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邱识月。
    童年的记忆,是裹著沙尘的。
    记忆中,风总是从碎叶郡的旷野上吹过来,带著一种乾燥而粗糲的气息。
    我们家很大,住著许多人。
    父亲的兄弟们,他们的妻子,还有一大群孩子。
    我管他们叫哥哥、姐姐、弟弟、妹妹。
    他们叫我“小哑巴”,或者“蓝眼睛”。
    家族聚餐时,我总是坐在最角落的位置,用碗沿挡住自己的脸。
    大人们的谈话像远处模糊的潮水,我听不懂,也不想听懂。
    只专注於分辨盘子里每一种菜的味道。
    堂哥是所有孩子里的王。
    他很活泼,静置了都能与空气发生反应。
    他常带著一群孩子在院子里疯跑,他们的笑声像炸开的烟花,明亮又刺耳。
    有一次,他抢走了我手里唯一的玩具,一个旧布偶。
    我没有哭,只是看著他。他把布偶扔到地上,让所有孩子轮流踩一脚,然后他们围著我,学我母亲说话的口音,哄堂大笑。
    別人取笑我的时候,取走的便是我的笑容。
    过年的时候,爷爷会给每个孙辈发压岁钱。
    孩子们排著队,挨个说著吉祥话,然后欢天喜地地接过那个红色的信封。
    轮到我时,爷爷只是摆摆手,让我站到一边去。
    我看著堂哥把红包塞进口袋,跑去小卖部买了一大堆我没见过的零食。
    母亲安慰我,让我好好学习,以后自己可以买得起东西。
    我不明白,好好学习是如何与买得起东西掛鉤的。
    不过我相信母亲不会骗我,於是我不再委屈,好好学习。
    生活不总是如此安稳。
    有一天,另一个城市的工人们举著牌子走上街头,他们高喊著,脸上是我从未见过的表情。
    他们说,他们看不到未来。
    但我觉得,其实他们是看到了未来。
    这事情对家族里的影响很大,他们现在顾不上我了。
    我也乐的如此,这让我在家里成了隱形人。
    唯一能让我感到安寧的,是夏夜的露天电影。
    工厂的空地上会掛起一块巨大的白布,放映员摆弄著那台会吐出光束的铁皮怪兽。
    人们从四面八方涌来,带著小板凳和瓜子,像一场盛大的迁徙。
    我总是找一个离人群最远的地方坐下,看光影在白布上跳跃。
    起初我迷恋电影里的故事,后来,我开始迷恋看电影的人。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一场露天电影中最佳的桥段,变成了坐在荧幕前的人们。
    我看见,前排的女人在电影放到悲伤处时,悄悄抹著眼泪。
    我看见,后排的男人在主角胜利时,激动地挥舞著拳头。
    我看见,角落里的一对年轻男女,借著黑暗偷偷拉住了对方的手。
    他们的表情,比电影里的演员更真实。
    我这才意识到,原来一部电影的配料表成分居然这么复杂,里面添加了这么多活人。
    母亲走的那天,风也很大。
    她躺在床上,身体像一片乾枯的叶子。
    她拉著我的手,哼著我听不懂的德语歌谣。
    她说,月月,你要像桥一样,让河水从你身下流过,但不要被它带走。
    送葬的队伍很短,父亲请来了专业的哭丧团队。
    但我一滴眼泪也没掉。
    我只是觉得,身体里某个部分,像是被永久地关闭了。
    原来,苦难是生命的防沉迷系统。
    后来,父亲將我送去了长安郡。
    高楼很高,把天空切割成一小块一小块的。
    路灯在晚上会释放光明,在白天的时候却照射黑暗。
    一切都和碎叶郡不一样。
    路边的栏杆常常停满了自行车。
    我想,人们在种下栏杆时,一定想不到它们会结下什么样的果实。
    我在新的学校里念书,这里的同学比老家的孩子“文明”得多。
    他们不会当面嘲笑我,但他们的眼神,像一根根细细的针。
    我依旧是孤独的。
    初学摩斯电码时,我敲著桌子和雨滴隔窗对骂。
    同桌用奇怪的眼神看著我,问我在干什么。
    我没有回答。
    那个下午,我觉得自己贏了。
    我贏了那场只有我一个人知道的战爭。
    我是孤独大赛的第一名,也是最后一名。
    再后来,我加入了“四季”。
    她们是很好的人,像太阳,像火,像冰。
    她们把我当成家人,会给我带好吃的,会在我发呆的时候轻轻拍我的头。
    我们一起站在聚光灯下,接受山呼海啸的掌声。
    镜头前的每个人都在笑,那种笑很完美,像是用尺子量过。
    有时候我也会跟著笑,但心里却像住著一个局外人。
    人们感到痛苦的,不是他们用笑声代替了思考,而是他们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笑。
    以及,为什么不再思考。
    直到,我看到了週游。
    他与念荷被困在在那个小小的直播间里,像一个格格不入的闯入者。
    我看著他和念荷在一起,看著他们聊音乐,聊创作,聊那些我也关心的话题。
    他讲著奇怪的笑话,唱著和主流审美完全不搭的歌曲,用一种笨拙的方式,对抗著这个世界的规则。
    我看著他,就像看到了另一个自己。
    我翻看他的专辑《破晓》,听到了《夜空中最亮的星》这首歌。
    乐评中,许多人在说这首歌的歌词很一般,一点都不押韵,也没有展现古韵。
    但我觉得这首歌的歌词很美,像极了我人生的对照。
    如果,我生命中也有这么一颗星,是不是就有人指引我前行了?
    当他对著知春说,在几个人里最喜欢我时,我的心,像是被一只温暖的手轻轻触碰了一下。
    不是因为虚荣,而是因为被看见。
    清晨,我们一起蹲在地上看蚂蚁。
    他问,我答。
    他居然听懂了。
    他没有觉得我奇怪,反而顺著我的话说下去,从集群生命聊到星球意识,从免疫系统聊到文明的悖论。
    第一次,我有了想要交流的欲望。
    那只落水的蚂蚁,我本想看著它。
    他却想救它。
    我看著他,脱口而出:“蚂蚁说,不要打捞我,我有权保持沉没……”
    他僵住了,然后很努力地,挤出一个尷尬的笑。
    我知道,他看懂了我这个拙劣的、用来掩饰情绪的冷笑话。
    我们是正在活著,还是正在死亡?
    真正严肃的哲学问题只有一个,那便是自我了断。
    判断人生到底值不值得与自己和解和解,等於回答哲学的根本问题。
    这个问题,我好像有了一点点答案。
    在他的建议下,我进入了梦乡。
    梦里,我再一次见到了母亲,还有她离开时,那座横跨在乾涸河床上的铁道桥。
    原来,所有的桥都是温暖的,因为它让河流不再难过。
    醒来后,我吃了午饭。
    从他们口中,我知道了今天的挑战內容——种植农作物。
    五月份,对於这个地方,恰好是最適合种植的时节。
    很遗憾,我因为睡眠而错过了帮忙,他们已经用现代化机器完成了任务。
    念荷说,她如果有钱了,就把这个地方买下来,以后定期过来打理。
    晓冬说,她如果有钱了,也在这地方买一块地,可以逃离人群,与极光相伴。
    知春说,她如果有钱了,就把这个地方全买下来,再卖给她们,狠赚一笔。
    就在我犹豫要不要顺著他们的话说时,週游却开口了。
    “行了行了,你们都別做梦了,我是不会卖给你们的……”
    看著念荷和知春笑他在吹牛,我才意识到,原来他们都是在开玩笑。於是也跟著他们大笑。
    我的笑声引起了更多笑声,但我却更开心了。
    因为我知道,她们並不会从我脸上取走笑容。
    下午,週游弹唱了一首歌。
    他用口哨作为乐器,用相当质朴的愿望当成歌词。
    歌名也很质朴,叫做《如果有一天我变得很有钱》。
    一开始,气氛很好,知春甚至在调笑没想到週游的愿望如此质朴。
    后来,气氛渐渐变了。
    “如果有一天我变得很有钱,我就可以把所有人都留在我身边……不用担心关於明天或离別……”
    “如果有一天我变得很有钱,我会买下所有难得一见的笑脸,让所有可怜的孩子不再胆怯,邪恶的人不在掌握话语权……”
    “如果有一天我变得很有钱,我会想尽一切办法倒流时间,不是为了人类理想做贡献,只是想对她说一句,我很抱歉……”
    几人都不再说话了,念荷和知春甚至眼含热泪。
    我不知道他们对这些歌词是如何理解的,只是隨口说出我的理解。
    “小孩子没有钱就只能回家,而大人没有钱就无法回家。”
    没想到,我的解读都给他们逗乐了。他们说我是解读鬼才。
    晚饭后,週游说今天插秧很累,就不跳操了。
    知春提议喝点啤酒解解乏,我也是第一次接触这种东西。
    几杯下肚,肚子涨涨的,脑袋有些晕。
    我开始说一些自己都没想到的话,他们大笑,说我很可爱。
    知春说我脸很红,不让我喝了。
    然后我就听週游讲故事,说的是一个叫哈利·波特的欧罗巴小男孩的故事。
    故事很有意思,我从中看到了母亲跟我將的那些家乡故事的影子。
    不知为何,念荷有些担心。
    她问週游,为何故事的背景又不发生在华国。
    週游说,因为华国笼罩在唯物主义的光辉之下,伏地魔没有生存空间。
    於是他们又在大笑,我也跟著大笑。
    故事的最后,哈利·波特拿到了魔法石,伏地魔似乎被消灭了,於是我们回房睡觉。
    我知道,週游一定还有很多东西没讲。
    我开始期待这些故事了。
    迷迷糊糊中,我再次进入梦乡。
    我叫邱识月。
    我爱这满天纷飞的欢笑和身边的醉语。
    那些星星点点的光亮,是我对人间闪著期翼的打量,云层透过黄昏,在那十万八千个笔画里,轻轻地亲吻每一个自己。
    爱呀,恨吧。
    今夜,我们是海里跳跃的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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