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莱坞最后一个巨星 作者:佚名
    第一百一十章 肖恩家的小子
    第110章 肖恩家的小子
    在曼彻斯特的老家过完圣诞节,亚歷克斯·肖恩没急著回洛杉磯。
    乐队欧洲巡演快开始了,但其他几个人会先到伦敦集合,他还能在家待几天。
    他就想用这几天,好好陪陪家里人,把这两年不在身边的空给补上。
    最高兴的是妹妹艾莉森。
    哥哥真回来了,不是电视里、海报上那个,是活生生会跟她斗嘴抢零食的亚歷克斯。
    她像个小尾巴,哥哥走哪她就跟到哪。
    天气稍微好点,她就拽著亚歷克斯出门,说是去买东西或者散步,其实就是去显摆。
    走在住了十几年的老街上,艾莉森腰杆挺得笔直。
    碰见街角麵包店的威尔斯太太,她立马站住,嗓门清亮:“威尔斯太太!
    看,我哥!亚歷克斯!他从洛杉磯回来了!”
    看见正在修整花园的老邻居约翰,她也喊:“约翰爷爷!我哥在家呢!”
    一开始亚歷克斯还有点不自在,被妹妹这么拉著介绍,但街坊们的反应让他放鬆下来。
    他们没那么狂热,更像看一个出息了的邻居家孩子。
    威尔斯太太用围裙擦著手,笑呵呵地打量亚歷克斯。
    “哎哟,真是亚歷克斯!壮实了!你们那歌,我孙子天天放,叫《creep》是吧?吵是吵了点,调子还行!”
    说著不由分说塞过来两个刚烤好、热乎乎的麵包卷。
    “拿著,尝尝!看味道变没变!”
    老约翰放下剪子,眯著眼笑:“好小子!有出息了!你爸之前还跟我念叨你呢。
    那电影————吸血鬼那个?看了!你演得不赖!就是片子花里胡哨的。
    能在里头当主角,给咱们这条街爭光!”
    他伸出粗糙的手,在亚歷克斯胳膊上重重拍了两下,力气不小。
    去街口的报刊亭买报纸,老板凯文一瞅见亚歷克斯,眼睛亮了。
    “哟!大明星来了!快看这期《nme》,又有你们乐队!”
    他麻利地翻到里面,指著照片和字儿。
    “瞧这夸的!艾莉森,你哥现在是咱曼彻斯特的招牌了!”
    最后钱也没要,硬是塞了本杂誌给亚歷克斯。
    就连路过社区那家叫“老橡树”的小酒馆,窗边坐著喝酒的几个老熟脸也认出了他,隔著玻璃笑著朝他举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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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嘿!亚歷克斯!干得漂亮!专辑卖疯了!”
    其中一个还扯著嗓子,有点跑调地哼了几句《don“tlookbackin
    anger》,那股熟络劲儿让亚歷克斯心里挺暖和。
    艾莉森可得意坏了。
    听著邻居夸哥哥,看他们投来羡慕的眼光,她小脸放光,下巴抬得老高,好像那荣耀也有她一份。
    亚歷克斯看她那臭屁样儿,忍不住伸手揉乱她头髮。
    艾莉森“哎呀”一声,赶紧扒拉头髮,兄妹俩都笑了。
    父亲罗伯特·肖恩高兴,但藏得深点。
    这几天家里要是来了老朋友、老同事,聊著聊著准能说到亚歷克斯头上。
    老工友杰克嗓门大:“罗伯特,你儿子真行!电影演得好,唱歌也棒!广播里老放他的歌!”
    这时候罗伯特就会端起他那张惯常的严肃脸,努力压著嘴角,摆摆手。
    “咳,还行吧。小子运气好,碰上了。有点小成绩,早著呢,路长得很。”
    他说著端起茶杯,好像要遮住点啥。
    可他那两边灰白的鬍子尖儿,不受控制地往上翘,眼角的笑纹也藏不住。
    旁边的亚歷克斯和艾莉森互相挤挤眼,心里门儿清:老爸美著呢。
    妈妈玛吉的开心最直接。
    亚歷克斯送她的那条真丝丝巾,简直成了她的新皮肤。
    甭管是去街角小杂货铺买点牛奶麵包,还是去大点的超市採购,哪怕就是去隔壁琼斯太太家送两块自己烤的点心,玛吉必定把那条丝巾系得妥妥帖帖。
    有时打个结,有时就松松搭著,反正得让人一眼看见。
    在杂货店排队,收银的玛丽安笑著夸:“玛吉,这新丝巾真衬你!好看!”
    玛吉立刻眉开眼笑,手指头不自觉地摸著丝巾滑溜溜的边儿,声音都高了些o
    “是吧?谢谢啊!是亚歷克斯,我儿子,从洛杉磯给我带回来的圣诞礼物!
    他说这顏色配我。
    这孩子,在外头还想著我。”
    玛吉话里话外都是满足,脸上开心的表情任谁都能看得见。
    去超市碰上熟识的主妇,人家说一句“丝巾真別致”,玛吉又接上了。
    “亚歷克斯买的,洛杉磯带回来的。”
    每说一次,她脸上的笑就深一分,背也挺得更直。那条丝巾就是她的开心果o
    亚歷克斯看著这些,妹妹的显摆,老爸的“嘴硬”,老妈藏不住的得意。
    街坊邻居或真心或隨口的夸讚,都像小石子投进家里这潭水,漾起一圈圈暖意。
    他啥也没多说,就是陪著。
    帮妈妈在厨房打打下手,哪怕就是剥个蒜;跟爸爸在客厅看会儿电视新闻,虽然那新闻通常挺没劲。
    或者被艾莉森拽著,在熟悉的老街石板路上瞎溜达,听她嘰嘰喳喳讲学校谁又怎么了。
    这些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事儿,搁现在,感觉特別踏实,特別暖和。
    团聚的日子总显得飞快,一转眼就到了该动身去伦敦和乐队匯合的日子,亚歷克斯的行李箱放在门厅。
    “爸,妈,你们真不跟我一起去伦敦看看?”
    亚歷克斯看著父母,又问了一次。他其实知道答案,但总想再问问。
    “不去了,amp;amp;quot;7
    罗伯特摆摆手,语气乾脆:“厂子里最近订单多,忙得很,走不开。
    你带著艾莉森去就行,让她见见世面。”
    他穿著那件旧工装外套,像是隨时准备出门。
    亚歷克斯心里明白,想让父亲放下工厂的活计,现在还不是时候。
    老爸的脾气倔,认准的事谁说也没用。
    他只好把话咽回去,换了个说法:“那您自己多注意身体,別太拼。
    现在家里有我呢,您不用再像以前那样没日没夜地干了。”
    罗伯特表面上不耐烦地“嘖”了一声,眉头习惯性地皱起:“去了趟洛杉磯,倒学会教训我了?”
    但他那微微上翘的鬍子尖,和眼角一闪而过的笑意,还是泄露了他心底的高兴,儿子知道心疼他了。
    另一边,玛吉正跟亚歷克斯那个看著挺能装的行李箱较劲。
    她不停地往里塞东西,用油纸包好的自製燕麦饼乾、几小袋硬糖、几块巧克力,甚至还有一小罐她自製的草莓酱。
    一边塞一边念叨:“伦敦那边湿冷湿冷的,不比咱们这儿强多少。
    你可得多穿点,毛衣带够了吗?围巾呢?千万別著凉感冒了,身体要紧————”
    “妈,放心吧,都带了,我会注意的。”亚歷克斯赶紧应声,语气带著安抚的保证。
    他转头看向旁边一脸雀跃、小背包都背好了的艾莉森。
    小姑娘眼睛亮晶晶的,写满了对伦敦的嚮往。
    亚歷克斯习惯性地想揉揉她的头髮,手刚伸过去就被艾莉森“啪”一下拍开了。
    “头髮刚梳好!”艾莉森抗议道,但脸上是藏不住的兴奋。
    亚歷克斯笑了笑,对父母说:“等伦敦站巡演结束,我就让克里斯送艾莉森回来。”
    克里斯是街角杂货店布朗太太的儿子,一个高大结实、话不多但挺可靠的小伙子。
    这次专门跟著去伦敦,任务就是寸步不离地看好艾莉森。
    一听这话,艾莉森的小脸立刻垮了下来,嘴巴撅得老高:“啊?就回伦敦啊?我还要跟你去巴黎!去罗马呢!”
    罗伯特眼睛一瞪,习惯性的威严就上来了:“胡闹!那是你哥去工作!
    你以为去旅游观光呢?跟著添乱!”
    眼看艾莉森委屈得眼圈都要红了,亚歷克斯赶紧打圆场:“这样,艾莉森,等夏天巡演彻底结束,没那么忙了,我接你和爸妈去洛杉磯住一阵子。
    带你们去圣莫妮卡海滩晒太阳,怎么样?”
    “真的?”
    艾莉森的眼睛瞬间又亮了,像两颗小星星:“你说真的?不骗人?”
    “当然,”
    亚歷克斯肯定地点头:“我什么时候骗过你?”
    艾莉森歪著脑袋想了想:“那倒没有!”
    阴转晴的速度快得惊人,她立刻拽住亚歷克斯的胳膊:“那快点!我们赶紧出发吧!克里斯还在外面等著呢!”
    “好,这就走。”亚歷克斯提起行李。
    和父母拥抱告別,又跟闻讯赶来的街坊邻居简单打了招呼。
    在大家“一路平安”、“演出成功”的祝福声中,亚歷克斯带著妹妹和克里斯,坐上了去伦敦的火车。
    车窗外的曼彻斯特街景缓缓后退,这一次离开,亚歷克斯的心境与以往任何一次都不同。
    心里那份长久以来漂泊无依的空落感,似乎被家里这几天的温暖填满了不少。
    他找到了一个可以稳稳落脚的港湾,也多了一份沉甸甸的、要为之努力的责任。
    伦敦对艾莉森来说,完全是新世界。虽然离曼彻斯特不算太远,但她从没来过。
    火车一到站,她的眼睛就不够用了。
    高楼、红色的双层巴士、熙熙攘攘的人群————一切都让她兴奋不已。
    亚歷克斯安顿好住处,第二天就兑现承诺,陪著艾莉森和克里斯在伦敦城里好好玩了一天。
    去了大本钟下面仰著脖子看,在特拉法加广场追著鸽子跑,站在伦敦塔桥上吹著泰晤士河的风,让克里斯拿著相机咔嚓咔嚓拍个不停。
    艾莉森的笑声就没停过,克里斯则尽职尽责地当好了摄影师和拎包“工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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