被困的滋味。
    冷风往骨头里钻,连呼吸都怕惊动死神,那种孤独,和週游藏在故事里的孤独,是一个味儿。
    “当他们抬起头,看见灿烂的星空时,地核文明十万年的探索终於得到了最后的报偿……”
    这句话深深地触动了我,原来我们的起点,竟然是另一个文明探索了十万年的终点。
    原来,“流水不爭先,爭的是滔滔不绝”这句话,从文明的尺度上看同样適用。
    而週游接下来的话给了我更多的震撼。
    “人类所处的宇宙,不过是一个两百亿光年半径的『泡世界』,是一块更大固体中的空泡。”
    “山,无处不在。而人类却仍在山脚下。”
    “光速是一个山脚、空间是一个山脚。人类正禁錮在光速和空间这狭窄的深谷中……”
    这故事太特別了。
    没有伏地魔的凶戾,没有混沌蝴蝶的悲壮,却用一个文明跨越万年的“登山”,把那种孤独又执著的劲儿写得入木三分。
    尤其是听到“他们终於站在认知的顶峰,看见另一群登山者”时,我突然鼻子一酸。
    这不就像我和他吗?
    之前听《带上她的眼睛》,我还觉得是巧合,可《山》不一样。
    至少,对我而言,不一样。
    它太细腻了,那种对“认知边界”的执著,对孤独探索的共情……
    我甚至想起之前討论《混沌蝴蝶》时,他说“个人在时代里像蝴蝶,可蝴蝶也能掀起风暴”,那时候我就觉得,他看事情的角度比很多圈內编剧都深。
    夜里躺在床上,我翻来覆去睡不著,脑子里全是週游讲述《山》时的样子。
    我突然没忍住笑。
    以前总觉得自己够理性,知道综艺里的互动都是工作,可现在才发现,原来,我早就栽了。
    我总笑別人看综艺动真感情,没想到轮到自己,连他讲个故事都能走心。
    我对著天花板发呆,试著给自己找台阶下。
    夏念荷喜欢週游,这谁都看出来。可她才多大?
    她喜欢的是会写歌、会扣篮、会讲笑话的週游,是一个全能的哥哥。
    或许他们之前有过交集,但那又如何呢?
    念荷会为《山》的浪漫鼓掌,但她没尝过“拼尽全力才摸到一点光”的苦,她不懂週游说“两个文明相遇”时,藏在字里的“终於找到同类”的庆幸。
    可我懂。
    我能懂他聊《哈利?波特》时,对“凡人的恶”的思考。
    能懂他讲《混沌蝴蝶》时,对理想主义的心疼。
    现在还能懂《山》里,那种跨越时空找到“同类”的庆幸。
    就像当年在冰壁上看到队友的灯,那种踏实,我现在从他身上也摸到了。
    这种懂,不是粉丝对偶像的崇拜,是两个能聊到一块去的人,最难得的共鸣。
    正想著,手机震了一下。
    是公司发来的消息,问我愿不愿意接下《熟悉的陌生人》的常驻邀请,说节目组那边希望整个四季能够留下,並表示余晓冬那边已经同意。
    我盯著屏幕看了半分钟,突然笑出声。
    这是上天给的缘分,我没有拒绝的理由,不是吗?
    我手指飞快敲下回覆:“我接。”
    我叫林知春。
    流水不爭先,爭的是滔滔不绝。
    或许最后,与你在顶峰並肩而立的,会是我呢?

章节目录

文娱:这个明星过分全能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肉肉屋只为原作者佚名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佚名并收藏文娱:这个明星过分全能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