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步步朝前走去,一路上,再也没有人敢对他说一个不字。
    也没有人敢上前拦他,更没有人敢打扰他分毫。
    因为这些人心里都清楚,眼前的他早已不是从前那个任人拿捏的软蛋。
    一旦再敢对他动手,他绝对会让他们死无葬身之地。
    他如今手段狠辣,心思縝密,手底下也渐渐有了能镇住场面的底气。
    他比谁都清楚,该怎么对付这群欺软怕硬的王八羔子。
    从这一刻开始,从前那些混沌不清的念头,在他脑海里瞬间通透。
    那些被欺负的日子,忍气吞声的画面,无处发泄的委屈,像过电一样在他眼前闪过。
    他彻底明白了,软弱换不来同情,退让只会招来更多的欺辱。
    想要活下去,想要不被人踩在脚下,就只能比別人更狠更硬更无所畏惧。
    他快步走到之前的地方,一眼就看到了躺在地上的丽莎。
    那只陪伴了他快一年的小羊,已经被人活活杀死。
    看到羊儿惨死的模样,他心中的愤怒几乎要衝破胸膛。
    这只小羊,不是牲畜,而是他在黑暗日子里唯一的精神寄託。
    那段时间,他整个人都陷在无边的阴霾里,走不出来。
    是这只小羊安安静静地陪著他,一点一点把他从绝望里拉了回来。
    在他心里,早就把这只羊当成了最亲的朋友。
    他想一直养著它,把它养得肥肥壮壮,从没想过要伤害它分毫。
    可这群丧心病狂的人,却毫不犹豫地將它杀死。
    此刻,小羊身首异处,尸体残缺不全,看得他心如刀割。
    他强压著心头的悲愤与杀意,弯腰將羊的尸体一点点收集起来。
    他没有自己动手挖坑,而是冷冷地看向那几个瑟瑟发抖的人。
    他命令这几个王八羔子,立刻在地上挖一个深坑。
    那几个人不敢反抗,只能哆哆嗦嗦地拿起工具,拼命挖土。
    坑挖好之后,他將小羊小心翼翼地放进去,亲手將土一点点填上。
    埋好之后,他冷冷开口,要求这几个人对著小羊的坟磕头。
    给爹妈磕头,给天地磕头,他们或许还能接受。
    可让他们对著一只羊下跪磕头,他们从心底里无法接受。
    他们本想拒绝,今天所受的屈辱已经够多了。
    他们不想再继续这样毫无尊严,任人摆布。
    可是,现在这件事,早就由不得他们做主。
    这里是谁的地盘,谁说了算,他们心里比谁都清楚。
    老大让他们怎么做,他们就必须怎么做。
    一旦敢违抗,一旦敢不照做,老大绝对不会饶过他们。
    看著老大毫不犹豫地掏出刀,眼神里没有半分温度。
    那几个人被嚇得魂飞魄散,再也不敢有半点犹豫。
    他们纷纷跪倒在地,对著小羊的坟,一个接一个地磕起头来。
    每一个头磕下去,都是他们曾经囂张跋扈的代价。
    等到所有人都磕完头,小羊的坟也彻底埋好。
    老大一言不发,看都没再看他们一眼,转身就走。
    从第二天开始,他彻底改变了自己的生活。
    他清楚地知道,自己的人生轨跡,在这一刻彻底改写。
    过去那个懦弱胆小,任人欺负的自己,再也回不来了。
    他也不想回去,他要成为一个全新的人。
    整个人陷入一种前所未有的勇猛与果决之中。
    该爭的,他要爭。
    该做的,他要毫不犹豫地去做。
    他开始做一些自己力所能及,又能快速立足的事情。
    他从小没有读过书,没有一技之长,更没有什么靠山。
    在这样的世道里,他只能靠自己的拳头和胆子討生活。
    最开始,他只是做一些偷鸡摸狗的小事,心里难免紧张。
    可隨著经验越来越多,出手越来越稳,他整个人也越来越老道。
    到后来,不管做什么事,他都从容不迫,没有半分慌张。
    他年纪不大,做事却有章法,进退有度,很有几分风度。
    身边渐渐聚集起一群,愿意跟著他混的人,都尊称他一声老大。
    这一声老大,对他而言,是莫大的尊重。
    也是这么多年来,第一次有人把他真正放在眼里。
    这种被人敬重,被人追隨的感觉,让他心里充满了安稳。
    他也渐渐明白,人活在这世上,一定要有自己的底气。
    老大心里很清楚,有些旧帐,是时候该慢慢解决了。
    而有些恩怨,拖得越久,只会越难了结。
    就这样,几年时间一晃而过。
    他在这一带闯出了不小的名头,威望越来越高。
    街上的人见到他,都会主动叫一声老大,对他毕恭毕敬。
    没有人再敢像当年那样,隨意欺负他,羞辱他。
    在他心里,没有什么,比身边这群兄弟更重要。
    这些兄弟跟著他出生入死,从头到尾忠心耿耿,从没有出卖过他。
    老大对他们掏心掏肺,真心相待。
    他以为,自己会一直这样风光下去,稳坐一方。
    可他万万没有想到,多年之后,他竟然在一个小伙子身上栽了大跟头。
    那个看似不起眼的年轻人,出手之狠、心思之密,远超他的预料。
    一战下来,跟著他的手下几乎全部被打散,被拿下。
    他大势已去,再也没有立足之地,只能被迫离开这个地方。
    离开的那一刻,他心里满是不甘与悲凉。
    这是他打拼了半辈子的地方,也是让他伤透了心的地方。
    走投无路之下,他来到了一个不起眼的小县城。
    这里没有人认识他,也没有人知道他曾经的风光与落魄。
    他每天听听书,看看戏,日子过得倒也有滋有味。
    其实,他本来並不想回到这一带,毕竟这里还藏著危险。
    可冥冥之中,好像有一股无形的力量,把他牵引回来。
    他心里也清楚,留在这附近,一旦被仇家发现,后果不堪设想。
    但他已经来了,也就不再害怕那些所谓的危险。
    大不了就是一死,他早已把生死置之度外。
    他每天沉浸在自己的小日子里,看戏听书,放鬆心神。
    他丝毫没有察觉到,一股危险,正在悄悄靠近。
    而这一切,却被二娃看得一清二楚。
    二娃的眼神向来锐利,观察力远超常人。
    他每天都会留心观察,台下每一个顾客的一举一动。
    一言一行,一个眼神,一个小动作,都逃不过他的眼睛。
    久而久之,他练就了一身看人识路的本事。
    只凭对方的神態穿著举止,就能大致判断出对方的来路和目的。
    这项本领,不是天生就有,而是最近一点点锻炼出来的。
    他能从微表情里读出紧张,从动作里看出杀意,从眼神里分辨善恶。
    来这里听戏看戏的,大多是熟面孔、老主顾。
    二娃在他们身上,看不出任何异常,也感觉不到半分危险。
    可唯独对这个每天低调听书的男人,他感觉到了不对劲。
    从对方不经意的言语,眼神和气场里,二娃读出了一股深藏的杀意。
    那是只有在血雨腥风里,摸爬滚打过的人,才会有的气息。
    平静的外表之下,藏著不为人知的过去,和隨时可能爆发的危险。
    二娃不动声色,將这一切默默记在心里。
    他知道,这个男人,绝不简单。
    一场新的风波,恐怕就要从这里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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